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撤销与合同的效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13:17
280 人看过
其区别在于:
(1)效力待定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合同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2)效力待定合同以合同无效为原则,义务人进行了追认的作为行为之后合同方为有效;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合同有效为原则,当事人积极为申请变更。
效力待定合同该如何判定
效力待定合同的判定标准: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旅游合同的效力和撤销问题?
359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效力的探讨
145人看过
-
合同的撤销与效力:区分与分析
200人看过
-
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吗?
226人看过
-
公平合同的效力与违反问题
121人看过
-
撤销诉讼中赠与合同的计算问题
400人看过
律师服务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
词条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最新文章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合同的效力问题:区分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关键点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7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生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产生原因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等;而无效合同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 认定程序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
-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和撤销后的效力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13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只有出现了法定撤销的情形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
-
合同撤销与效力待定合同的界限辨析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91. 合同有效要件的欠缺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缺少“意思表示真实”的生效要件,或者违反了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则缺少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或无处分权等。 2. 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
-
缔约过失与合同撤销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01. 缔约过失可能导致合同被撤销。 2. 要满足法定撤销事由,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才能撤销合同。如果合同被撤销,行为人如果有缔约过失行为,当事人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但如果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等情形下,合同未成立,则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况。
-
公证的赠与合同提出撤销后的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1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