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之房屋所有权应如何归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7:00:18 54 人看过

国家调控政策的加力和银行高利贷条件的紧缩,均对房产交易构成了一定的影响。面对种种限购政策及限贷规定,当事人为了达成交易目的,往往以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方式获得购房资格和贷款资格。

但随着房屋价格持续上涨,在购买房屋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购房人往往就房屋归属产生纠纷,引发诉讼。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即是典型的亲友间由借名购房引发的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并没有仅凭双方当事人在购买房屋前的协议就确认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而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逐一审查,在确定原告的实际出资购买人身份后,才最终认定讼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事实上,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普遍采取对购房的实际出资情况、双方关于房屋所有权或实际出资人有无约定等情况进行核实后,将房屋所有权或者合同权利判归实际出资购房人的处理方式。这是以物权有因性作为出发点,充分尊重当事人间的意思自治的情况下适用的处理方式。

但在处理该类型案件时,亦应考虑到如下几方面因素:

(一)在讼争房屋上的他项权存续情况下,须征询他项权人(银行、典当公司等)的意见,在实际购房人同意出资涤除相关权利后,各方面行确认权属。

(二)贷款购房后,首付款出资人拖延、拒不还贷,名义购房人亦参与了部分实际偿还贷款、或借用其名义贷款、购房,亦会给其今后购房、贷款造成不利影响,借名方涉及不当得得等情形可采取释明当事人应另案主张的处理方式,避免使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化,给审判工作增加难度。

(三)对讼争房屋是否涉及其他隐名权利人进行审查,如在购买房屋时,出借方及借用方是否已有配偶。如发现其他隐名权利人,应及时通知其参加诉讼或取得其明确的意见。

一、如何防范借名购房法律风险

(一)借名买房风险大,建议慎用

我国实行不动产物权取得实行登记公示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未经过依法登记,不能取得不动产物权,这些规定对于实际出资人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若借名人反悔诉诸于法律,实际出资人面临着房财两空的不利结局。

建议大家事先协议约定避免法律风险。

(二)选好借用之名

借名买房并非绝对不可,但一定要有事先防范其法律风险的意识。顾名思义,借名买房,先有借名再有买房,那么先要选好借用之名,比如:母亲、亲戚、朋友等亲近之人,这样可大大降低其法律风险。

(三)签订好借名协议

选好借用之名,建议先不用急于买房,事实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必须要签订一份借名协议,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在书面上,就可能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即使发生也不会令自己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四)发生争议及时找专业人士

借名买房双方一旦发生争议纠纷,因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您及时找专业人员咨询:争议方在纠纷中的地位及如何解决;若发生诉讼,如何组织证据材料以证明已方观点等专业问题。

