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健2010-04-22090619
——
企业因经营不善,欲出售公司名下房产偿还债务,在与买房人签订售房合同,买房人付清房款后,公司却迟迟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遂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房屋买卖纠纷,判决原告詹韵与被告某设备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某设备公司协助詹韵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008年9月25日,被告某设备公司为偿还债务,召开股东会决定以88万元的价格处置其名下的一处房产。同年10月28日,该设备公司收取詹韵交付购房定金1万元。2009年9月13日,设备公司与詹韵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设备公司将其名下的建筑面积300余平方米的房屋义88万元价格出售给詹韵,其中包含由该设备公司承担的10万元产权过户费用,詹韵预付定金1万元,詹韵于2009年9月25日付清剩余房款77万元;该房屋土地使用初始取得方式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50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由詹韵自行办理,费用由詹韵承担;设备公司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合同签订后,设备公司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詹韵,詹韵于2009年9月22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并于9月25日支付Q设备公司购房款60万元,9月29日又支付购房款17万元,设备公司于当日将房屋移交给詹韵。此后Q设备公司一直未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让手续。詹韵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Q设备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并判令Q设备公司限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原告詹韵与被告某设备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原告已依照合同履行支付价款义务,被告也已将标的房屋交付原告占有使用,该合同的主要条款已得到实际履行,故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对原、被告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诉请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讼争房屋产权转让过户手续,是该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卖方义务,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夫妻对簿公堂不为离婚为卖房
219人看过
-
赊购彩票赖账不还卖主讨债对簿公堂
356人看过
-
“人身保护令”生效父子欲对簿公堂
154人看过
-
买卖经济适用房指标交易不成终对簿公堂
166人看过
-
因房子离婚夫妻对簿公堂
153人看过
-
因房产纠纷祖孙对簿公堂
162人看过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
-
婚前双方出资对簿公堂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两人婚前买房,首付款由双方父母支付,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应属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闹上法庭。6月5日,兰州中院对这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房屋为双方共同共有。崔刚与王燕在大学期间确定了恋爱关系。毕业后,两人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买了房,贷款由崔刚和王燕每月偿还。崔刚和父母协商后,同意了王燕父母的提议。很快,两家各出资15万元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崔刚名下。
-
婚前债务婚内催账半路夫妻对簿公堂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是半路的夫妻。8月4日,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前的债务,婚内催账”的案子。王某跟张某是一对50多岁的二婚夫妻,两人40多岁离婚后通过网络结识。恋爱期间,张某曾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王某借了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来,两人感情升温,登记结婚。此时的两人已然变成了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夫妻之间还谈什么欠不欠那,王某也就把借条藏了起来。2013年,婚姻关系
-
夫妻为财产纠纷对簿公堂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17妻子闹离婚,丈夫却意外发现妻子重婚。一桩维持了十几年的婚姻被宣告无效后,两人的财产该如何分割?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这起罕见的官司作出判决:女方无权分房子,但男方需按房子评估价的一半对女方作出补偿。此外,女方重婚有过错,需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5000元。 这起官司的双方原本是一对名正言顺的夫妻。他们在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并共同生活了十几年。2006年4月,女方黄某突然闹起离婚,并
-
买房后对方要求卖房过户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7既然你说是买了对方的房子,那应该有证据吧,不管是当时买房时的合同、付款给对方的收据、当时其他在场的见证人等,只要有这些中的一样,对方的要求就不合理。我们还可以要求对方协助我们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