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的要不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0:43:23 398 人看过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一、虚假宣传的行为的认定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的认定原则如下:

1、主体

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行为

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结果

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交房时发现与预售的广告宣传不符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促销,不论是预售还是销售都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做大量的广告宣传,其中不乏一些虚假广告,而购房者往往会被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所迷惑,从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款或定金,等见到真正的楼房会大失所望,发现其与广告宣传完全不符。这种受骗上当的经历在期房的购买中发生的几率非常大。除了上述问题,在期房买卖中您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最关键的就是要重视合同。在签约前做好准备工作,在您利益受损的时候,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收房时发现交房条件不符合要怎么维权交房条件不符,业主可以拒绝收房。遇到延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应规定。如果合同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其次,应了解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要承担违
    2023-08-17
    266人看过
  • 宣传广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里写道,“该合同与宣传资料、样板房的数据、文字等如有出入,皆以该合同内容为准。凡该合同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其实,这个条款也是有问题的。按照规定,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若设置了样板房,应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则视为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因此,开发商之所以约定上述条款,就是为了免责,所以建议你将宣传资料等相关内容落实到合同中,又或者是不要抱那么大期望,以免等到实际交房时失望。保修金卡变一纸空文企业承诺成宣传广告近日,消费者张某来市消保委家电办投诉称:2007年11月21日购买某品牌洗衣机,当时厂家提供了一张有效期五年的免费保修金卡。今年初,洗衣机出现外壳松动和损坏需调换,但该品牌洗衣机维修部竟拒绝承认保修金卡的效力,不肯维修,故投诉到我办要求解决。我办受理投诉后,及时同该某品牌洗衣机维修部取得了联系,了解情况。
    2023-08-18
    391人看过
  • 商品房广告不实,开发商应否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介绍】2012年某房地产公司在某市开发建造商业广场,并向广大市民散发了商业广场的相关资料,在其宣传资料中有流行时尚,名品基地,汇聚国际知名品牌等内容。同年8月5日,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以50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商业广场C区18号商铺,总价款80余万元。合同双方未对商铺的经营范围作出约定。2013年10月1日,商业广场正式开业后,刘某发现整个商场大部分商铺经营的是非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很多甚至不是国内一线产品。刘某认为商场目前人流量不大的原因是房地产公司违约经营,没有兑现广告宣传的内容,给商户造成了经济损失。于同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30万的商铺款作为补偿。【法院审判】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协议:刘某放弃对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房地产公司免收原告所购商铺面积5年的物业管理费作为补偿。【律师说法】1、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是
    2023-06-10
    371人看过
  • 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是否需要担责?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不应发布虚假广告来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如果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卖房反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卖家卖房反悔被索赔杨先生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在通州区育才学校就读,于是便将自己位于昌平区的房子卖掉,于去年6月通过中介与王女士进行交易。杨先生与中介约定好的房屋售价是303万,签订合同后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并且签订了三方协议,后因为王女士坚持要多拿些定金,杨先生便又支付了8万元定金,总计10万元定金。然而,就在杨先生以为万事顺利的时候,却在8月要办理网签时得不到王女士的配合,后来才知道王女士是因为房价上涨便不想售房了。更不走运的是,通州在去年8月14日颁布了“限购令”,也就是说由于王女士的拖延,杨先生失去了在通州购房的资格,为此杨先生便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索赔1
    2023-07-07
    151人看过
  • 广告宣传不等于实际商品
    消费者陶先生于2月20日通过电视直销向某商贸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台美可达DCR-513型号的摄像机。收到货后,陶先生发现自己订购的摄像机与电视广告宣传的完全不一致,广告中称该型号的摄像机为1200万像素,但实际只有500万像素,而且拍摄模糊。陶先生与公司交涉要求退货,但是遭到拒绝。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陶先生向消保委反映了此事。奉贤区消保委同志接到陶先生投诉后,马上于该公司取得联系,并就陶先生反映的情况与公司祝女士进行沟通。祝女士得知后也向消保委承诺:如果陶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公司一定会妥善处理陶先生反映的问题。3月17日,陶先生来电告知消保委同志,公司已经将货款如数的退还,并向消保委同志表示感谢。点评: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或者互联网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保证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等与广告宣传相一致,并按照承诺的时限提
    2023-06-07
    301人看过
  •  开发商承诺的面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如果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首先应该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且误差面积在3%以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误差面积超过3%,则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面积减少超过3%,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超过部分的房价款。如果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首先应该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且误差面积在3%以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如果误差面积超过3%,则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面积减少超过3%,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超过部分的房价款。 购 房 合 同 如 何 约 定 面 积 与 实 际 面 积 不 一 致 的 解 决 方 法 ?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较大的误差,您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或与开发商的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对方未能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2023-09-28
    254人看过
  • 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对于房地产广告中的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及允诺,如果其对订立合同定价有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合同内容。若购房者发现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律师补充:对于一般性描述,开发商可不受约束。即如果开发商对自己所开发楼盘的广告,进行的是一般性的描述,并且该描述的内容较为抽象且不直接作用于买卖合同的订立,或者该广告不包含价格确定的因素等,只要该广告的内容未经双方确定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就无法对开发商产生约束力。若开发商所作售楼广告具体而明确,如标明小区内的附属设施
    2023-05-06
    282人看过
