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3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根据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为《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优化服务、保障权益和居住地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广东省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和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公安、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建设、司法行政、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
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已被修正]
85人看过
-
2021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12人看过
-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313人看过
-
广东省出租屋暂住人员治安管理条例
131人看过
-
广东省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494人看过
-
济南实施《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文
132人看过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
广东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流动人口管理条例适用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广东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将在明年实施新的制度。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4日在广州举行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新《条例》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
-
青海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2流动人口存在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部门在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之前,应先向当事人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协商确定征收事宜。流动人口因违法生育,在一地已按当地标准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得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
怎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23一是重“被动防范式”管理,轻“主动服务型”管理。? 二是重突击性管理,轻长效管理。? 三是重单一管理,轻综合管理。? 四是重强制手段,轻引导机制。 (二)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协助”的定位使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有责无权,管理措施难以落实。 2.驻社区相关人员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不到位。 3.上级各部门与社区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4.社区对出租屋管理存在死角。 5.各部门信息采集
-
怎样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31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
-
流动人口聘用单位应怎么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