二、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一)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事实购房人若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二)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三)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四)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如何应对借名购房问题
    借名买房的具体如下:1、购房者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购买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证据。主张确认房屋属于或者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不予支持;2、另行向登记人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按照出资性质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以别人名义登记房屋;3、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可以予以支持。否则,出资人只能向对方主张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收回贷款及其利息。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1.出名人反悔,而借名人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代理关系以及资金支付的事实,借名人便很难取得房屋或收回购房款。2.出名人身负外债,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名下的房屋拍卖抵债。3.出名人死亡,其名下房屋很可能会被子女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
    2023-07-06
    68人看过
  • 如何查清房屋产权归属
    如何在购房前查清房屋产权归属,既能避免可能造成的危害,又能在购房后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一步: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买受人首先要要求出卖人提供合法的证明,包括产权证、身份证、资格证等证明。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身份证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书是指对交易双方主体资格的检查,如:商品房销售应当检查出卖人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应当检查委托书是否有效;其他合作人的同意书共有人出售普通住房等,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证明。其他证明是指:出租房地产时,核对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者证明;共有房地产时,核对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者证明;房地产取得优先购买权时抽奖、查看中奖通知书及相应证明等查询产权信息的第二步是查询从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购买的产权来源。具体核对方式是核对产权记录。具体包括:1,谁是原共有人,如果是共有财产,要注意每个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和所有权形式;2,档
    2023-05-02
    496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婚后房子只写老公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方式如下: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2.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
    2023-07-20
    286人看过
  • 婚前购房所有权归属的解释
    婚前购买房产份额可采取下列方式认定:1、若夫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份额;2、若夫妻没有约定,且登记于双方名下的,一般等额进行分割;3、若夫妻没有约定,且登记于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登记方所有,另一方可以请求登记方予以补偿。夫妻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夫妻婚前买房如果是结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且已还清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一人出资,但房屋落在对方名下,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是一人出资或双方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
    2023-07-06
    201人看过
  • 房子所有权归属:父母与儿子名字如何选择?
    算儿子的。以产权证为准,那么这个房子的权属人是产权人,如果产权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儿子的,如果父母想收回房子的话可以提供出款凭证走法律程序可以向儿子索取,不过儿子还是有权办理房子抵押贷款或者买卖过户的权利。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属于谁第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第二,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三,结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借款。第四,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
    2023-07-05
    243人看过
  • 202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2022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可以吗?这个问题需要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具体解释如下: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3、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4、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
    2023-05-04
    159人看过
  • 房屋购买者去世,如何处理房屋所有权?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5、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安置房怎么办理房产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
    2023-07-03
    3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房屋所有权的特点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一方面由房屋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也由各国的房屋所有权法律制度所决定。我国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
    2023-03-17
    73人看过
  • 无产权房屋如何确定归属
    一、无产权房屋如何确定归属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未办理登记的房屋,一般由兴建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产权归属有争议的,利害产人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实际中,按规定,一般房屋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使用期限为70年。此外,房屋的产权年限通常不允许重新计算。因此,不管是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都需要注意剩余的使用年限有多少,避免遭受额外损失。例如,一手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实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开始计算,等购房者拿到房屋时,往往已经过了
    2023-06-17
    487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之间如何区分
    二者的区别为,对于房屋所有权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一、现在农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的以后怎么办现在农村把自己的土地卖了涉嫌违法。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不可以买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二、我国土地政策结构特点1、土地所有权二元结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无法私有化。只有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有限的期限内私有化。2、土地开发利用有计划、有规划,实行用途管制。3、国有土地有偿使用。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可以直接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
    2023-03-29
    299人看过
  • 借用子女名义买房所有权归谁
    子女。父母作为实际出资人,在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只能根据与子女之间成立的借名买房约定,要求子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而不能直接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待子女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至父母名下后,父母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具体有什么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1、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但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则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2、父母出资一部分,其余由子或女出资购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3、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子或女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或女的名下;4、父母出资一部分,子或女出资一部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父母名下。二、父母有权卖子女的房屋吗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房产证证明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一般来说父母的房子写的就是父母的名字,这样
    2023-03-17
    109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时,购买者该如何核查房屋产权所属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引起买卖纠纷常见的一个原因就是房屋的产权不明确,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存在瑕疵。为此,在决定购买之前,购房者应该明确将要购买的房屋的产权信息。那么,购买者该如何核查房屋产权所属呢?一、如何核查产权人信息?首先购房者要明确的是,预购房屋的产权是一个人的还是两个人的,共有权人之间是夫妻关系还只是共有关系。为了查实这一问题,购买者可以要求查看产权上写的所有人姓名以及其身份证信息并留下其联系方式;购房者还可以去建委处查询房本、房主、产权人的身份信息,这需要产权人的配合。二、卖方与产权人是什么关系?其次要明确的问题是,与你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其是否有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时,是否双方已经协商好,如果有一方不在场时,另一方是否有对方的委托书,该委托书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切忌口头委托,因其存在的风险较大。三、房屋是否存
    2023-05-04
    390人看过
  • 拆迁补偿款和房屋所有权归属
    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同住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或安置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在市场购得房屋的,当事人是否还可以要求分割货币补偿款?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在市场购得房屋的,当事人是否还可以要求分割货币补偿款?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法院在审理时,可不考虑分割后各当事人所得的补偿款能否在市场购得房屋;当事人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应予以购房还是予以分割,意见不一的,法院在审理时,应考虑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购房能力。如依据分得的补偿款,确实无法在市场购得房屋,保证正常生活的,可不予分割。
    2023-07-05
    470人看过
  • 借名买房:产权归属的纠纷
    借名人为真正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处分登记于出名人名下的房屋。借名人可通过举证其为真正权利人,而请求出名人将房屋移转登记给借名人。认定真正权利人的依据主要有:房屋产权证书保管情况、房屋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的支付凭证,等等。什么是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一方(借名人)经他方(出名人)同意,以他方名义买房并登记,且房屋归属于借名人一方的行为。进言之,借名买房关系中,房屋所有权名义上为出名人所有,但实际上财产的使用、收益、处分均由借名人自行为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2023-07-03
    9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隐名的购房产权应归谁所有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1
      按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应以产权证为准。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因此,在委托他人代为购房时,当事人之间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和明确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及代理权限等。
    • 如何确定所有权房屋的归属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以他人名义购买如何确定房屋产权归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t龚律师:t我表哥女友的姐姐是公务员,女友便叫其姐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贷款期限20年),房屋的产权证是她姐姐的名字。女友与其姐约定:首付5.5万元由姐姐支付,妹妹原有的一套价值5.5万元的小房屋归姐姐所有,其余贷款由妹妹偿还。所购新房归妹妹使用,贷款还清后才能将房产证变更为妹妹的名字。因女友难于偿还贷款,便叫我表哥帮她还清贷款后才能与之结婚。请问,如果我表哥帮女友还清贷款后结婚,我表哥是
    • 房屋购买70年后,房产归谁,房产证所有权如何归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5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归产权人所有,土地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缴纳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不存在到期问题。
    •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产权,所有权如何归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你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具体而言,你在该买卖合同中享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为该房屋办理产权证的债权(系一项财产权),而该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因此,以婚前已经取得的债权为依据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当然应当属于债权人。对于A而言,由于其并非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其不享有该债权,也即是其不能享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