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顾客钱该如何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11:50:18 435 人看过

超市多收顾客钱的行为,如果存在故意欺诈行为的,则应当赔偿三倍的金额,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如果超市多收钱怎么办

可以带着凭证去超市进行情况反应,通常是能够达成退款的。

生活中这种情况时常发生,应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一般情况下带着凭据去超市找值班经理,加以情况反应,一般只要能够提供票据证明,往往是能够给予退款的。并且不承认的可能性也不大,因此可以打消顾虑,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快过去加以沟通解决,时间间隔太长往往容易耽搁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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