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在房屋强拆中的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03:58 381 人看过

可以的。

(一)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去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签订仲裁协议,协商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应当明确、唯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仲裁协议无效。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解决的。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物权可以仲裁吗

民法典规定,产生物权纠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确定物权,作出裁决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举证责任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
    劳动仲裁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法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
    2023-07-05
    495人看过
  • 打卡记录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监控和上下班打卡记录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钉钉打卡记录可以作为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明吗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不愿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工资流水、工作任务的安排钉钉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2023-07-07
    373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的司法强拆
    1、《条列》第二十八条并没有对具体执行主体作出规定,但《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不是实施司法强拆的唯一主体。对此,若法院不参与执行的实施,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就侵害其合法权利的情况寻求人民法院的救济,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权利制衡机制。2、司法强拆有严格的前提限制和程序要求,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否则不但应赔偿由此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还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3、司法强拆还应注意拆迁过程中的证据保全。拆迁申请人应协助人民法院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包括房屋基础资料、装修等情况。一、司法强拆前法院会调解吗不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
    2023-02-22
    405人看过
  • 分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房屋拆迁中的作用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时,若未能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做出的,这就避免了公民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补偿,而且决定书是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中相关条文做出的,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这其中补偿方案的做出要经过严格审查和相关听证的,这就保证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决议书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对房屋征收部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当事人对决议书不服时,可以提出相关的法律诉讼,可以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补偿决议书为强制拆迁提供了借口补偿决定书是为了规定期限内补偿协议达不成时实现拆迁做出的,这
    2023-06-08
    154人看过
  • 房屋评估价在拆迁中起什么作用
    房地产估值能精确估算出现有存量市场中房地产资产的实际价值,从而为新时代的房地产治理工作提供精准的决策参考。其次,该行业能够设定基础性的房地产交易定价标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政策,确保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再者,通过科学严谨的房地产评估过程,可以确定房地产抵押品的实际价值,成为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外,房地产估值还以其稳定性和可靠性成为了国家征缴房地产各项税费的唯一依据,有力地防止了税费流失现象。在房屋征收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国家需要依据“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并公平公正地向被征收方支付合理补偿后才能强制执行该项行政行为。一般而言,房屋征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双方协商达成共识,顺利完成征收;二是由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启动司法程序,通过强行拆除来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2024-08-04
    61人看过
  • 浅谈仲裁规则在仲裁中的适用
    根据工作实践,笔者了解到目前各界,包括仲裁业界对仲裁规则的地位的认识仍比较模糊。本文试图在此方面有个澄清。一、我国仲裁制度的特点根据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的启动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出于自愿的合意表示,并且此合意表示必须依附于书面形式,此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协议仲裁制度。另外,仲裁法第七条规定“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即我国采用的是依法仲裁制度,但同时又补充适用公平合理原则。此处“公平合理”不应理解为是与“符合法律规定”相并列的仲裁原则,它只是一种补充适用原则,其补充性体现在:仲裁庭裁决时,首先应考虑适用当事人共同选择的准据法及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适当考虑社会的公序良俗等因素;在当事人未做准据法的选择,且依最密切联系原则仍无法确定可
    2023-06-06
    86人看过
  • 法院在涉外仲裁中的作用是什么
    涉外仲裁同样需要法院监督。法院在仲裁裁决执行、保全措施等问题上应具有审查权。法院对仲裁起着支持与制约的作用。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既可以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规范,也可以是损害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是否违背公共利益由人民法院认定。除了上诉,还有一些涉外仲裁裁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是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的,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没有订有仲裁协议,那么,仲裁就没有依据,仲裁裁决当然不能执行。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根据仲裁法及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当事人有权在仲裁委员会中选定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代为指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被申
    2024-01-20
    157人看过
  •  仲裁在经济中的操作流程
