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维权的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10:55 446 人看过

1、是否属于法院受理

王某起诉某科技公司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在法定年龄无法申请退休。法院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为由驳回了王某的请求解释:劳动者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是否绝对禁止解聘会计徐女士怀孕期间多次违反公司对会计人员的制度要求,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后被解聘。徐某起诉但未获法院支持

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限制只针对“无过错解雇”和“经济裁员”

是否可以终止合同。公司起诉称,其违反合同的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交并经公司批准。最后,法院判决谢某赔偿2万元

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时间限制的原因是为了确保雇主有合理的时间寻找接班人(4)工人是否可以随时要求他们的权利p>朱某于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在某公司工作,辞职当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无薪年假工资。该公司表示,已安排朱某每年休带薪年假,但未提供证据。朱某也没有就自己没有休带薪年假或享受带薪年假的说法提供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公司于2011年、2012年向朱某支付无薪年假,驳回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解释:根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有责任为其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发包人控制和管理的,发包人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保存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支付证明、考勤记录等,现行规定要求保存期限为两年,用人单位在此期限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是两年前提出的索赔,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劳动者也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应有的赔偿。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知道,欢迎咨询法律BA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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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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