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产生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9:55:51 334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发生劳动争议

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后,对双方之间关系的性质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发生争议;有些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后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期限与新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有些用人单位在老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老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又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否则可能发生争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发生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情形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否则可能发生争议。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

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等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详尽约定并严格履行,否则可能发生争议。

一、被公司违法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被公司违法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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