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引发精神疾病自杀应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50:24 198 人看过

作者王学堂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案情回放:2006年11月27日,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在工作中头部被撬棍碰伤。12月15日,杨涛在家中将其妻子和孩子砍伤后自己割腕并导致其死亡。经涿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现场勘查及尸体初检,确认杨涛系割腕失血性休克死亡。河北省保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涛案发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并提出分析意见:被鉴定人作案时存在严重的抑郁情绪,其作案动机受情绪障碍的影响,在抑郁情绪影响下发生扩大性自杀(本版4月9日报道)。

杨涛的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亡?海淀劳保局和海淀区法院一审都给出否定的答案。理由倒也简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很清楚,“职工自残或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如果仔细分析,我们可能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自杀不能认定工伤缘于一个朴素的法律常识。正如古老的拉丁语法律谚语所说的那样:“任何人均不得因其过错而获益”。现代英美法上称,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违法所得的财产和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这正是工伤对自杀进行排除的原因。但如果分析杨涛的自杀,我们发现他头部受伤在先,且正是该外伤(已经认定为工伤)导致杨“受情绪障碍的影响,在抑郁情绪影响下发生扩大性自杀”。因此,杨的自杀是其外伤的先行为所致。

在决定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时,英国法官首先采用了“若非——则无”检验标准。其含义是,假如没有被告的行为,这种损害结果本来不会发生,那么,就认定这个因果关系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违反义务的行为,该损害本来不会发生,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就存在了。例如,在1969年英国王座法庭判决的巴耐特案中,原告的丈夫到被告医院就诊时告诉医生,他在不断地呕吐。该医院急诊室的医生没有收治这个病人,说我这是一家小医院,请你马上到大医院去治疗,结果在5个小时之后,该病人死亡了。于是,原告的家属就起诉了这家医院。后来法院判决,病人死亡的原因是砷中毒,即使该医生对他作了检查,他也会在得到确诊和有效治疗之前死亡,因此,在医院拒绝收治的行为与病人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该违反义务的行为不是该病人死亡的原因。这就是适用了“若非——则无”标准进行的裁决。“若非——则无”标准目前在发达国家得到了普遍的采纳。例如在德国,在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时,法律要求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证实某一行为或原因力是所导致的结果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

如果按上述分析,杨涛的伤亡认定为工伤就是没有疑义的。“自杀排除工伤”考虑了工伤补偿与工伤基金正常运营的平衡。工伤实行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除本人犯罪或严重失职外),受职业伤害者都应无条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就是说,即使劳动者负有事故责任,也要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是所有社会保险项目中享受条件最低、待遇水平最高的。正是由于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较高,所以企业为此而缴纳的费用也较多,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的负担。这是立法者所必须考量的因素。仔细探究杨涛案,似乎并不能得出排除的条件,恰恰相反,按照“任何人均不得因其过错而获益”的原则,北京铁路局因为没有及时或者对杨涛的外伤予以充分重视,导致扩大化,成为精神病,这种后果自然应当由单位来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精神疾病的诊断与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三级伤残标准第一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第二项之规定,“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符合上述两项规定之一的,可以鉴定为三级伤残。申请工伤鉴定好弄么怎么鉴定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所需材料以广州市
    2023-07-15
    132人看过
  • 处理因工伤而引发的疾病问题
    一般情况下工伤引起的其他疾病也是包括在工伤里并且需要进行赔偿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最终用人单位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休养期间患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分担,门诊费用自理。突发疾病怎么认定工伤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是需要通知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递交申请,对于员工来说的话只需要配合就可以了。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发生的事故伤害之后,那么是需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流程如下: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后,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查,会做出不予受理或者受理申请,若做出不予受理,劳动者需要进行材料补充;受理申请后,行政保险部门会进行工伤调查;认为符合工伤的,行政保险部门会认定为工伤,行政保险部门会打电话给劳动者领取或者邮寄。
