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反洗钱运行机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32:17 489 人看过

虽然洗钱的上游犯罪一般发生在各国国内,但洗钱行为本身具有国际化倾向——洗钱活动往往在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进行,洗钱犯罪者也常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形成国际性的洗钱组织,他们善于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利用犯罪收益在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的流动,逃避有管辖权的国家的制裁(Tanzi,1996)。因此,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并成立国际组织,才能对跨境洗钱进行有效的打击(Gilmore,1992)。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出现了一系列的全球性反洗钱协议或组织,其中包括FATF、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禁毒署(尤其是1988年《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和治疗精神病药物公约》)、国际清算银行,以及一些地区性国际组织(如欧盟,欧洲理事会,美洲国家组织,巴塞尔委员会,英联邦,南太平洋论坛)和双边法律援助条约。然而,在过去十年间扮演领导角色的机构则是FATF。

1990年,FATF发表了著名的关于反洗钱的《四十条建议》。1996年,为了适应新的洗钱趋势,40条建议被首次修订,修订后的反洗钱40条建议得到了130多个国家的签署,成为反洗钱的国际标准,FATF也被公认为建立在国际层面上的反洗钱组织(Macdonald,1992)。2001年10月,FATF将恐怖融资问题纳入工作范围,提出打击恐怖融资8项特别建议。2003年,FATF再次对40条建议进行了修订,建立起了一个全面的、既包括打击洗钱,又包括反恐怖融资在内的新框架。在这一文件中,FATF呼吁所有国家修订、完善国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立法,与FATF新的40条建议保持一致,并有效执行这些措施。JosephF.Benning(2001)研究了FATF的决策基础及其在当前世界政治体系下的有效性,运用OLS、回归和博弈等方法证明FATF成员国的政策合作和国内组织程序之间存在的线性关系。模型证明FATF成员国的政策合作提高了洗钱犯罪的风险从而减少犯罪的供给量,成员国在相关的法律程序和司法精神、监管政策上越来越合作,从而减少了洗钱机会。

FATF的重点并非控制跨国非法金融活动(Savona,1997)。事实上,它的条款明确规定不允许政府通过控制跨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式来控制洗钱(Gilmore,1992)。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把国界问题列入反洗钱问题之内。一些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已经开始将通过监控跨国资本流动来作为收集洗钱信息的一种方法。FATF支持其成员国在各自的领土范围内进行反洗钱活动而非控制跨国资本流动,主要通过两种方法:第一,积极提升国内法律制度与国际反洗钱惯例之间的协调性。FATF建议号召各国政府对洗钱定刑事罪,要求各国金融机构对监管当局报告在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可疑交易(FATF,19901991),并且拒绝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通过促使各国政府实施这些措施,FATF的目标不仅是直接减少各个国家国内的洗钱犯罪,还可以降低整个国际金融系统抵抗洗钱犯罪的脆弱性。第二,FATF鼓励各国政府对基于洗钱犯罪的调查、起诉、没收和(根据条约或法令)对逃犯的引渡等进行广泛的信息共享和法律合作。这一规定消除了存在于其他国际合作领域如反避税合作中的主要障碍。信息共享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FATF建议各国在其权限范围内积极主动的向外国政府提供流入或流出其国内的可疑资金的信息。

目前,FATF已经拥有31个成员国和2个国际组织。FATF的成员国通过代表团、研究会以及成立与FATF有联合关系的区域组织等方式成功的促使越来越多的非成员国采纳其四十条建议。为了弥补反洗钱体制的缺陷,督促各金融中心按照国际标准开展对洗钱犯罪的预防、调查和打击,FATF于2000年6月首次推出了反洗钱不合作国家与地区名单(NCCT)。对于上榜国家(地区),FATF一方面敦促该国(地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加以改进,另一方面,FATF呼吁成员国(地区)对与该国(地区)的交易予以重点关注。自黑名单公布以来,上榜国家(地区)的数量从2000年6月的15个减少到2004年2月的7个,呈下降趋势。DonatoMasciandaro(2004)以45个国家为样本通过实证的方法证明了NCCT制度的有效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际反洗钱相关文章
  • 国际反洗钱立法动向
    国际反洗钱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FT)的40项建议是反洗钱领域的基本准则。40项建议最初发布于1990年4月,2003年6月20日通过了新的修订稿。40项建议将洗钱犯罪定为刑事犯罪,要求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尽可能的广泛,金融机构应了解客户、报告可疑交易,签署反洗钱国际条约等。2001年10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40项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打击恐怖融资提出了八项特别建议;2004年10月,在巴黎专门针对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跨国境运输现金问题单独制定了一项特别建议。联合国在1988年《禁毒公约》的基础上,于2000年通过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十分具体地规定了洗钱罪的定义和类型,并要求成员国将洗钱罪适用于范围最为广泛的上游犯罪,提出建立金融情报机构,没收和抵押以及没收事宜的国际合作,对推动国际反洗钱立法产生重大影响。2003年联合国为打击跨国跨区域的腐败犯罪制定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其中有关反
    2023-04-24
    465人看过
  • 反洗钱国际合作阶段
    反洗钱国际合作
