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原因是否足以成为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15:34 354 人看过

单位不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的重大原因不明工伤认定?

工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需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因为旷工?
    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旷工的处罚1、对于旷工,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是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之一,即员工长期旷工,违反企业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2、关于旷工处罚,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由于以前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关于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部门法律法规里却有明确规定,即企业对违反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相关规定的员工可以进行经济扣减,但扣减金额不得超过该月工资20%也不得再扣减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企业没有对员工的处罚权,更不能罚款,当然扣工资如果合理,是可以行使的。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对其处罚,但不能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07-04
    3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可以成为法定解除事由?
    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
    2023-07-12
    81人看过
  • 劳动法原则:公司能否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考核处于末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才是违法的。实务中,有用人单位对于处于末位的劳动者将调离某一职位,即调岗。还有的用人单位对于处于末位,在经过培训后仍然处于末位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与之续签,即终止劳动合同。这两种形式的“末位淘汰”都是合法的,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公司实行“末位制”不合理,你知道吗?末位淘汰是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是在于激励和刺激员工尽最大和最有效的努力达成特定业绩,对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工作潜能有着积极意义。但从法规的角度来看,其合理性就不敢苟同了。2009年12月,郑某应聘到郯城县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销售业绩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后郑某因业务量考核排名倒数被末位淘汰。郑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则认为公司淘汰郑某是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当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非
    2023-07-03
    308人看过
  • “业绩待改进”能否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市民王先生:2012年,我进入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该公司的《员工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员工半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价值观不符、业绩待改进。我原在该公司分销科从事销售工作,2012年8月后因分销科解散等原因,转岗至另一科室从事销售工作。我之后3次考核均为业绩待改进。该公司认为,经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故在支付了部分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我认为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记者跑腿:记者咨询了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刘良欢。刘良欢律师认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虽然王先生曾经考核结果为业绩待改进,但是该等级并不完全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该公司仅凭该限定考核等级的考核结果,无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该
    2023-04-22
    70人看过
  • 迟到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否是正确的?
    迟到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否是正确的?不正确,因为已经知道该情况,未处理,同时也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说明迟到需要开除,公司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48和87条明确说明。一、迟到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的介绍与某公司订立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担任客户总监,薪资按《薪酬结构表》确定。该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约定:“乙方(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即某公司)可以随即解除本合同:……严重违反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或各项规章制度的;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10,000元人民币及以上经济损失的;或给甲方的声誉、社会影响造成重大损害的;……”第五十四条写明:“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员工手册》、《岗位协议》、《岗位说明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合同》,以
    2023-06-21
    323人看过
  • 迟到成为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没有把迟到的条款写到规章制度中很关键。如果它把迟到写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完全有理由辞退你。但是用人单位只是把迟到写入规章制度的禁止性条款中,比如它规定迟到多少次就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所以迟到并不必然等同于解除行为。所以题主的情况关键看规章制度中有没有关于上班迟到次数的累计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就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才算公司以职工偷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疑职工偷车要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职工的不诚信行为发生在单位或对单位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实际损失的,单位可以开除该员工;职工发生在私人时间和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且没有对单位造成影响的行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开除该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
    2023-07-07
    404人看过
  • 旷工不干可以成为劳动合同的解除理由吗
    可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请病假不批准被记旷工是否合理请病假不批准被记旷工不合理。休息休假是员工的一项权利,对于请假公司不批的情况要分类看待,如果请的是病假、婚假、产假、丧假、计生假和年休假这些假别,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审批,也可以放心休息。但是对于事假还是要慎重对待。由于我国的法律目前没有关于事假的强制性规定,事假的相关事项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和企业与员工之间意思自治的范围。如果企业已经明确规定了事假的审批流程,不按流程审批的按旷工处理,就不能在请假不批时自行休假。如劳动者无故旷工,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劳动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一定的罚款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的。职工应该依法享有病假修整以及享受病假待遇的权利的,如果你
    2023-02-15
    3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主要分为哪几类类型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主要分为哪几类类型劳动合同解除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非过错解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使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准备,避免影响其生产和经营,且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二、劳动合同怎么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2023-08-03
    27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切莫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
    董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董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是销售提成。尽管董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头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董某说,若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董某更加努力,甚至发动了所有的亲戚朋友,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头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于是他担心的事情出现了: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3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董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董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董某自己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
    2023-04-22
    445人看过
  • 因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一、单位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解除权。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仍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
    2023-04-06
    460人看过
  • 拒绝加班是否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一、拒绝加班是否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员工拒绝加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当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要进行加班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并要支付加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2023-12-13
    421人看过
  • 可以因原材料涨价为由解除合同吗
    在情势变更的情形下可以因原材料涨价为由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原材料的这种大幅度上涨是供货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一般会支持当事人的请求的。一、增值税变化是否可以调整价款增值税下调合同是否降价要看变更的理由是否符合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增值税下调后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降价。二、合同履行中情势变更怎么理解所谓情况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发生情况变更,导致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如果合同原有效力继续保持不公平,合同内容可以变更或者合同终
    2023-06-29
    120人看过
  • 公司拖欠工资是否成为了解除合同的合理原因?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由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
    2023-07-17
    492人看过
  • 原合同解除补充协议是否解除
    一、原合同解除补充协议是否解除原合同终止了,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补充与不补充了。补充协议是必须有主合同的存在下才会存在。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是具体如下: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二、补充协议的效力1、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2、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
    2023-06-18
    207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随意约定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劳动合同中不可以随意约定合同解除条件。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类。该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明确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赋予劳动者享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用人单位是不享有这种权利的,因为法律对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规定得非常明确。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
    • 用人单位随意调岗、员工以不同意为由,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双方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
    • 公司因为员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员工在去找新的工作吧。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客户的投诉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 产假工资未足额发放是否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23
      在劳动者处于生育期间,如果其雇主未能按照规定为其投保生育保险,或者未按法律规定足额支付产假工资,劳动者有权解除与该公司之间的聘用关系。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规定期限内按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并依照法定要求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这些基本义务未能得到充分履行,劳动者具有合法权利解除与其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
    •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为哪几种?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7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无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5、经济性裁员; 6、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