舒城居民王某、张某曾供职舒城县某珠宝店,因店内金手镯丢失而被均摊扣工资,二人对此管理方式不满,离职后在抖音上发图片“吐槽”,该店以名誉受损将王某、张某诉至法院索要6万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张某停止侵害并向原告某珠宝店作出书面赔礼道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也有名誉权吗?
公司作为法人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名誉权。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两被告对扣工资不满,不仅不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反而将自己所拍的有关原告的店面照片上传到抖音平台并进行评论,该行为对原告的声望、信用等社会评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以对侵权方要求使其停止侵权,对被侵权人进行名誉等的伤害进行赔礼道歉,并对其所产生的影响、损失等进行赔偿。
1、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4、侵犯他人名誉权是违法的,但是不一定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本案我们要知道,网络吐槽要有事实根据,不能是随意地吐槽,特别是不能恶意地去编造一些事情。此外,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应通过正当渠道维权,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评价性和泄愤性言论,容易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通过正当渠道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网上吐槽别人犯法吗
275人看过
-
单位侵害员工名誉可起诉赔偿
436人看过
-
员工跳槽单位有权扣档案吗
450人看过
-
员工跳槽单位有权扣档案吗
343人看过
-
员工跳槽后单位有权扣档案吗
180人看过
-
单位侵犯员工名誉权怎么处理?
262人看过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
员工违约跳槽有错单位维权也应依法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今年3月8日,A未经同意,擅自离开该沐足中心,来到同城的另一家沐足中心上班,并陆续把客源带了过去。该沐足中心很不满,于今年7月3日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A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沐足中心的起诉不符立案条件,遂未受理其起诉。法律人士解析: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一方面,该沐足中心与A之间的纠纷不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规
-
-
员工跳槽单位有责任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2劳动者在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时与该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招用单位同样要承担对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且该招用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最近被侵犯了名誉权来着,网上侵犯名誉权上诉有用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对于侵犯名誉权的上诉状的司法解释,一般 原告,男/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告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经理。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单价、总房款及支付方式,被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期限,违约责任等
-
网络名誉权起诉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9网络上被侵犯名誉权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 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了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