    贩毒、走私、诈骗、绑架等犯罪活动的国际化,金融处理技术提高及国际化,为跨国洗钱提供了很大便利,洗钱活动日益国际化。单个政府没有办法对跨国洗钱实施有效打击,这种状况促成了反洗钱国际合作。20世纪80年代末,反洗钱国际合作开始进入鼎盛时期,合作的范围也不断扩大,从打击毒品犯罪发展到打击洗钱罪的所有上游犯罪。1988年12月,联合国的67个会员国签署了《反对麻醉品和致人心理变态物质等非法交易公约》(即《越南公约》),将洗钱视为联合国需制定对策以共同对付的犯罪活动之一,并且规定所有签署国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打击洗钱犯罪,防止银行以保密为由拒绝合作。1988年12月12日,国际清算银行发表了防止洗钱的原则宣言,同日,联合国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大会通过了《联合国禁毒公约》。该公约是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一个明令惩处洗钱犯罪的国际公约,同时还规定,各缔约国要互相进行法律协助,并提供银行记录,以识别或追查收益
    2023-04-24
    89人看过
  • 国际反洗钱合作方式
    国际反洗钱
    纵观联合国反洗钱相关国际公约和区域性组织的文件,反洗钱国际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行政合作。友好国家之间可以通过外交途径或其他方式交流洗钱犯罪信息,防范与打击洗钱犯罪的措施和技术等。2、警务合作。警务合作主要是通过在国际范围内警方调查协作的方式来实现的,其主要方式是国际刑事警察组织成员国之间通过合作,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缉捕、遣送等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3、刑事司法协助。刑事司法协助是在18世纪末随着国内法中的刑事诉讼强调严格的证据制度和辩护制度,作为引渡的附带形式而发展起来的。它主要是指被请求方为请求方进行的刑事诉讼的调查取证提供一定的帮助与协作,以便查清诉讼事实。其内容主要包括:诉讼文书的国际委托送达、跨国的搜查与扣押涉案物品行为、调查取证、获取或提供有关鉴定结论、涉案赃款赃物的返还、嫌疑人犯罪记录的提供等。洗钱犯罪一般都是跨国作案,因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十分必要。刑事司法协助的
    2023-04-24
    249人看过
  • 各国行为组织的内部运作机制与制度安排
    国家行为是指国家在处理本国重大事务和涉及国与国之间关系时所采取的行为和措施。这些行为包括宣战、签订条约、承认外国政府、对某国的经济制裁、驱逐某国的外交人员等。国家行为具有高度的政治性,与国家利益有直接关系,一般不能对之提起诉讼。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但如果国家行为确有失当,可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予以纠正。国家行为,也称为政府行为、统治行为和政治行为。是指运用国家自主权的行为。包括:(1)涉及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行为,如宣战、签订条约、承认外国政府、对某国的经济制裁、驱逐某国的外交人员等;(2)处理本国重大事务的行为,如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国家行为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具有高度的政治性,与国家利益有直接的关系,一般不能对之提起诉讼。中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
    2023-09-06
    409人看过
  • 国际反洗钱政策的演变
    911事件以后,反洗钱问题再度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美国首当其冲,而整个西欧又存在着大量现金交易的现状,自2001年9月以来金融业相对成熟的工业化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反洗钱的政策与措施。2001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新的反洗钱法案,明确要求在美国营业的金融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反洗钱政策。国际金融反洗钱特别工作组也做出将防范恐怖主义金融活动纳入其工作章程的决议。一些欧洲国家还采取了相应的立法措施,强化防止犯罪分子、恐怖分子利用金融体系洗钱的原则。20世纪六十、七十年代,银行业的反洗钱问题首先在西欧和北美国家引起普遍重视,有关国家纷纷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加强反洗钱的法案。经过多年的观察和讨论,人们对洗钱活动的性质和过程有了清楚的认识。洗钱实质上是犯罪分子企图隐瞒、掩饰犯罪所得及其非法收益的一个过程。犯罪分子利用银行洗钱的过程主要包括存入账户、划转资金、并账经营与合法使用等环节。随着洗钱活动在
    2023-04-24
    253人看过
  • 反洗钱国际标准是什么
    反洗钱国际合作
    根据反洗钱法可疑交易标准,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与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的交易都属于可疑交易,需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范和打击。 根据反洗钱法可疑交易标准,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与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个人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达到20万元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与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的单笔或者当日累计支出或者收入达到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等,都可以被视为反洗钱可疑交易。因此,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可疑交易,需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范和打击。 全球反洗钱标准的实施情况及影响分析 全球反洗钱标准的实施情况及影响分析是指对全球范围内的反洗钱标准进行调查和评估,以了解各国在反洗钱方面的法律框架、监管机制和执行情况。这一分析旨在揭示全球反洗钱标准的普遍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以及对国际金融体系、经济发展和安全
    2024-01-05
    121人看过
  • 反洗钱国际合作有哪些?
