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2022基本工资会上调吗
2021年8月起江苏苏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从2021年8月1日起江苏南京、苏州全市、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昆山、无锡、常州、南通市区、扬州市区、镇江、泰州、苏州工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徐州市区、南通淮安、连云港等为2070元;徐州下辖县、宿迁等其他地区为1840元;小时工资从18元到22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小时。
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18〕13号)》第一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第二条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小时。第三条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包括补贴吗
1、最低工资不包括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即相比原国家劳动部的规定,本市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也剔除在最低工资以外。但其它补贴如副食品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则可计入最低工资。此外,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也应从最低工资项目中剔除,其他如工龄津贴等,则不在剔除范围之内。
2、需注意,最低工资规定并未剔除每月发放的奖金,所以奖金可包含在最低工资中。但不管工资奖金的比例如何规定,职工每月实际到手的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能要求补偿金吗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能够要求补偿金的: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的劳动者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有权用人单位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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