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53:19 433 人看过

当前劳务派遣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国劳务派遣开展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

二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

三是社会保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

四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劳务人员在用人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报酬待遇底,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五是工作时间不规范。用人单位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章责任推卸给劳务型企业。劳务企业为维持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务派遣关系,不敢帮劳务人员维权。

解决劳务派遣问题的对策

1、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检查

为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宜昌劳动监察部门对劳务派遣企业及用人单位建立了日常巡查与重点监察制度。重点是监督检查劳务型企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为派遣员工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政策规定的劳务派遣企业和用人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保障了劳务派遣和使用劳务人员的规范化,确保了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加快立法步伐,规范派遣行为。

将劳动派遣纳入正在修订的《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弥补法律上对劳务派遣行为规范的空白,明确劳务派遣三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更好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

3、强化服务手段,稳定职工队伍。

宜昌市在开展劳务派遣工作中,紧紧抓住企业、员工两个关键点,在提高报务质量上下功夫。在服务企业上做到四个及时:1、员工与企业出现纠纷及时解决,由于派遣员工逐年增多,行业和站点不断扩大,员工与企业产生矛盾和纠纷不可避免,我们建立了日常岗位巡查和走访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化解矛盾,到目前为止共解决因工资、劳动保险福利等纠纷三十余起。2、出现工伤事故配合企业及时处置,截止2004年底,全市劳务派遣员工共发生工伤事故16起,其中严重工伤事故三起,死亡一人。在这些工伤事故处理中,均严格按照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得到了妥善处理,无一起因处理方式不当,引发的劳动纠纷和上访事件。近期,该市又在探索将建筑、电信、石油、矿业开发等高危行业的派遣员工纳入商业保险的保险范围,解除劳务派遣员工的后顾之忧。3、企业岗位空缺及时补员,先后调剂补员达500余人。

4、争取支持配合,及时进行沟通,对企业和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到公司领导每季度走访沟通一次,部门领导每月走访沟通一次,使劳务派遣事业得到了政府各部门和有关企业的支持和配合。

4、强化职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宜昌市针对劳务派遣员工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的特殊性,一方面定期对派遣员工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社会公德培训、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和维权意识。另一方面,依托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长期在派遣员工中开办技术工人职业等级鉴定培训,对考试合格取得证书的员工,建立详尽的技术职工档案。通过不断更新派遣员工知识结构秘技术结构,增强了劳务派遣组织技术含量和技术工人的储备量,实现劳动派遣向技术型和智力性的转变。

5、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行为。

从宜昌市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情况来看,加强制度建设是规范劳务派遣企业运行的基础。一是健全和完善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规范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公司章程》与《企业管理规定》,明确界定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部门设置、职能划分、人员编制、工作流程、考勤制度、办事程序。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独立经营;二是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行中每个工作环节中的成本核算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主动接受国税、地税、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三是完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资方面,明确规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并对工作时限、加班工资的支付明确规定;在社会保险方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为派遣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缴费基数和具体险种的缴费比例予以明确;在劳动保护方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安全生产保障、劳动防护用品;在工伤事故处理方面,明确规定了事故发生后,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标准及事故处理应急方案。在劳动合同的鉴定上,我们制定符合劳务派遣业务特点的劳动合同,在征得劳动仲裁部门审查同意后,与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6、明确审批权限,规范派遣市场。

针对当前劳务派遣企业审批混乱、业务上无统一、规范的考核标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维权困难重重的现状。我们认为应将劳务派遣企业的审批权限,统一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劳务派遣企业的审批,制定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工作管理的通知》(宜劳社发[2005]70号),明确了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条件;建立了劳务派遣企业年审制度,对不合格的企业注销其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事故的处理、劳务费用的标准与支付办法、管理制度的建立、费用的收取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劳务派遣企业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文件的下发,解决了劳务派遣这一新的就业模式由谁来批、谁来管、如何管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类侵权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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