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误区解析:常人易犯的法律错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12:57 320 人看过

常人对离婚的法律误解:如果对方有婚外情证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多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向法院提起诉讼,很快就能解决离婚问题。婚前财产会因结婚时间长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签了离婚协议,谁也不想反悔。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对方起诉离婚,只要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离婚诉讼时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离婚诉讼时的常见误区: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四、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五、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六、既然离婚,见面礼就应该返还。

七、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八、骚扰前妻不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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