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租赁房屋的实际案例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14:36 259 人看过

征收租赁房屋时要注意:

1、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例如,被征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被征收人的姓名、住所、通讯地址等;

2、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结构楼层、装修及周边环境;

3、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确定;

4、补偿方式。主要包括选择的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约定支付时间;选择产权交换的,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和差价结算;

5、补贴费。被征收人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在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临时安置的,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房屋征收而停产停业的,还需支付停产停业补偿费;

6、搬迁期或过渡期。搬迁期限是指被征收人最迟自行搬出被征收房屋的时间。过渡期是指实施产权交换的补偿方式,征收人提供可以入住的交换房屋的最晚时间;

7、违约责任。指违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我的房屋即将被征收,我需要注意哪些征收维权套路?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经典电视剧《西游记》总导演杨洁女士日前辞世,引来无数怀念。

而剧中主题曲的这句歌词,更是家喻户晓。

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在面临征收维权困境时,都曾不止一次地发出这样的疑问:维权之路,究竟路在何方呢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多年的在明律师想告诉大家的是,维权和征收一样,是有其套路的。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掌握了维权中的那些套路,您的成功维权之路就在脚下!

套路一:有效防御,避其锋芒

在征收活动中,征收方往往在开始阶段处于持续攻势状态: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组织评估等等,忙的不亦乐乎。

此时的被征收人,多处于被动应对,被牵着“牛鼻子”走的境地,而很难掌握主动地位。

而被征收人维权的开始,往往是其感到自身权益遭受政府频频出招的侵犯之时。

那么在维权的开始阶段,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通过准确、高效的法律手段来对政府当下的攻势进行防御,从而实现避其锋芒,阻滞拆迁这辆“坦克”继续向前推进碾压的目的。

先抵挡住对方的攻势,为己方组织反击创造充分的时间与条件,之后反守为攻,这就是征收维权的总体战略。

实践中,被征收人要根据自身所面对的具体情况作出有针对性的防御动作来。

譬如对于政府已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房屋即将面临被强拆的情形,通常要在救济权利行使的期限内从速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通过程序来遏制对方进攻的势头。

在这样的诉讼初期,要首先把握政府在行政行为作出程序上存在的违法之处,深入贯彻“打程序,不打实体”的维权理念。

利用程序问题争取拖住对方,腾出时间再去找寻对方在实体上存在的法律漏洞。

总之,当务之急就是要将步步进逼的强拆先停下来,这点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理解清楚。

而如果征收尚未进行到强拆那一步,只是存在很多逼迁情形,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提交《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书》,敦促其履行相应职责,对逼迁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倘若公安机关仍就选择不作为,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来进行进一步的维权。

围魏救赵,阻击逼迁,此为维权套路中的又一常见选择。

套路二:全面审查征收项目法律状况,信息公开+“诱导诉讼”走起

挡住了来自政府一方的凶猛攻势,腾挪出的工夫就要用来组织下一步的维权行动了。

此时,最经典的维权套路莫过于要对征收项目的整体情况发动审查,即利用信息公开申请的途径来将项目的方方面面查个底儿掉。

通常情况下,征收补偿标准过低,逼迁、强拆逼得过紧的项目,法律层面上的状况往往令人堪忧,这是一种来自经验的判断。

逼迁、强拆威胁的性质,在此层面上与走黑道唱歌壮胆一般,外表凶恶反映出的却是征收方内心的不安。

为什么不安呢因为涉案征收项目往往欠缺必备的法律批准手续、文件,如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甚至根本性的程序颠倒、违法等情形。

对于被征收人而言,精准捕捉项目违法点,进而实现精准法律打击,釜底抽薪直接威胁项目的合法性,是维权的上策。

此时,及时、全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便是获取相关情况的最有力钥匙。

除此之外,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稍复杂的维权手法,这里称之为“诱导诉讼”,即通过提起一两个具有“投石问路”“抛砖引玉”性质的诉讼,来将个别人或者行政机关拉入案件中来,迫使其出庭“过堂”。

而在庭审中通过这些机关的举证、质证、辩论意见来收集、获取有关征收项目的进一步信息,发掘更多更大的违法点。

此即所谓的“声东击西”之计在此阶段的运用。

譬如在房屋遭遇违法强拆的案件中,先选择诉强拆行为违法,就是常见的诱导诉讼手段。

这一手法的运用需要被征收人具有“走一步想两步”的前瞻性与计划性,相较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言对使用者的要求更高,但往往会有更加意想不到的收获。

在明律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一些被征收人和地方上的律师习惯于在维权中“就事论事”:如被征收人存在与政府之间的征收补偿协议履行纠纷,就仅仅针对协议的问题开展法律动作,这种目光短浅之举是不足取的。

须知,若要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就需要充分掌握维权的主动,实现情势上的反客为主。

