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可以要求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09:33:10 451 人看过

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的,可以要求赔偿,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恶意磋商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恶意磋商可以构成缔约过时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最大的区别就是发生的时间不同。我们知道,违约责任时发生在合同生效以后的旅行过程中,而缔约过失责任则发生在缔约过程中,即发生在合同订立磋商阶段,或合同虽成立但还未生效的阶段。当然,缔约过失责任也适用于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恶意磋商相关文章
  • 是否恶意磋商需要赔偿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可以在合同成立并生效时。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恶意磋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吗恶意磋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具体如下:1、如果在工作中有两方恶意磋商以损害一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时,恶意磋商的一方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条件如下:1、必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2、缔约相对人遭受损失义务,这种损失表现为缔约人
    2023-07-09
    461人看过
  • 对于合同恶意磋商如何举证
    一、对于合同恶意磋商如何举证?认定恶意磋商,在举证方面有一定难度,要结合侵权人的言论、业务状况、退出合同的理由等方面综合判断。损失计算,也是追究侵权人恶意磋商责任的难点。恶意磋商受害人往往损失的是交易机会,这种损失很难用金钱衡量。而且,不同的交易标的情况差异以及市场的条件不同,每件案件考虑的角度也不一样,要具体分析。一般而言,产品的保质期、客户范围的广泛程度、再次交易的难度、侵权人的恶意程度等,都是在确定赔偿数额时需要考虑的。二、国际贸易合同磋商有哪些环节?1、交易磋商询盘询盘是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探询交易条件,表示交易愿望的一种行为。询盘多由买方作出,也可由卖方作出、内容可详可略。如买方询盘:有兴趣东北大豆,请发盘,或者有兴趣东北大豆,11月装运,请报价。询盘对交易双方无约束力。2、交易磋商发盘发盘也叫发价,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
    2023-04-24
    359人看过
  •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对对方造成的损失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恶意磋商的法律责任恶意磋商,在性质上属于缔约过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民法典》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大多数人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直接损失应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及上述费用的利息,具体有:(1)缔约费用,包括邮电费用、赴订约地或者考察标的物的合理支出费用;(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为运输标的物或受领对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受害人支出的上述费用所失去的利息。间接损失可以表现为丧失与第三人另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恶意磋商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
    2023-07-24
    353人看过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误人生意应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因资金周转紧张,决定将其经营的一家效益较好的饭馆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与同等条件的饭店相比,价格比较优惠。刘某得知情况后,意欲购买,并与李某进行了商谈。与此同时,陈某也有一饭馆急着转让,他得知李某转让自己的饭馆并与刘某进行了磋商这一消息后,想让刘某买自己开办的饭馆,于是故意以购买李某的饭馆为由向李某作出意思表示,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而陈某则暗地里与刘某进行协商,并最后签订了饭馆转让协议。随后,陈某找借口不与李某签订转让的饭馆合同,造成李某饭馆场卖不出去,最终不得不以低价卖给别人。后来,李某得知了陈某的所作所为,认为自己在饭馆的转让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完全是由陈某的拒绝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其低价转让饭馆遭受的损失。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没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与李某进行了长时间谈判,致使李某与第三人协商未获得成功,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其违背了诚实
    2023-06-14
    321人看过
  • 对方恶意起诉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怎么计算损害赔偿责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23-03-23
    431人看过
  • 恶意磋商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案例:李某和王某同住一条街上并各自开了个鲜花店,销售各种鲜花。今年2月13日,李某得知一鲜花批发部刚从广州进一批鲜花赶在情人节销售。李某为了达到独家经营的目的,便找到批发部负责人表示14日9时前将3万元的鲜花取走。直到14日下午李某也未出现。迫于时间紧迫,该批发部仅以每枝0.2元的价格抛售,损失达4200元。该批发部要求李某赔偿这笔损失。李某认为,与批发部购花不错,但未去拿花,买卖不成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买卖合同未成立,但李某为阻止王某进货假意与批发部谈判,致使原告造成损失,李某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4200元。点评:缔约过失责任也称前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保护、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如果违反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去年10月
    2023-06-1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恶意磋商是指在商业谈判或合同谈判过程中,一方或双方故意采取欺骗、虚假承诺、违反诚信、不诚实地扭曲事实或者使用其他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在诚实、公正和善意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负... 更多>

    #恶意磋商
    相关咨询
    • 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可以要求赔偿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1
      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的,可以要求赔偿,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假借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可以赔偿损失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订立合同为名恶意磋商,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 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恶意是此种缔约过失行为构成的最核心
    • 合同法对恶意磋商可以直接要求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5
      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的,可以要求赔偿,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被人恶意利用合同进行谈判可以要求赔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2
      对方借合同谈判进行恶意磋商的,可以要求赔偿,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6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是一种缔约过失行为。 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恶意必须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谈判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给对方造成损害的目的和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