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数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1:10:20 326 人看过

工资基数一般以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准。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一、无底薪销售合同违反劳动法吗

无底薪销售合同违反劳动法,即使没有完成定额的任务,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工资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劳动法最低基本工资有哪些参考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基数上限都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基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二、社会保险基数上限与下限怎么规定的1、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
    2023-04-17
    405人看过
  • 数罪并罚基本规则有哪些?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数罪并罚应当依据的基本规则如下: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一、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的应该数罪并罚吗滥用职权受贿贪污应数罪并罚。两者属于不同的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一人犯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犯贪污罪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犯受贿罪主要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数罪并罚的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
    2023-04-03
    57人看过
  •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哪些规定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市民退休以后建立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会根据经济实际情况不断变化。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1、北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2018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
    2023-05-30
    98人看过
  • 黄石市公积金新规定缴存基数有哪些新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是指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类型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等)。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二)新增缴存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收入总和。(三)工资总额的计算期间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性收入总和。(四)工资总额的构成: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机关单位工资总额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性津补贴、奖励性补贴、住房补贴、移动通信补贴、交通补贴、物业管理补贴、保留性津贴、特岗津贴、年终一次性
    2023-05-30
    120人看过
  • 未规定基本工资,但是有规定综合工资
    一、未规定基本工资,但是有规定综合工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只给了基本工资没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付出加班工时对应的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
    2023-03-04
    161人看过
  • [基金]指数基金有哪些
    指数基金:顾名思义就是以指数成份股为投资对象的基金,即通过购买一部分或全部的某指数所包含的股票,来构建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目的就是使这个投资组合的变动趋势与该指数相一致,以取得与指数大致相同的收益率。指数基金是一种按照证券价格指数编制原理构建投资组合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基金。从理论上来讲,指数基金的运作方法简单,只要根据每一种证券在指数中所占的比例购买相应比例的证券,长期持有就可。指数基金根据有关股票市场指数的分布投资股票,以令其基金回报率与市场指数的回报率接近。指数基金是一种以拟合目标指数、跟踪目标指数变化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的基金品种。指数基金的投资采取拟合目标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力求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拟合该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资本市场的平均收益率。运作上,它比其他开放式基金具有更有效规避非系统风险、交易费用低廉、延迟纳税、监控投入少和操作简便的特点。从长期
    2023-04-24
    323人看过
  •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短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公式: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一、成都病假工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
    2023-02-24
    166人看过
  • 加班费基数与最低工资规定是什么?
    加班费基数与最低工资规定是加班的工资基数是不能够低于最低的工资标准的,否则就是属于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本市人社部门强调,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一、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
    2023-06-20
    449人看过
  • 绩效工资基数确定分配
    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润目标为基准)达成情况,来确定奖金总额基数,再按部门贡献率和个人贡献率来逐层划分的。奖金是按整体经营业绩比例提取的。一、绩效工资考核目的1、考核部门及员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为核定实际薪酬提供依据。2、对上一考核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期间的绩效改进及个人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3、为公司整体和局部薪酬调整、年度员工职等评定、岗位调整、资历评价等提供重要依据。4、提高员工队伍技能和绩效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活力和竞争力。二、绩效工资激励作用达成目标绩效考核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管理,而不是仅仅对结果的考核。它是将中长期的目标分解成年度、季度、月度指标,不断督促员工实现、完成的过程,有效的绩效考核
    2023-02-23
    458人看过
  • 基本工资有哪些,基本工资怎么算
    (一)基本工资:1、基本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3、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一)基本工资怎么算: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调高基本工资全国至少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7
    458人看过
  • 员工工资补偿标准:关于计算基数的规定
    第十九条【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那么这就是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主要内容了。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公司若辞退你的话,若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
    2023-07-03
    480人看过
  • 确定员工工资的扣缴基数
    开除员工工资按以下方式算:1、按已经正常出勤天数相应的工资计算并支付,计算工式为,工资等于日工资乘按实际出勤天数;2、劳动者被开除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的构成包括:1、基础工资;2、岗位职务工资或技能工资;3、效益工资;4、浮动工资;5、年功工资。不属于工资有: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特殊人员的工资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支付: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
    2023-07-10
    179人看过
  • 双倍工资中的工资基数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中的工资怎么确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3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六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
    2023-06-10
    499人看过
  • 加班费基数有没有规定
    加班费基数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工资标准,未约定加班工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既约定工资标准,又约定加班基数,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既未约定工资标准,也未约定加班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他。一、深圳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深圳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处理方法如下:1、劳动者可以与单位积极沟通;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3、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一、加班工资认定标准如下: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2023-04-05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绩效工资可以算加班工资基数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0
      可以。绩效工资本来就是算在加班工资的基数里面的,在工资的构成结构里面,除了最基础的工资之外,剩下的包括福利,奖金等等都是可以算在加班工资的最低数里面的,但是在发放绩效工资时必须要指标合理,而且要针对全公司的员工进行发放。
    • 职工加班工资基数含补贴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职工加班工资基数含补贴吗?加班工资基数不包含补助,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
    • 工伤理赔的工资基数的回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因此,要结合当地的工资水平,核算基本工资2700元是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或是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工伤
    • 哪些属于农民工工资基数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9
      (1)以农民工为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二)有财产支付内容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三)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四)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的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五)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六)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城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权纠纷案件;(七)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
    • 加班工资的基数怎么算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7
      对于加班工资基数来说,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就可以,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具体的约定,可以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执行,若这两种合同均未约定,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所得计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