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汪某说:继续解放思想,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个人觉得要真正解放思想,政府的行政职能和管理显得尤其重要,而行政管理者的高效管理更是重中之重,说白了,行政管理者素质与效率的高低,往往决定着取得的成绩,虽然广州在我心目中行政管理是属于比较高效的,政府也比较关心民生,在全国个人觉得也是属于前列,但是正是因为广州这个前列都存在或多或少管理上的不足,更能衬托出其他地方行政管理上的不足。人浮于事,服务态度差,腐败,低效,这些已经有太多太多的评论,本人在此就不予赘诉,我重点论述的是作为行政管理者公务员的任职制度。
众所周知,现在公务员是通过公开招录的,能过五关斩六将,相信对这些被录取者的素质没有多少人会提出质疑,毕竟都是科班出身的,但是正是这些过关斩将的精英一旦被分到各个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又取得什么样的成效呢?却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人才被埋没?个人认为公务员任职制度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
首先,没有完善的任职制度,缺乏刚性的统一分配标准。虽然本文重点论述的是广州市现阶段公务员任职制度,但是,对广州市这种公务员的任职,或许还没达到一种制度,毕竟连分配的标准都没有统一,哪来的制度?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任职的标准是什么,或许对于招录人员较少的单位,一招录进去具体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是比较确定的.但是相对于招录人员较多的部门来说,比如公安局,每年动则招录几百人,数目如此庞大,对于分配有什么样的考虑,有什么样的标准?很遗憾,据我了解,并没有.那么又如何能保证能人尽其用,将最适当的人才安置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不仅如此,甚至连最基本的专业都没有考虑,就拿我比较了解的公安部门来说,学法律的被分配到警犬基地去养狗,而体育专业的则到法制科,读中文的则当了特警,我就很怀疑,难道现在当公务员的都是文武全才,无所不能,能胜任一切工作?而如此分配,能取得多大的成效?当然,不排除有些安排比较合理的,专业也比较对口的。但是在这分配中,我们看不到有刚性的统一分配标准,我甚至有理由怀疑是不是抽签决定的。
其次,作为配套制度,没有比较完善的培训和考核制度.虽然现在各个行政部门对于人才的培养比较重视,也或多或少制定了所谓的绩效考核,但是,缺乏监督,也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所以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而且,由于任职制度的不完善,与此相联系,任职制度也没有和培训制度真正挂钩,也就是说岗前培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在岗培训也往往调动不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其往往只是走个过场。再者,人才没有安排到最合适,最擅长的领域工作,能取得多大的成绩我持怀疑态度,这也是导致行政效能低下的一个原因.
由于上面存在这两个不足,不仅导致人才的浪费和行政管理的低效.而且还容易滋生腐败.正是由于缺少刚性的统一分配标准,不能真正保证做到唯才是用,而分配没有统一的标准,更容易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这与我们提倡的阳光政府相违背,即使不存在腐败,由于缺少完善的制度,群众完全有理由怀疑分配当中存在的猫腻,而作为公务员个体来说,更是把相当大一部分精力放在琢磨分配这上面,更是难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所以,行政效率的低下也就可以理解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国早已出台了《公务员法》。广州市政府也或多或少颁布了一些文件和政策,但是文件的多变性和琐碎性决定其难以形成统一和系统的制度,其或多或少存在着不确定性,也就不存在所谓的预期,所以发挥的作用也就有限,人的意志是不确定的,而制度是确定的。只有确定的制度才能形成有序,法律的作用也是如此,所以个人认为为了广州以后更好的发展,为了人尽其用,更好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发挥其能动作用,制订统一的、系统的公务员任职制度势在必行,而如何才能制订比较完善的任职制度,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思考:
第一、确定任职分配的统一标准。可以从个体的专业、特长考虑,无论考虑什么因素,首先是要确定,要达到标准的一种刚性,比如,原则上按专业和特长来分配,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使某些岗位人数过多,或人数不够,再考虑其他因素,另外统筹,但是即使这样,分配的考虑也应该是确定的、公开的、透明的。
第二、将任职和岗前培训挂钩,众所周知,公务员的上任要经过岗前培训,所以可以考虑将培训的成绩和分配挂钩,使个体在培训中取得的成绩和体现出来的能力和其将来具体从事哪个岗位相吻合。所以岗前培训也应该制订比较完善的制度,才能发挥其作用,可以将任职分配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综合起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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