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的归属、用途以及筹集与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9:10:26 348 人看过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维护等,涉及业主能否正常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关系着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关于维修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的维修。例如电梯、水箱等的维修。至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哪些部分为共有部分,哪些设施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要根据每一栋建筑物、每一个建筑区划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为便于业主及时了解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情况,依法监督维修资金的使用,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予以公布。

一、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担和收益分配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一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例如,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进行维修,其费用问题,如果管理规约等有约定的,先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二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例如,业主大会决定,将建筑物楼顶出租给企业做广告,广告收入如何分配,是居住顶层的业主多拿一些,还是业主平均分配;是作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还是作为维修资金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按照本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担和收益分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合同相关问题
    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中,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铁路及其附属设施”如何理解;二是“有关的合同纠纷”包括哪些。1、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目前,尚未查到有关“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明文规定,从专业概念上讲,铁路应当包括铁路线、桥、隧、站,铁路道床、路基,以及铁路电气化铁路的牵引供电,电力、给水、安全保护(警示标志、限高架、自动报警装置)等固定设施,还应包括为满足检修需要,建立的检修基地,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车)、运输工具、生产辅助车间和必要的生产房屋。铁路的附属设施无法用列举的方式穷尽,我们建议设立一个判断标准,即保证铁路运输生产安全、防灾的设备及房屋建筑设施等应认定为铁路附属设施。2、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是否包括铁路建设前期的咨询、压矿、拆迁安置等合同?建设中的材料的采购,设备、场地的租赁,建筑用工等劳务合同,以及后期的环评等合同都可视
    2023-03-14
    136人看过
  • 业主如何分担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
    法律对这一问题的规定是:第一,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如果只是因环保关停,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则不涉及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但是也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先以环保的名义把养殖场关停,然后再以养殖场的建筑物涉嫌违建来拆违,从而规避拆迁补偿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283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2023-07-23
    199人看过
  • 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担和收益分配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也就是说一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例如,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进行维修,其费用问题,如果管理规约等有约定的,先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二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例如,业主大会决定,将建筑物楼顶出租给企业做广告,广告收入如何分配,是居住顶层的业主多拿一些,还是业主平均分配;是作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还是作为维修资金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按照本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
    2023-08-17
    299人看过
  • 养殖场附属设施和建筑物的赔偿问题
    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不少地方也对禽畜圈舍的拆迁补偿有制定标准,比如说山东省潍坊市公布的2017年禽畜舍补偿标准为砖混或砖木结构250-350一平,简易结构70-200一平,当然,一些规模化养殖场的禽畜圈舍建造较好,甚至建设有通风、保暖等设施,这个就应当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一刀切。如果只是因环保关停,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则不涉及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但是也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先以环保的名义把养殖场关停,然后再以养殖场的建筑物涉嫌违建来拆违,从而规避拆迁补偿的行为。养殖场拆迁补偿方案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
    2023-07-05
    61人看过
  • 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有哪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可以由业主、物业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但是业主有权更换相应的管理主体。《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哪些东西建筑物是指建筑物的主体部分,如房屋主体。建筑物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的附属设施设备,如房屋的给排水设施、配电设施等辅助设施。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建筑物的主体及其所有的配套附属设施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弱电系统、给排水设备、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
    2023-05-19
    466人看过
  •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一、业主自治有哪些特点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其次,业主自治借鉴了国家管理的模式,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由物业管理企业受聘管理业主拥有所有权的物业。最后,业主自治具有公益性。业主行使自治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其居住的小区的公共利益
    2023-03-16
    280人看过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如何确定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如何确定1、业主除了对自己房屋有着绝对的所有权,其实有很多公共区域是也享有一定的权利的,即共有权,意思就是业主可以对其使用、收益等,但如果该部分有损坏的也需要支付一定维修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具体如下:(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二、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监理:1、实施工程监理的,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2023-08-08
    45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一、2022土地证过户费用怎么计算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土
    2023-04-04
    489人看过
  • 附属物和附着物的区别及其意义
    1、范围不同:地上附属物是指在土地转让开发中,所属地块的地上和地下附带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2、应用上不同。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
    2023-07-04
    491人看过
  • 物业维修资金使用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如下: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费的标准是怎么收取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23-07-17
    352人看过
  • 公共维修基金的作用及其实施方式
    特殊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该物业区域的公共部件、共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到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特殊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具体业主按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配费用比例。公共维修基金怎么使用1、住宅共用部位、住宅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2、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分为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两种。(1)一般情况:由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等作为主体提出使用建议;业主大会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向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公共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2)紧急情况:如果出现应急情况的,则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而且,自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
    2023-07-02
    4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中使用钢管、扣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钢管、扣件在土木建筑施工中广泛用于脚手架、模板支架,对确保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钢管、扣件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或使用不当,就潜伏着安全隐患,一旦失事轻则造成构件变形人员受伤,重则造成严重倒塌人员死伤。从当前施工现场使用钢管、扣件的情况看,存在问题十分严重。质量合格率低,据某市质量抽查结果,扣件合格率仅14.5%,钢管合格率仅33.3%。使用不当,模板支架倒塌时有发生。产生这种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材质方面1、扣件质量合格率很低。一部分是过去一度使用的钢板冲压扣件,已严重老化。一部分是劣质产品,材质达不到国家标准,外形尺寸改变(如有的对接扣件十字形芯柱成了三片形芯柱,有的壁厚不足,产生断裂变形)。一部分是保养不善,严重锈蚀、滑丝、该报废的不报废。2、钢管质量合格率很低。一部分是劣质产品,有的材质达不到国家标准,有的外形尺寸达不到国家标准,有的焊缝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一部分是保养
    2023-06-06
    121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及其附属物?
    这里的房屋,是指能够遭风避雨并供人居住、工作、娱乐、储放物品和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既包括住宅房屋,如居民楼,也包括非住宅房屋,如厂房、办公楼等;既包括公有房屋.也包括私有房屋。这里的附属物,是指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围墙、烟囱、化粪池、门斗、水井等。一、物业类型分几种1、居住物业: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2、商业物业: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3、工业物业: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包括轻、重工业厂房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4、政府类物业:随着机关后勤管理社会化的实施,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转交由物业公
    2023-03-05
    18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定额的种类及其用途是什么
    建筑工程定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建筑工程中生产消耗性定额的总称。它包括的定额种类很多。按其内容、形式、用途和使用要求,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按生产要素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生产要素分类,可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2、按用途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用途分类,可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工期定额及概算指标等。3、按其费用性质分类,可分为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等。4、按其主编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可分为全国统一定额、主管部门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及企业定额等。5、按专业分类可分为建筑工程定额和设备及安装工程定额。一、工资形式包括什么工资形式包括: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以劳动时间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单位的工资形式。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完成的产品的数量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3.定额工资。定额工资是按照劳动定额完成的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二、商业本票是什
    2023-06-29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应如何归属和使用建筑物共有部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 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如何计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4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证和使用权证不一致,业主怎么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1、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2、你们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3、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
    • 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多少业主同意才可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
    • 房屋租赁中的附属设施维修要注意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房屋租赁中附属设施维修责任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维修或者更换发生的费用: (一)进户门发生无法关闭或者无法开启,或者门锁出现无法开锁、无法锁定的; (二)所有与外界相通的窗户由于非乙方过错造成损坏,影响租赁人人生财产安全的; (三)家用电器,如空调、电视机、电冰箱、微波炉、电烤箱、DVD、音响设备,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 (四)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达到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 (五)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