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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在劳动关系中的认定问题

2024-11-2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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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1-23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面的参与主体,包括劳动者、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专业公司以及实际使用劳动力的用人单位。这种错综复杂的三重法律关系,在劳动关系层面上,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虽然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存在差异,但它们的法律规定是相同的。所有适用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也都适用于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至少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按月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当被派遣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时,劳务派遣公司也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他们每月支付报酬。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来逃避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我们要求用人单位在确实需要劳务派遣的情况下,必须与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它们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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