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机关能否对房产进行股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0:51:36 311 人看过

房屋登记机关能对房产进行股价。房地产权利人作为房地产登记的一方,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当然有权提出评估要求,要求对其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和登记。由于房地产权利人是房地产登记程序的发起人,在房地产登记中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房地产登记机关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和要求登记房地产,其登记行为为房地产权利人服务。但在不动产权利人未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登记机关不得强制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一、办房产证时的三证都是什么?

房产交易的三证具体如下:1、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契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谁可以查不动产中心登记材料

房地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财产代理人、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房地产权利的主体,可以申请查询并复制房地产登记材料。

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房地产登记资料。

因买卖、交换、赠与、租赁、抵押房地产,以及因房地产发生民事纠纷而提起诉讼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房地产登记结果;

有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意向,或者拟对房地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房地产登记材料,登记机关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交易相关文章
  • "房屋登记预告:能否进行买卖或抵押?"
    一旦登记登记预告,原业主将在有效期内再次出售或抵押该房屋。为保护房屋买受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保护未来物权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消除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房屋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
    2023-07-11
    286人看过
  • 房屋登记机构能否以行政处罚形式撤销房产证
    一、房屋登记机构能否以行政处罚形式撤销房产证房屋登记机构不能以行政处罚的形式撤销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是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的,由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并且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处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
    2023-04-19
    223人看过
  • 抵押房屋后能否进行房屋的买卖合约签订登记
    一、抵押房屋后能否进行房屋的买卖合约签订登记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能签买卖合同。抵押的房产作为抵押物,非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抵押权人拒绝交易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进行买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房产基本条件有哪些要求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合法有效;3.征信记录良好;4.稳定的收入来源;5.拥有抵押房产的所有权;6.有首期还款的能力;7.有购房合同;8.其它。三、房产抵
    2023-12-12
    400人看过
  • 房屋产权登记怎样进行转移
    房屋转移登记办理:1、申请人中买房人(受让人)应与转让等合同中的买房人(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卖房人(转让人)名称应与转让等合同中卖房人(转让人)、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在转让人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范围内;与转让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一致;合同约定转让的为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的房屋,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等限制转移的情况。转让已抵押登记的房屋,应有抵押权人同意和已告知受让人的书面证明。2、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除外)和变更登记不涉及面积变化的,申请人可以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所附房产平面图、房屋登记表(所有权人栏空白)复印件。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未附房产平面图、房屋登记表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新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不附房产平面图、房屋登记表。3、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未注销,买房人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登记部门应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和申
    2023-12-05
    479人看过
  • 房产预告登记能否进行更名操作
    盖有房地产预告登记的契约文书可以进行变更名称处理。预告登记制度是一种基于双方当事人签署的关于买卖不动产或其他不动产权的合同约定,为确保未来能够有效实现物权权益而实行的防范措施。为了实现变更预告登记的目的,就必须与相关开发运营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申请注销原有的预告登记手续,进而递交新的预告登记申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2024-07-25
    8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否对不动产进行现场检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否对不动产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不动产进行实地核查,如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属的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等。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核查:(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的抵押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而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对可能发生权属纠纷或者涉及他人利益的登记申请,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实地检查或者调查时,申请人和被调查人应当配合。注销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期限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窗口备案并收到受理回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其他登记业务的工作日相应顺延,但以受理回执载明的工作期限为准。(1)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资格和当
    2023-05-08
    183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在哪里进行
    1、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房地产他项权利、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2、购买当地的房子之后,对于房产登记的地方很多人不知道在哪里,一般我们是要到房管局登记、产权产籍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一、农村房屋办理产权登记该如何操作1、申请申请人进行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还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委托书。2、受理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并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人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就予以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不予受理,就需要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调查登记机关对
    2023-04-04
    329人看过
  • 房屋使用的性质是房屋租赁后房屋公司能否进行工商登记
    1、选择公司注册地址应注意以下事项。有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出租或拥有,但必须有产权证,产权证包括: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无论您是出租还是拥有,在工业用房内而商业登记时,工商部门必须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因此,如果你租了一间办公室,你必须要求房东提供产权证明。公司注册地址属于企事业单位自有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因此,在选择公司注册地址时,租赁房屋应尽量针对个人,因此注册手续相对简单;3。公司注册地址的产权性质可以是住宅、商业、商业、办公等,所以如果公司的地址注册在自己家里也可以。产权性质为住宅或商业的,在企业名称核准后,提供加盖当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公章的《住宅(营业场所)登记表》(物业公司盖章的,需提供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新政策规定多家公司可以在同一地址注册。如果公司成立后公司
