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维权有多难,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鲁健给记者讲述了一个真实案例。23岁的王东(化名)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半身瘫痪,在近两年的维权路上,王东的哥哥抛弃妻子来到南京专门照料他,父亲和妹妹也来到南京,一边打工一边等消息。因为漫长的等待,王东几次意图轻生。不幸中的万幸,王东最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
南京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启动于2008年,自2009年以来,市、区(县)两级工会共受理援助案件1385件,为职工挽回和争取直接经济利益近2000万元。但鲁健也告诉记者,职工维权并不容易,尤其涉及欠薪、工伤赔付,不少人因为等不起,只能无奈放弃。也正因为如此,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中院日前联合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绿色通道,在不影响司法程序的同时,尽量压缩时间,降低职工维权成本,避免职工在维权时遭遇二次伤害。
绿色通道开通后主要受理三类案件: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工伤待遇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会干部因履行工会职责,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市总工会认为需要援助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此外,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会还应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对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审批和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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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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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争议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之间的区别首先体现在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也就是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其次就是这两种争议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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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1、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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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中普通的当事人、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可以合并审理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劳动争议标的属于同一种类,经当事人同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称为普通共同当事人。普通共同当事人之间并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之所以合并审理,完全是为了简化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因此,如果合并审理并不能达到目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分开审理。同时,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合并审理时,应征询当事人意见,如果当事人不愿合并审理的,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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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分析的结果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2目录 案例一:劳动者在用工主体变更情况下的合理维权 案例二:在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 由谁支付 案例三:因工负伤后如何享受待遇 案例四: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协议应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案例五: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条款 案例六:用人单位应慎用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七: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二倍补偿 标准的赔偿责任 案例八:女职工怀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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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分类劳动争议的案件涉及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5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