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20:31:06 216 人看过

由于分公司需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因此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也可以作为原告吗

1、能。2、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

二、分公司可以对外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不能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因为分公司本身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也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

无章程,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与分公司跨过公司劳动关系和总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一、分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分公司解散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的,总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分公司注册独立法人可以吗分公司是不可以注册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分公司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三、建筑分公司能投标吗分公司
    2023-03-22
    339人看过
  • 2023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关系的特征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因为
    2023-05-05
    42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
    在公司法上,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有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据此,关联公司,是指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公司与另一个由其控股或由其出资成立的机构或与之有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之间,在经营或管理上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常见情形有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等。关于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关联公司间存在两层劳动关系。关联公司都是合法的用工主体,故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关联公司间只存在一层劳动关系,只有实际的用人单位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关联公司中只存在一种劳动关系。主要理由如下:1、对《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之一的经济组织作扩大解释,即只要这
    2023-06-07
    490人看过
  • 劳动者与总分公司劳动合同关系怎么认定
    按照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进行认定,如果订立中的一方是分公司的,就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分公司的具体用人问题,主要在于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监控。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
    2023-02-21
    448人看过
  • 雇佣关系该如何认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关系主体是否特定。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2、主体地位是否平等。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3、工作条件由谁提供。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方一般只提供简单的劳动力,在需要
    2023-08-13
    321人看过
  • 公司整体转让劳动关系如何确认是否生效
    公司整体转让劳动关系确认的方式是:需要转移劳动关系的员工是否都能同意进行转移。很多的单位现在招人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这里的合同一般都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旦签订了合同就不允许违背上面的条约的,这里就涉及到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一、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意什么?(一)要保留员工关系转移原因的证据,以证明企业的行为确因客观情况,而非主观恶意,以便在发生法律诉讼时,不至于太过被动。(二)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关于协商,需要注意三点。1、在确定转移员工的名单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召开全体会议,也可以召开部门内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小范围开会。无论哪种会议方式,企业在此期间均应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在召开会议时,要求所有涉及员工签到。在会议中,企业应坦诚地告知劳动者企业的客观情况,如业务转移、部门取消等等,并且将这些宣讲
    2023-03-29
    295人看过
  • 建筑公司劳务分包劳动关系确认是怎样的?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分析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办【2011】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59条和(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4条作了比较,得出了这两个文件规定的内容并不冲突的结论,并阐述了自己的理由。应当说,您对上述问题的见解是有一定道理的,说明您对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研究,并希望能够解决这一实践中较为棘手的问题。关于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也就是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但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既不存在雇佣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关系。理由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实
    2023-04-29
    433人看过
  • 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分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2023-04-29
    434人看过
  • 如何确认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1、如何确认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工作卡或工作卡(最好加盖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单、带公司名称的工装、地税局打印盖章的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劳务派遣单、,员工证言(离职或工作)、录音录像或其他带有您姓名、地址、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和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二是《通知》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法律规定。第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1
    2023-05-31
    248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中,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可以通过下列证明确认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一、没有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认定工伤。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公司发工资条怎么样作证据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
    2023-04-04
    248人看过
  •  社保缴纳与劳动关系确认
    这段内容讲述了凭证在认定劳动关系和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其中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凭证都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下凭证也可以用来帮助认定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认 定 劳 动 关 系 证 据 类 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证据类型包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职工民主管理记录、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会决议、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裁决或者裁定书、其他具有证据效力的文件或者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证据类型,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2023-09-06
    283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与合同的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上述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伤案例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下称三德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三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
    2023-07-12
    254人看过
  • 代驾公司与代驾司机的法律关系如何确认
    仅从构成要件来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存在相似之处,都以劳务获得劳动报酬,都接受用人方的管理;但劳动关系区别于雇佣关系之处在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表现出更强的人身依附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相比之下,雇佣关系中雇员对雇主的人身依附性不强,管理也不如劳动关系严格,也无办理社会保险的义务。从代驾公司对代驾司机进行选任、管理、较弱的人身依附性以及未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考量,代驾公司与代驾司机之间应成立雇佣关系。一、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有哪些区别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2、双方成立合同的前提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在选择雇员时,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雇员则直接看劳动报酬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以应允提供劳务。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选任承揽方要考虑对方的设备,技能,信誉,劳力是否能胜任
    2023-02-23
    410人看过
  • 是否与分公司、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与分行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与总行存在劳动关系分行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无法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员工与总公司推荐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可以与工人建立劳动关系。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支机构的任职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的,可以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首先,劳动合同是判断的依据;第二,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5]12号)对如何判断劳动关系给出了更具体
    2023-05-07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如果劳动关系确认, 公司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我该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的管理,可以认定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你在公司工作1个月以上1年一下,则可以要求公司按月给付双倍的工资,如果,你在公司已工作1年以上的,自满1年期限的第二日起,视为你与公司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工作期限不满1年的,如公司解雇你,则需给付一个月的工资。
    •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 保险与劳动关系不一致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6
      保险劳动关系不一致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关系和劳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6
      表面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均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二者内含有本质的区别,外延亦不尽相同,从本质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劳动用工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另外,作为劳动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因生产资料
    • 劳动法公司可以与员工确认劳动关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3
      法律咨询解答 《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