    2023-05-08
    303人看过
  •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机关和登记机构
    (一)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机关全市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房屋他项权登记,发证机关为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房地产权证》)统一套印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章。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全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机关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二)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指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办事机构,即填证单位。1.渝中区的登记机构分别为渝中区国土资源局、重庆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2.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八区(含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的登记机构分别为区国土资源局(国土房管分局)、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所)。3.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荣昌县、武隆县、忠县、巫山县的登记机构分别为区县国土资源局、区县房管局(所)。其他登记机构为各区
    2023-06-25
    21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屋登记机关不准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应予以登记的条件包括:①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②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③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④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①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②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③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④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⑤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⑥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⑦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若房屋登记机构经审核认为不应予以登记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2023-05-01
    109人看过
  • 房屋出租是否允许进行抵押登记?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承租人。房地产抵押手续如下: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出租人能强制收回房屋吗租赁期内,房主一般无权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即使是租赁期满,或租赁期内房主依法具有收回住房的理由,也不得自行采取强制措施收回住房。收回住房应事先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必要的觅屋迁让时间。承租人在得到通知后,须积极寻找房源,及时搬迁。双方当事人若不能就收回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出租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诉讼程序解决,即使需要强制搬迁,也须由人民法院进行。行文至此,我们知道要是租房人拖欠租金的
    2023-07-06
    85人看过
  • 房屋产权人能否将房屋进行抵押
    一、房屋产权人能否将房屋进行抵押房屋产权人能将房屋进行抵押。抵押房屋应当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具有房管部门、土管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二、未办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未办房产证的房屋可以抵押的。抵押贷款是银行使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贷款人提供一定数额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确保贷款到期还贷。抵押品一般是指容易保管、不易磨损、易出售的物品,如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农村的房屋属于可以抵押的房地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
    2024-01-16
    81人看过
  • 全面:应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全面:应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相关阅读:房产登记管理流程迟延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律责任1)登记内容。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①总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总登记、验证或换证时
    2023-04-22
    191人看过
  • 自建房无准建证,能否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能。准建证是一份行政批复,只是允许在土地上建房,没有确定房屋产权关系。而房产证是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是物权关系的具体表现。而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无法办理房产证也就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带上申请书、身份证、不动产来源证明材料及土地证等。经过登记后,不动产受到法律保护。自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自建房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但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而且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否则是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
    2023-07-03
    8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交易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多种方式。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涉及到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资金监管、过户手续... 更多>

    #房产交易
    相关咨询
    •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什么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0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能否对抵押房屋进行确权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31
      在拥有这套房子之后,可以将其进行转卖、出租或者抵押以获得贷款。对于有贷款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直接提起确权之诉呢?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 1.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拒绝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受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 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提起房屋确权之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 2. 房产被法院查封之后,当事人不能提起确权之诉。 这种情况下,应中止审理。但如果请求确权
    • 开发商将房屋进行抵押登记后,登记机关是否会进行公示?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6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欲将其拥有所有权或按法定程序所取得的用于开发、建设的建筑物实施抵押担保,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当抵押登记成功完成后,该抵押权益即告生效。 对于尚未竣工交付的房地产,我们通常称之为“期房”。投资开发商有可能以预售的方式,将处在施工阶段的项目土地进行抵押借贷。此时,相关事务部门将会在开发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上予以明确标注。 对于已竣
    • 房屋过户登记机关房屋过户登记机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以下是房屋过户登记机关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
    • 房屋买卖限制:能否进行登记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购房者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过户登记,则无法提起确权之诉,但可以提起违约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如果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以下期限届满时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则此期限为依据。 2. 如果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