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违约”,比如首付比例上调、第三套房停贷、无法提供相应纳税证明,每一条都是引爆纠纷、对簿公堂的导火索。这种案子买房人一般都是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起诉,那么到底是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抑或是商业风险?
海淀判例:7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首个判决落地。此案中,原告张先生因第三套房无法贷款,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贷款政策变化属于情势变更,判决解除合同,返还定金。
北京网通州判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首个判决则认为,原告史先生因为没有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无法获得住房贷款,“新国十条”的出台对于双方合同的履行构成不可抗力,原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该案的承办法官认为,目前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于的确没有履约能力,且不是由其个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认定为“不可抗力”,这种情况双方没有任何责任;对于因为首付款或贷款利率提高要求解除合同的,则区别不同情况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并且给出卖人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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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变是情势变更还是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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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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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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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可不可以视为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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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策变更引发的房屋买卖违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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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的区别,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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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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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贷新政的出台不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房价新政并未达到当事人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程度,不应认定为不可抗力;贷款首付提高并不必然导致购房人无履约能力和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并非不可预见,不应认定为情势变更。在个案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保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向弱势方适度倾斜。不能轻率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有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二、实践中处理方式: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有的《买卖合同》中有类似约定:银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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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有什么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0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并不要求合同无法履行,情势变更后合同即使仍然处于能够履行的状态。 二是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当事人只要依法取得了确切证据,履行了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防止损害扩大的义务等相关义务,不履行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而情势变更情况下履行合同将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因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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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9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应作如下区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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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上哪些说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的原因?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关于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规定是这样的: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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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5《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关于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规定是这样的: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