及时跳出政府设定好的“圈子”,重新给政府划定一个有利于我们自己的“圈子”,让协商、谈判重新开始,之前的补偿“底价”才有望重新得以设定,被征收人获取更多补偿的目标才有望得以实现。

套路三:以打促谈,及时利用协商平台达成协议

在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等手段获取项目情况,令违法点充分暴露之后,被征收人往往需要针对发现的违法之处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或者向有关政府部门提起土地违法查处申请等等。

一般情况下,律师会建议被征收人多管齐下发动法律“组合拳”进攻,向政府一方施加强大的法律压力。

此时的法律程序多是“连环式”的,即一个程序的提起,即意味着另一个程序被作为伏笔安设,这足以使整个维权局势向着有利于被征收人的方向转换。

譬如针对“未批先占”的情形申请土地违法查处,国土部门不作为,被征收人就可以继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这个不作为。

通过连续不断的法律动作,将维权的“饼”逐渐摊大,拉更多的政府部门“下水”,从而逐渐将复议、诉讼的级别提升,从市里到省里,从地方到中央……当“打”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由量变到质变,不定在哪级法院、哪个复议机关,协商、沟通的平台就会被主动搭建起来。

一旦平台建立,即意味着被征收人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既然是谈、调解,就总是要互谅互让,释放善意的。

那么被征收人所希冀的公平、合理的补偿,也就会在谈判桌上得以落地了。

至于此前发动的程序,该撤的撤,维权行动就算胜利告终了。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在博弈的天平发生逆转之时,被征收人切不可被胜利冲昏头脑,意图获取公平、合理补偿之外的“最高额补偿”而在协商、谈判中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补偿要求。

对于过分贪婪,妄图通过征收“发家致富”的被征收人,其所面临的风险是巨大的。

被征收人想要获取的,是公平、合理的补偿,重要的事情可以被说三遍。

超过这个原则了,法律就不保护你的诉求了,这点一定要明确。

“见好就收”的道理,大家是应当懂得的。

以上,在明律师为您呈现的就是征收维权的最经典套路,可称之为征收维权三步曲:第一步,有效防守,拒违法暴力强拆于门外;第二步,谋划反击,信息公开、“诱导性诉讼”是手段;第三步,以打促谈,补偿是谈下来的而不是打下来的。

这三步曲就像一个成熟、可靠的模板一样,已在长期的征收维权实践中得到了无数被征收人、专业维权律师的反复使用、验证,证明其是足够有效的。

广大被征收人可以细心体会,尝试运用,争取用套路为自己的维权“套出路来”。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一切套路、模板都需要得到灵活、有针对性的运用,而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照抄照搬。

