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维权有多难,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鲁健给记者讲述了一个真实案例。23岁的王东(化名)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半身瘫痪,在近两年的维权路上,王东的哥哥抛弃妻子来到南京专门照料他,父亲和妹妹也来到南京,一边打工一边等消息。因为漫长的等待,王东几次意图轻生。不幸中的万幸,王东最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
南京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启动于2008年,自2009年以来,市、区(县)两级工会共受理援助案件1385件,为职工挽回和争取直接经济利益近2000万元。但鲁健也告诉记者,职工维权并不容易,尤其涉及欠薪、工伤赔付,不少人因为等不起,只能无奈放弃。也正因为如此,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中院日前联合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不影响司法程序的同时,尽量压缩时间,降低职工维权成本,避免职工在维权时遭遇二次伤害。
绿色通道开通后主要受理三类案件: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工伤待遇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会干部因履行工会职责,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市总工会认为需要援助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此外,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会还应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对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审批和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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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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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争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之间的区别首先体现在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也就是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其次就是这两种争议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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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办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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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1、为劳动争议的一方。 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的名义参加到仲裁程序中的,如仲裁代理人等都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指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是劳动权益纠纷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劳动者仲裁的工会等,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4、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约束。劳动争议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