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劳动仲裁,总公司负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23:08:06 257 人看过

一、分公司劳动仲裁,总公司负责吗

分公司其实就是大公司的孩子,没有自己独立的身份证,所以它做的事情、犯的错误以及享有的利益,都得靠着老爸来撑腰。

但相反的,大公司本身就有自己的身份证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人资格,所以它要负责看着分公司,确保它不会乱来。

要是分公司跟员工闹出了矛盾,那分公司就要站出来,因为它才是劳动法里真正的老板,得负起这个责任。

但是呢,如果大公司没能尽到看管的责任,让分公司做出了违法的事情,伤害到了员工的利益,那么大公司也可能会被认为是有责任的。

这时候,分公司和大公司可能就得一起背锅了。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劳动仲裁期间需要上班吗

你在劳动仲裁这段时间是不是还得去上班呢?这个问题其实要看你自己的实际情况。

如果你已经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办好了离职手续,那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但是如果你还没搞定离职的事情,那么还是得照常回去上班,毕竟劳动仲裁只是用来解决咱们和雇主之间的劳资纠纷而已。

而且,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限只有短短的一年。

是从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滴。

注意,上文提到的那个仲裁时效,可是会因为你去找雇主讨要说法、找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者雇主主动答应赔偿等等原因而被打断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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