自己用与聘请专业维权律师用的区别,也就在于此。

毕竟,上述步骤只是个框架,里面的“肉”“干货”,还需要一个一个添进去。

掌握了这些,被征收人才能理直气壮地说出那句:维权路在何方路就在脚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抚养权判定的实际案例分析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根据意愿选择跟随那一方生活;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可能判给女方?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2023-07-05
    126人看过
  • 工厂拆迁补偿的实际案例分析
    合肥市工厂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1、对于企业因拆迁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可适当补偿预计的营业费用;2、企业土地上物品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3、因拆迁而造成的搬迁费用,运输物资费用等;4、积极鼓励拆迁企业的费用。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农村别墅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5、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
    2023-07-01
    329人看过
  • 汽车绿本抵押的实际案例分析
    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查询。到车管所查询,在购买车辆时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通过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状态。到保险公司查询,车的状态不一样,车险的受益方也不一样,如果是按揭贷款那么受益方是银行。到交警部门查询,可以找熟人到交警部门通过上网来查询购买车辆的状态,如果显示抵押,说明该车是抵押车辆,如果显示正常,则不是抵押车辆。汽车绿本抵押能注销吗可以补办。车辆解除抵押手续不是必须需本人去,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具体流程如下:一,写授权委托书。二,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三,提供以下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3、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机动车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
    2023-07-02
    116人看过
  • 如何收取房屋征收时的实际分摊面积
    分摊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建筑面积=内建面积+分摊面积,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内建面积,分摊系数=公共分摊总面积/(内建面积*总套数);内建面积=内建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共享区域”主要包括9项:
    2023-05-08
    339人看过
  • 分析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在实际案例中的处理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适用。但是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合同违约金应怎么计算对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如果当事人的合同中有约定的,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按其约定来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则违约金可按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或对方因违约所得的利益来计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2023-07-17
    5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征收房屋出租税点
    出租房屋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六种;按照规定,不同性质的出租,其税率是存在差异的,目前常见的有以下四种:1、个人出租非住房;2、个人出租住房;3、企业出租商业住房;4、企业按照市场价格租用个人住房,然后统一出租。一、租赁区域房屋租赁税点1、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有地区之分,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3、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4、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来收;5、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
    2023-06-23
    165人看过
  • 无效房屋租赁的种类分析
    无效房屋租赁有以下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3、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4、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出租人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2023-07-02
    490人看过
  • 婚前债务责任归属的实际案例分析
    婚前债务的承担者有可能是夫妻一方也有可能是夫妻双方。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前债务都是夫妻一方来偿还的,因为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是要是一方的债务是用于日后夫妻生活需要的,这种情况下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话,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共同偿还的债务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非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时没有共同偿还责任的。婚前债务承担主体不能笼统的说婚前债务谁承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婚前的债务情况。因为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有很多不好判断的债务归属,所以就需要认真理解相关法条,根据具体实践准确的判断债务的归属。如果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前一方所负的债,并且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转化,原则上是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04
    44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发票的税费分析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百分之十二计算进行缴纳税款;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计算进行缴纳税款;城市建设税:以实际缴纳营业税额乘以城市建设税率;个人所得税:按房屋租赁所得的收入,没有超过四千元的,减去费用八百元;超过四千元以上的,减去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剩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百分之二十。房屋租赁发票,是针对房屋出租所得到的收入进行开具的发票。个人房屋租赁发票缴个税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的增值税,如果出租个人唯一住房,则减按按照5%的征收率1.5%计算应纳税额。分析如下:第一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2023-07-01
    500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退侦的实际案例分析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退侦2次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说是好事的话,那就是第一次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起诉。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补充侦查,让公安再补充,证据方面肯定会更充实,起诉定罪会更容易一些。但是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退侦两次能取保候审吗?退侦两次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最高人民
    2023-07-05
    284人看过
  • 房屋租赁的法律问题分析
    1、商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是房屋所有权人。由于商品房屋的可流通性,房屋所有权人应包括房屋拥有经营权人、获所有权人同意的承租人、在典期内的典权人,及虽没有所有权凭证但其所有权没有争议的占有人等。2、租赁房屋的装修或增添物的归属及到期处分应由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租赁房屋的转租不违法且可以赢利,但须获出租人的事先认可。4、商品房屋租赁经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由于商品房屋租赁的新特点,以及出现数量巨大的商品房屋成为私人投资而进入租赁市场的新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新类型的商品房屋租赁引起的诉讼数量多、标的大,以及租赁方式的突破造成处理难度增大,形成许多颇有争议的疑难案件。所谓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作为财产租赁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特征应当符合财产租赁的要求,即出租人将出租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并
    2023-04-03
    24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的侵权纠纷分析
    房屋租赁不属侵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其中房屋租赁不在该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什么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适合公安机关处理。警方将告知租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租赁纠纷按照租赁合同处理或者通过法律渠道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租房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将受理。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
    2023-07-07
    186人看过
  • 孤寡老人财产继承的实际案例分析
    孤寡老人的财产继承方式如下:1、孤寡老人的遗产,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照遗嘱或者协议继承;2、没有遗嘱或者协议或者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给子女?父母的财产继承给子女的方式:1、遗嘱继承。2、没有订立遗嘱的,进行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
    2023-07-08
    168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公证的实际应用案例分析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过程:1、双方准备好材料,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应当对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被欺骗或者误导;3、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公证利弊婚前财产公证的利: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有些热恋中的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往往对婚前财产公证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其实,要结婚了,对双方各自财产进行明确,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今后就一定会有诉讼产生,也并不是只针对其中某一方。双方的财产都进行公证,以后真的发生纠纷,用不着请律师,由法官裁决就是。这样的一纸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短期内对解决财产麻烦有利。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公证,在短期内会避免夫妻之间的财产
    2023-07-03
    468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案例分析是怎样的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案件事实:甲乙双方于2007年3月1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房屋,租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直至2007年11月,甲方旅居新加坡,一直未向乙方催收房屋租金,乙方也未自觉地向甲方账户支付租金,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合同到期后,乙方搬离了上述房屋,并且下落不明,结欠甲方租金96000元,物业管理费1787.40元、水费29.
    • 如何分析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经营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适用解释法〔2015〕第五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定的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
    • 租赁房屋未实际交付的上诉状的法律条例是啥呀?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 1、《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2、租赁房屋领有出租许可证 3、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与租赁许可证上载明的房屋用途一致 4、办理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二)从严格意义上讲,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才是有效合同。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以及《租赁条例》的地方性法规的性质,我市法院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时,在遵循上述法律法规的原则基础上,结
    •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有哪些方式房屋租赁纠纷事项分析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4
      房屋租赁纠纷的基本处理方式包括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指定机构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房屋租赁税征收标准,房屋租赁税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房屋租赁税由谁支付,一、房屋租赁税由谁支付税费缴纳,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