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2:02:31 457 人看过

发包人应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价款。由于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应依据以下价款结算与支付的原则:发包人除应按照由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价款外,还应按合同约定核算发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以及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索赔金额费用。该笔费用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核实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发承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一、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二、合同解除的后果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当事人一方依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分类:协议解除,(双方解除)

单方解除:约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

2、法定解除权之一般规定

不可抗力:双方均有解除权,需致使合同目的不可实现,可免除损害赔偿责任(即使通知,负责证明,非迟延履行)预期违约:单方解除权,可要求损害赔偿责任

迟延履行:经催告于合理期限仍不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其他根本违约行为:后果严重,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且为违约方预知道(不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其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有哪些
    (二)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因其未能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中,由于民法典对催告形式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书面或口头方式均可采用,但必须经过合理期限后经发出解除通知或在催告通知中附注合理期限后仍不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的内容方可生效。(三)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由于发包人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根本目的未能实现,承包人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四)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仅违背了发包方的签约意志,还极有可能导致发包方对原建筑施工质量的期望要求落空,故而在转包合同或违法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发包人也可通过解除权来直接维护自身利益。
    2023-06-14
    65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做好哪些工作?
    承包人,发包人,合同,解除,订货,退货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做好哪些工作?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023-06-09
    466人看过
  • 发包人违约造成施工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一、发包人违约造成施工合同解除的规定是什么1、发包人违约造成施工合同解除的规定是: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合同解除与不解除的违约责任对此观点不一,有认为此时视为非违约方抛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为协议解除本就是为了解决纠纷,当事人若不抛弃权利,完全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而不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协议,否则徒生纠纷。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达成解除
    2023-06-14
    222人看过
  • 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包括哪些
    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2023-06-14
    274人看过
  • 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某县城关镇政府诉刘某等三人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案情]原告(反诉被告):某县城关镇政府。被告(反诉原告):刘某,男,61岁,退休干部。被告(反诉原告):姜某顺,男,60岁,退休干部。被告(反诉原告):陈某,男,64岁,退休干部。1986年3月初,某县城关镇政府为使县里的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决定将属城关镇政府所有的一块面积53亩的荒地发包给刘某、姜某顺、陈某三人营造果园苗圃,双方签订了承包协议书。承包协议规定:53亩荒地所有权归城关镇,使用权归刘某、姜某顺、陈某三人,使用期限为10年(自1986年1月至1995年年底),如果继续承包,需经发包方同意,否则续包无效;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能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他人经营使用或出手转卖等,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承包期间的各种税收及投资均由承包人负担;合同期满后,承包人无偿将所有的林
    2023-04-22
    420人看过
  • 总价合同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工程款还需要支付吗
    一、总价合同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工程款还需要支付吗?总价合同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工程款不一定需要支付,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当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损失;合同中如果有类似情况的结算约定,按约定计算。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二、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2023-04-19
    8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之后,发包人应于何时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承包人的发包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竣工日期是什么意思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竣工日期的确定对后续的权利主张而言很重要,关于竣工日期的确
    2023-06-27
    251人看过
  • 发包人承包人有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解除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刚才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求解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的办法: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2、双方约定的解除权事由达成的,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二、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问题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规定有: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法定变更和解除的情形分别有: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三、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否解除合同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
    2023-06-27
    354人看过
  •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
    一般情况下,违约方是没有合同解除权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一、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该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继续按约履行该合同;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可以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该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二、如果是继续履行合同判决如何执行合同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基于非违约方的履行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判决合
    2023-03-10
    89人看过
  •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的,应当支付利息。如果当事人对利息的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进行支付;没有约定的,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计算。一、甲方迟迟不打工程款怎么办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果合同约定拨款在先,施工在后,如果发包人不支付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承包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暂停施工;如果是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拒不支付价款,那么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国企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和十
    2023-03-31
    374人看过
  • 违约发包人的应对策略是什么?
    发包人违约的处理方法是:1、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履行定金罚款;2、除上述救济方法外,其他救济方法;3、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的性质采取其他救济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发包人最主要的义务有: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3、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
    2023-07-03
    111人看过
  • 发包人的合同违约会承担责任吗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一、工程合同违约怎么办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承包人能否要求延期工期,即承包人对发包人先前履约的抗辩权能否得到支持。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即有权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证明自己提出了延长工期的要求,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款情节轻微,不一定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视为承包人无权延长工期。因发包人迟延支付进度款而被视为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的,一般顺延期限顺延至发包人支付进度款之日。二、什么情形可以解除工程合同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保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2、承包人未在合
    2023-02-16
    381人看过
  • 分析发包人违反合同的应对措施
    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发包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同时应当排除障碍,使承包人尽快恢复建设工作。如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不合理之处,应当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同设计人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设计,并及时将修订后的设计文件送交承包人。发包人还应当赔偿承包人在停建、缓建期间的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所造成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工程发包人违约怎么处理(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
    2023-07-18
    358人看过
  • 如何解除发包合同
    关于解除发包合同的规定,其中工程合同的解除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承包人具有法定过错的时候,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理,发包人具有法定过错时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要根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为依据来确定发包人是否支付价款问题。具体如下所述: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2023-06-15
    22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发包人延期要支付违约金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是否还可以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答案是肯定的,上述情况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范本第33.3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
    • 发包人可否要求承包人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首先,主张违约金要有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是不会支持违约金的;利息标准也要约定,没有就按法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其次,利息和违约金是可以同时主张的,法律并不禁止。但确定违约金数额的时候,法院会考虑利息是否支持以及利息的标准。最后,违约方可以依法请求调减违约金,如果承包人不能证明其实际损失,违约金会被法院自由裁量权认定。
    • 发包人有哪些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4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即为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可以认为发包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即承包人因发包人的迟延付款行为而无法继续施工,是判断违约方是否迟延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的标准。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无效的,承包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工程合同解除后发包人还要支付工程款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因承包人未按时完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1、如果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解除。 2、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且承包人已经明确表明或者以实际行动表明不会再继续施工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3、如果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承包人仍未继续施工,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后果: 1、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已经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