    2023-07-01
    424人看过
  • 半年前工伤引发精神病获赔10万元
    上班时头部被电风扇打伤,半年后出现精神病,这是否属于工伤?近日,这一较为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了多次审理最终画上了句号,伤者付某终于收到了10万元的赔偿金。事件回放:工作时被电扇打伤头部事情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02年9月3日,在南海区大沥某五金加工厂打工的连州市17岁青年付某,上班时到仓库货架上取纸箱,不慎被开着的电风扇打中前额,当即流血倒地,后被送到大沥医院治疗,头部缝了数针。2003年4月,付某感到身体不适,头昏头痛,遂请假回连州治病。回家后,付某出现语无伦次、不穿衣裤等不正常的行为,后经连南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外伤后遗症。随后,付某又到连州市人民医院、连州市残疾康复医院和佛山市三医院医治,分别被诊断为“外伤性精神病”、“头颅外伤后遗症”、“脑外伤后所致精神障碍”,仅医疗费就用去了3万多元。但其雇主林某认为付某头部受伤后回厂工作半年多都未出现任何疾病,故现在的精神病与当时头部
    2023-06-05
    409人看过
  • 因工患精神病的算工伤嘛
    因工患精神病的算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
    2023-03-02
    405人看过
  • 工伤引发疾病享受工农工伤保险吗
    我公司一名员工,去年出工伤造成全身65%烧伤,工伤鉴定停工留薪期是12个月。期满后,因工伤未痊愈又接续停工留薪期6个月,到今年10月底到期。该员工自工伤后至今一直住院治疗,这期间已做一次植皮手术,但还需再做一次,因为查出有高血压病不能做手术,一直拖到现在。但现在治疗高血压病的医疗费工伤保险不给报销。该员工认为,高血压病是工伤引起的病,其治疗理应由公司负担。请问伤者提出的高血压病的治疗能否和工伤联系起来?如何处理?解答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其覆盖范围呈现一种逐步扩大的态势。一些发达国家在工伤引发的疾病是否属于工伤方面走在了前面,规定得很详细具体。如2005年12月,日本政府规定职工在工作单位受到性骚扰而引发的心理和身体疾病属于工伤。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2023-05-09
    379人看过
  • 工伤引发疾病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工伤引起的其他疾病也是包括在工伤里并且需要进行赔偿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最终用人单位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工伤职工在休养期间患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分担,门诊费用自理。一、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怎样计算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
    2023-03-10
    484人看过
  • 工作引起的疾病是否能被认为是工伤
    在工作中劳累生病不算工伤,因为过度劳累引发疾病是一种无法准确量化或准确判断的情形,毕竟员工也有可能因个人生活等原因引发疾病并在工作中突发。社保体系的保障本来就很有限,如果过度扩大认定和保障范围,最终受损的很可能是广大的工伤员工。所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为基本法律而建立的工伤保险制度并未将职工因工作劳累过度引发的疾病列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认定为工伤的情况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2023-07-07
    232人看过
  • 职工自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不可以。《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综上可知,职工自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范围:一、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
    2023-06-11
    195人看过
  • 一起工伤引起精神病案例分析
    邮递员王某问:在日常送信至某客户家中时,受该客户家中闯出的狼狗惊吓,当场就表情木讷,事后经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诱因就是那次惊吓,父母现拟向当地劳动局提出认定工伤,该如何认定绍律师解答: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专家意见,尤其是为辨别基因和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影响而进行的寄养研究揭示,在精神分裂症的发病风险中,是父母所提供的基因,而不是环境因素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普通人受到这样的惊吓是不会罹患精神类疾病的。但应该注意,如果精神疾患是由外力重击等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素,则应该认定为工伤。实习生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某实习生问:2001年6月,甲从某医学院毕业。同年8月份他前往某中医院临时做协助医疗工作。医院安排甲协助医生进行换药、写病历、开处方等工作。2002年4月8日下午,医院要求全院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甲在为医生值班室擦玻璃时,不慎从2楼值班室窗口摔了出去。经抢救治
    2023-08-17
    74人看过
  • 精神病是否在工伤认定范围内?
