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生育权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禁止女职工在职怀孕是对生育权的侵犯,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第六条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解除或者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并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第二,生育权的内容是指公民生育子女并获得相关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它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生育自由权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生育时间、生育次数和生育间隔的权利决定是否自由生育的权利。公民既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任何子女都不应受到歧视,男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一方生育权的实现不应干涉另一方的生育权
从理论上讲,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能单方面实现。因此,权利的实现应该建立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双方的共同意愿才能实现,生殖健康是指人们能够过上满意、安全的性生活,生育,并自由决定是否生育,什么时候和多少人要孩子。公民有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的权利,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权,不育公民有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指导实施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当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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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后变动工作岗位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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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裁员期间故意怀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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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工作吗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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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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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怀孕女员工的,的处理方式是否合法?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1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女职工在“三期”时遇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却能享受特别待遇。所谓“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在女职工“三期”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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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怀孕女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违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主动辞职不违法怀孕期间,单位只是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雇可以辞职,个人过错单位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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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在女员工怀孕期间终止劳动关系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5虽然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不知道你怀孕的事实,但是2008年9月2日医院的诊断证明已经证实你在劳动合同期内已经怀孕的事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和第42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为止。因此你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拒绝,将被视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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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禁忌从事哪些工作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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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女员工在孕期不能辞退员工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