  • 商品房广告与实际不符绿化差20%开发商赔8万
    开发商销售广告注明小区绿化面积与实际不符,被业主告上法院。昨悉,法院判开发商赔偿购房人8万余元。据了解,汉口一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上注明“拥有近2万平方米外围绿化带和近1.5万平方米的中心花园,高达近60%的整体绿化率”。2004年8月购买该房前,刘某了解到,开发商参与发起“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销售放心房联合宣言”中写明,“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一致,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虚假广告的,退款退息或按已付购房款的5%赔偿。”刘某后发现小区绿化率没有达到60%,将开发商告上法院。据法院查明,该小区的绿化面积为1.57万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57万平方米,产权归园林服务中心,并不是该封闭小区的专用绿地,小区内的绿化率为40%。故认为其在广告宣传单中的承诺内容含有虚假成分,遂判开发商赔偿购房人8万余元。
    2023-06-12
    245人看过
  • 广告不能随意发发布虚假广告应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笔者在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更要承担责任
    现实中很多广告代言是虚假的,比如SKII、亿霖等,这些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面孔,公众人物,也是自然人。这种现象的出现,这是虚假广告的重要参与者,因为他的参与,才使虚假广告的危害程度加大。同时他是虚假广告的收益者,他获得了很高的代言费用。只有权利没有义务,享有获取代言费的权利,而不承担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任何法律责任。无论从民法上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都不合适。所以,我们非常赞同《食品安全法》55条的规定。对连带责任,我们也有不同的看法。什么叫连带责任?这里有很多的专家学者,原告和受害人可以向审核一方追偿。这里有一个可操作性的问题,有些人倾家荡产都赔不起。法律上是什么样的责任,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是无过错责任还是过错责任?应该按照相应的责任,这是体现了公平和合理。用什么样的方式保护购房业主的权利?可以增加一些解除合同的条款。这在广告法中有没有一些突破?在未来38条的修改中,对广告参与者要有相
    2023-04-24
    228人看过
  • 广告宣传与房屋实际情况不符,应该怎么办?
    如果房屋实际情况与广告不符,可要求开发商赔偿一定损失。违约责任索赔成功有两个先决条件。首先,销售广告必须有固定的证据。其次,销售广告应当对房屋买卖的内容、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作出明确的说明。如果对合同价格有重大影响,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中不包括说明和承诺,也要纳入合同。验房时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应该如何处理验房时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办房屋实测面积是指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工程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开发商依据国家规定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参考图纸、预测数据及国家测绘规范之规定对楼宇进行的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是开发商和业主的法律依据,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结算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的最终依据。而在购买期房签订预售合同时,合同上记载的往往是房屋预测面积。房屋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预售许可证的合法项目)销售中,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
    2023-07-01
    202人看过
  • 广告发布者是否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任?
    广告主负主要责任。广告发布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广告主是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主是广告活动的发起人和原动力,因此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主对自己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是最了解的,由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进行把关是最直接和最有效的。但是由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主要是强调广告主应当是广告内容的第一责任人,但是并不意味着其他广告活动主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可以不负责任。新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否者,均应依法承
    2023-08-17
    500人看过
  • 销售广告不实开发商负哪些责任
    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这种情况不承担责任。但当广告包含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此时开发商承担广告不实的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广告不实责任如何认定最高法院《解释》第三条对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行为性质作了明确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宣传广告作为商品销售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目前,大多数的商品房是通过宣传广告进行促销的。由于我国商品房市场管
    2023-07-27
    434人看过
  • 实际交楼情况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或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怎么办?
    律师话你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等作出的说明和允诺是具体确定的,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出卖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就开发规划范围内商品房开发规划的说明和承诺是具体确定的,该规划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出卖人擅自变更规划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10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该店面发布的广告和实际实际不符, 承担何种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3
      开发商发布的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责任。销售广告作为商品销售的手段之一,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由于其对开发销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和确定房价有很大影响,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宣传与实际完全不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照开发商提供的选房平面图上,我所买的东户从电梯到入户门畅通无阻,没有任何障碍,而西户门外则有3道防火门。待交房时发现,实际情况与平面图完全相反,电梯、步梯全部相反,更严重的是我家从出门到电梯,短短几步路要经过三道防火门。
    • 开发商给投放广告商一直不宣传要承担责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2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 开发商承担广告不实的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5
      商业广告在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能将未订立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这种情况不承担责任。 但当广告包含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此时开发商承担广告不实的违约责任。
    • 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业主该如何维权取得权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3
      首先,开发商在售楼过程中的宣传广告应当视为合同一部分,很多业主也是基于此才购买该处房屋,因此,如果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兑现,那么其实对方是存在违约情形,那么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损失; 其次,关于撤回委托书问题,您完全可以自愿作出意思表示,继续维权,同时,您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跟开发商交涉,要求给予相应赔偿。 再次,对方的宣传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也应当属于购房合同的组织部分和内容,因此,你们如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