    反洗钱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反洗钱多边合作,发挥我国在反洗钱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推动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领域取得多项成果,呼吁所有国家有效落实透明度标准,特别是落实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权方面的透明度标准。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依法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与反洗钱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第二十九条涉及追究洗钱犯罪的司法协助,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根据国务院授权,外交部及时转发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制裁决议及更新的制裁清单,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决议,全年共发布10余份执行安理会制裁决议通知。根据FATF第四轮互评估关于防扩散融资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国家防扩散法”立法进程,为防扩散融资提供法律支撑。反洗钱法明确了
    2023-06-02
    289人看过
  • 中国银行在京召开“反洗钱”国际论坛
    中新社记者作为银行职员,如果你发现客户经常性向所谓税务天堂的国家收取或发出汇款;或者发现客户存入大量现金后,即时以支票形式转往不同的第三者账户,你该怎么办?来自国外的反洗钱专家今天提醒银行的员工说,你应该注意,这背后可能有洗钱活动。中国银行今天在北京召开反洗钱及合规工作会,并召开了反洗钱国际论坛,旨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探讨在国际背景下如何应对日渐猖獗的洗钱活动。渣打银行集团调查处高级合规官周某、英国反洗钱专家Nigel、中国银行纽约分行高级合规官Beachemin等应邀分别就商业银行如何开展合规工作、在国际背景下如何应对洗钱活动的挑战等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作为一家国际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去年六月专门成立了反洗钱工作委员会,统一负责该行的反洗钱工作。该委员会是中国国内机构中第一个专门负责反洗钱的正式组织。中国银行反洗钱委员会的有关人士表示,九·一一事件后,外国监管机构加强了对反洗钱和
    2023-04-24
    116人看过
  • 国际投资组织
    国际投资
    中新社北京二月四日电(记者周音)国际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日前在北京公布一份的调研报告预测,二0二0年前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百分之六,二0三0年将跃升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系。这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份由国际性投资银行公布的中国调研报告。这份名为中国:洞悉经济市况,掌握无限商机的报告就下列问题对中国经济进行了分析:——中国未来二十年有潜力达到每年百分之六的平均经济增长率,关键并非增长的速度快慢,而在于改善经济增长的素质。二00二年和二00三年间,如果中国继续保持宽松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可使经济每年增长百分之七。——加入世贸对中国可能带来短期的冲击;企业破产数目将会上升,失业工人亦将增加。——对于中国股票前景,报告预测,红筹股份已经失去原先的功能,需要重新作出变革,而电讯业预计可以保持良好增长。雷曼兄弟公司调研报告的结论指出,随着中国稳步地沿市场经济的方向迈进,对跨国企业及面向全球的机构
    2023-06-09
    247人看过
  • 业主自治组织运行机制是怎样的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闭会后代表全体业主行使职能权的组织,即享有委员会应有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不论是享有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表现。除了负责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草拟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或修订草案并报业主大会通过这些基本职责外,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权利如下:1、决策权。业主委员会的决策主要体现在: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决定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的翻新、设备的维修保养或更新,需动用物业维修基金时,必须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决定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及审批重大费用开支;决定物业内公用部分的开发使用及处理,如天台广告牌的开发等。业主委员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行使表决权,每位委员一票,以获得多数票为通过。如赞同票和反对票相等,委员会主席可行使双票权,使动议成为决议而获得通过。2、审议权。应该说,审议权也
    2023-03-31
    229人看过
  • 国际洗钱防制相关法案
    随着洗钱活动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蔓延,国际反洗钱合作的步伐也加快了,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的作用也日益受到重视。1981年欧洲议会部长委员会最早提出此类倡议,该部长委员会认为,银行间的合作不仅能够加强司法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力量,而且银行体系还能发挥更为有效的预防洗钱犯罪的作用。1980年代中期,随着跨国境洗钱活动的蔓延,欧美国家开始加强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之间在反洗钱方面的合作,并着手起草国际反洗钱的共同规则,以便在全球推广,以达到规范各国的做法并加强反洗钱力量的目的。国际洗钱防制相关法案1988年8月: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公约:1988年8月联合国制定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againstIllicitTrafficinNarcoticDrgsandPsychotropicSbstances,简称联合国反毒公约),要求各签署国
