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见》明确了闲置土地的定义,即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进行开发的建设用地,以及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已开始开发建设,但建设总投资或开发建设面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意见》指出,已办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审批手续的闲置土地使用者,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始开发建设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2元至10元的闲置费;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2元至10元的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行政程序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者其他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的闲置土地使用者,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未开始开发的,应当向出让人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国土资源部门;连续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两种或七种闲置土地处置方法。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按规定缴纳闲置费,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2。改变土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3。安排临时用地,在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收取增值地价;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采用招拍挂方式确定新增土地使用者,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土地使用者与市、县人民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返还协议等文件,将土地使用权返还政府,政府将分别安排土地的使用。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按照土地使用权返还协议提供土地;因政府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已缴纳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费或征地补偿费的,相应的土地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占应支付价款的比例转换为原土地使用者,其余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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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闲置土地,对于闲置土地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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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闲置建设用地处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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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查、确定和处置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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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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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闲置土地中的闲置土地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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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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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闲置证如何认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30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分配决定约定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投资总投资不足25%的,暂停开发建设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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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法律上该如何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1针对不同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规定》分门别类的规定了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对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的,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采取以下处置方式:一是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对已具备动工开发条件且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落实项目资金的闲置土地,可以延长动工开发期限。二是置换土地。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土地闲置的,可以为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已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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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如何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土地管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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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土地如何确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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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闲置土地?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5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2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的约定规定的开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总面积不足1/3或者以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终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17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