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继续上班能得哪些相应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2 04:59:36 310 人看过

一、受工伤后继续上班能得哪些相应补偿

在遭受事故伤害之后,如果您选择留在原先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那么您将会享受到如下权益和保障:您的薪资将如往常一样正常发放;医疗费用也会按标准进行报销;所产生的适当的生活护理费用亦会得到妥善处理;此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津贴作为补偿。

请务必注意,您的伤残状况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工伤认定标准,并且必须经过所在城市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关于具体的赔偿事宜,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其次,生活护理费用;再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后,根据伤残等级的差异,还可能涉及到其他形式的伤残津贴及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鉴定报告出来后多久能拿到赔偿

一旦工伤鉴定的结果得以明确,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将会在三个月内收到相应的赔偿款项。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义务在工伤认定决定公布之日起的二十天之内,将相关的认定书送达到您手中,同时还需抄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便他们能够依据医疗费用等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工作。

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发放相应的赔偿金额给您。

工伤认定程序结束后,通常需要一至六个月的时间才能获得赔偿。

在工伤鉴定完成后,工伤保险基金应向您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这笔费用在您完成工伤鉴定、提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后,大约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到达公司的账户中。

员工最终能够在多长时间内收到赔偿款,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办事效率和流程安排。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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