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失业女员工生育费用报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7:54:42 285 人看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病理原因流产,且最近一次中断生育保险缴费前,原用人单位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含区外转入缴费部分、不含补缴和原C类计划缴费部分)满10个月以上。

适用范围:

失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病理原因流产,且最近一次中断生育保险缴费前,原用人单位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和原C类计划缴费部分)满10个月以上。

办理流程:

1、失业女员工填写《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清单,携带相关生育报销凭证报中心

2、中心审核费用,确定生育报销类型及生育保险理付范围

3、审核通过后,中心按规定进行结算

4、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失业女员工公积金会员卡上

办理时限:

发生费用后12个月内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失业女员工生育报销材料:

1、《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清单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医疗保险卡;

3、住院期间费用清单、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手册。

回户籍所在地生育的还需提供(无需事先申请):

1、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关系证明原件(回父母户籍地生育的需提供);

失业女员工流产报销材料:

1、《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清单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医疗保险卡;

3、医院就诊记录(病历卡)原件及复印件(门诊治疗需提供);

4、出院记录(住院治疗需提供)、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原件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手册。

注意事项:

1、失业女员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后12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员工除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外,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不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生育津贴等其他生育保险待遇。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员工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期间发生生育或病理原因流产的,当月正常缴费并且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可按在职参保女员工享受除生育津贴以外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待遇。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员工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刷卡结付。

办事地点:

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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