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发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者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十倍于价款或损失的三倍赔偿金,若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赔偿金额为一千元。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在发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者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十倍于价款或损失的三倍赔偿金。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赔偿金额为一千元。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如 何 维 权 ?
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在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相关部门举报:消费者可以向食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等进行举报,提供相关证据,要求监管部门对问题食品进行调查处理。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将食品生产商或经营者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申请仲裁:消费者可以就食品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4. 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和解。
5. 网络维权:消费者可以利用网络平台,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食品安全问题,寻求公众关注,扩大事件影响力。
6. 保留证据:消费者应保留好食品问题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照片、视频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使用。
总之,食品安全问题的维权途径有很多,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餐桌安全。
消费者在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者明知不符合标准时,可以要求十倍于价款或损失的三倍赔偿金,或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时,赔偿金额为一千元。消费者还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网络维权、保留证据等途径维权。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餐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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