    如果精神疾病是由大脑损伤或病变引起的,并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因素,则应认定为工伤。现代医学已经发现,恐惧在工作中引起精神分裂症的风险是父母提供的基因,而恐惧只是精神分裂症的原因。因此,工作中的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医疗和工伤赔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婚后患精神病能不能离婚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能离婚。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治愈的,视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后,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通常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一方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也可以在清醒时办理协议离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2023-07-06
    328人看过
  • 铁路工人受伤后精神抑郁自杀劳保局否认工伤败诉
    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某在工作过程中被撬棍击中头部后,患上严重的精神抑郁,并最终导致自杀身亡。对此,劳保局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行政决定,杨某之妻不服诉至法院。本网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做出终审判决。杨某系北京铁路局职工。2006年11月27日,杨某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更换混凝土轨枕施工过程中,被一根10多公斤的铁撬棍击中头部,单位立即将其送往社区卫生站就诊,该卫生站诊断为:头顶部皮裂伤,约3厘米。该卫生站为杨某进行了清创、包扎、防破伤风及抗感染治疗,后杨某返回工作地点。杨某所在单位对杨某受伤一事未申报工伤。杨某受伤后,出现头晕、恶心、头痛、失眠等症状,并于12月14日前往医院就诊。12月15日凌晨,杨某在家中将其妻子和孩子砍伤后自己割腕自杀身亡。2007年1月10日,北京市尸检中心对杨某脑组织进行解剖,并做出病理诊断,结论为:病变符合脑震荡所引起的改变。2007年2月9日,河北省
    2023-06-06
    388人看过
  • 工作引起的精神疾病如何补偿
    经过近半年的诉讼,在建筑工地受伤并造成精神障碍的浙江男子王某近日胜诉。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龚某赔偿原告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目前,此案判决已生效2002年春节后,王某陪同该村承包人龚某到浙江省桐庐县某工程地质勘查井场工作。当年4月23日清晨,为了赶上施工进度,王某和工人冒雨搬动了钻架的三脚架。不料,钻架突然坍塌,一根钢管砸在王某的头上,王某当场晕倒。经过几家医院的治疗,王某已脱离植物人状态,病情好转。但后来,由于包工头龚某不再支付医药费,也没有办法向家人借钱,王某于同年7月出院后被迫离开医院,没有治愈,王某的病情趋于恶化:言语不清,记忆丧失,他经常因为昏迷而被无缘无故地殴打。为了治好王某,家里负债累累。作为包工头,龚某不仅拒绝支付医药费,而且开始否认自己的责任杭州市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伸出援助之手,指派浙江顺达律师事务所两名资深律师为王某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在律师的帮助下,
    2023-05-02
    81人看过
  • 因公外出患重大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一、因公外出患重大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由于工作的原因患上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
    2023-06-14
    150人看过
  • 因病残疾军人能否认定工伤
    一、因病残疾军人能否认定工伤1、因病残疾军人能认定工伤。直接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认定工伤。2、若是旧伤复发:(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期间旧伤复发的,自旧伤复发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由人事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时,须提交乡、镇、街道出具的其灵活就业书面证明、《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3)、已办理退休手续后旧伤复发的,自旧伤复发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由原用人单位、个人或其直系亲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时,须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退休证》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
    2023-05-1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作期间突发精神疾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可以认定为精神疾病的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8
      不可以。精神疾病主要由个人内在因素引起,工作期间突发精神疾病不符合工伤标准,不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
    • 精神病引起的工伤如何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05
      职工患精神病,应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文)的规定来处理,对于患精神病职工先给予医疗期,如果病情严重,医疗期应适当延长。医疗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
    • 2022年职工因精神病自杀是否构成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2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了自杀或自残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自杀、自残应当是正常意识支配下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明知职工有精神病,却不负担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义务,致使职工无意自杀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 精神疾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7
      这种情况可申请精神疾病工伤认定,按你所说的精神疾病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这就与伤害事故有部分关联,目前对于工伤认定一般有着严格的标准,如果你认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需要通过工伤认定程序。
    • 工伤职工精神病自杀严重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职工因精神病自杀不能构成工伤。首先精神病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其次劳动者自杀的,属于劳动者自我伤害,即使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