    2023-04-24
    262人看过
  • 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反洗钱机制
    第一,制定了反洗钱法。反洗钱法包含了打击洗钱活动的战略规划;规定了对洗钱犯罪的认定、举证和起诉等一整套法律程序。匈牙利的反洗钱法于1994年5月8日颁布,制定较早;马其顿的预防洗钱法直到2002年3月1日才正式实施。各国反洗钱法均对金融机构的义务作出了类似规定:报告大额现金交易和可疑交易;确认客户的身份;保存客户的交易记录。第二,成立了反洗钱机构。大多数国家成立了专门的反洗钱机构,如捷克的洗钱预防部门,立陶宛独立的反洗钱机构,罗马尼亚的全国预防和控制洗钱局,斯洛文尼亚的预防洗钱局,马其顿的预防洗钱委员会,其中,捷克与马其顿的反洗钱机构设在财政部下面。波兰没有成立专门的反洗钱机构,打击洗钱是波兰内务部下设的国家犯罪信息中心(NCIC)的主要职责之一。第三,发挥了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主战场作用。犯罪分子洗钱,无论过程多么复杂,终归要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各国对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主战场作用达成了共
    2023-04-24
    399人看过
  • 我国反洗钱制度体系
    反洗钱制度
    我国反洗钱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也是反洗钱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对于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
    2024-01-05
    136人看过
  • 我国参加反洗钱国际合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反洗钱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签署了一系列涉及反洗钱的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国际条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又称《禁毒公约》或《维也纳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通过后,我国于公约通过的第二天就签署了公约,是最早的签署国之一。1989年10月25日,我国最高立法机关批准了该公约。为保证《禁毒公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1990年12月28日,我国通过了《我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于2000年11月15日通过后,我国于同年12月12日签署了该公约。2001年10月27日,我国签署了《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通过了《反腐败公约》,我国也已经签署该公约。(二)对涉嫌洗钱和恐怖资金的账户进行调查2001年以来,我国根据联合国有关反
    2023-04-24
    93人看过
换一批
#反洗钱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根据联合国反洗钱相关国际公约和区域性组织的文件,国际反洗钱主要方式有行... 更多>

    #国际反洗钱
    相关咨询
    • 国际金融反洗钱特别工作小组(FATF)的核心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FATF的核心精神主要建立于‘四十项建议’,在订立的早期只针对打击个人通过金融系统进行毒品犯罪资金洗钱,经1996年修定后加入对其他洗钱类型的打击。并被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承认为国际性的反洗钱标准。 2001年,随着911恐怖事件的发生,FATF再次对40项建议进行了修定,建立起了一个全面性的既包括打击洗钱又包括反恐怖融资在内的新框架。在这一文件中,FATF呼吁所有国家修定并完善国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
    • 什么是洗钱组织?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6
      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组织组织介入会怎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一)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二)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三)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 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构成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0
      客体要件 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职务廉洁性不应成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因此,本罪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 根据《公约》的规定,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贿赂方式为“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实际给予”,贿赂对象为“公职人员本人或者其他人员或实体”,这些均可以被我国刑法中行赔罪的客观方面所涵盖,故无必要具体规定。此外,《公约》规定贿赂范围为“不正
    • 什么是国际组织利用邪恶组织破坏国际法律实施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09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行政法规,符合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况,但行为者可以诚实悔改,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可以不起诉或免除刑事处罚。其中,行为者被蒙蔽,被威胁参加邪教组织的,不能作为犯罪处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行政法规,行为者在一审判决前可以诚实悔改,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符合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情况,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