    本文重点阐述了仲裁程序的四个关键环节:申请仲裁、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和作出裁决。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是仲裁程序的开始,双方需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仲裁员和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委员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仲裁员会进行询问和审理。最后,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裁决,并在收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一是申请仲裁,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是仲裁程序的开始;二是组成仲裁庭,双方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仲裁员和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三是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需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四是作出裁决。 仲 裁 程 序 概 述 : 仲 裁 申 请 、 仲 裁 庭 组 成 、 开 庭 审 理 和 裁 决仲裁程序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其中包括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和裁决等环节
    2023-09-11
    395人看过
  • 法律援助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及费用
    劳动仲裁不收费。法律援助不收费,找法律援助办理劳动仲裁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下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收费吗?一般收费是多少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但劳动仲裁委托律师参加的,应当支付律师费,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属于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律师: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请求工伤事故赔偿;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023-07-03
    50人看过
  • 争议答辩的房屋拆迁仲裁
    被申请人:乙方住址:兰州市路187号电话:0931-87773被申请人因与申请人兰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争议,不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裁决书》,现提出仲裁答辩意见如下:一、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公示的房屋测绘面积存在程序上不合理和不合法,剥夺了被申请人合法的异议权利。其一,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公布后的一天内提出书面意见,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被申请人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来对此提出异议。其二,申请人将套内面积和共用面积合计即为被申请人的总建筑面积,存在多处疑问。该套内面积是指套内使用面积还是套内建筑面积?共用面积是指共用使用面积还是共用建筑面积?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分摊原则等等都没有公开。而这些对被申请人对公示的测绘面积提出异议是至关重要的。申请人没有公开以上几个方面的数据和计算依据,被申请人又该如何提出异议?被申请人又如何知道自己应得的房屋面积实际数额不符合
    2023-07-03
    127人看过
  • 强拆裁决文书作出,房屋遭强拆还有可能挽回吗?
    “强制拆除裁决”并非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它在实践中大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针对违法建筑的拆除,由行政机关直接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即行政强拆文书;二是针对合法建筑的拆迁,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即司法强拆文书。那么,到了这拆迁的最后一步,被拆迁人的房屋还能有救吗?在明律师又会提出哪些有益的建议呢?敲黑板划重点之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可复议可诉讼在“以拆违代拆迁”类的案件中,被拆迁人的房屋极易被规划部门或国土部门认定为违建,进而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类似的法律文书。如果被拆迁人对此不理不睬拒绝自行拆除,那么接下来粉墨登场的便是“强制执行决定书”这类的“最后通牒”了。对于广大被拆迁人而言,收到这份文书时不要怕,因为它仍然是可复议可诉讼的。《行政强制法》第37条规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
    2023-05-22
    129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进行仲裁有什么作用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二手房购房者和卖方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也就不能申请仲裁了。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一、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解决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2023-03-05
    35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劳动仲裁机构独立性不够。劳动仲裁机构在设立上没有行政级别,导致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类有多个劳动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不干涉,其性质既具有司法性质,又具有行政色彩,介乎两者之间,然而却没有公司的性质,所以说劳动仲裁机构没有独立的性质。2、仲裁中工会和用人单位代表职能不断退化。一、仲裁复议申请书范本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二、给装修公司干完活不给钱改怎么办给装修公司干完活不给钱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就应该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例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等,在工地留下的所有签名
    2023-03-17
    321人看过
  • 代理人在劳动仲裁中有什么作用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请代理人的案件,往往合法权益的保护得不到充分的保证,而得不到充分保证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应对和应变能力较差,而应对和应变能力较差又源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及不熟悉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程序,因此,代理人在劳动仲裁中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并于今年五月一日实施后,根据该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的规定出台,解决了不少打不起劳动官司职工的无奈,使不少因缴不起仲裁费放弃合法权益主张的劳动者跨进了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大门。但是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并不代表聘请代理人不收费,请律师,律师还是要收费的,因此,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申请人自己出庭不请代理人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劳动者作为申请人的一方。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请代理人的案件,往往合法权益的保护得不到充分的保证,而得不到充分保证
    2023-06-09
    48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中国在南海仲裁中强制仲裁的案件中,中国是否涉及涉外仲裁的基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5
      12日,位于海牙的国际仲裁法院发表南海仲裁案的所谓裁决,声称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没有法律基础。中国对美济礁(MischiefReef)和仁爱礁(ThomasShoal)周边两百海里不具有专属经济区权。如果回溯这个仲裁庭的所作所为,会发现这个裁决实在是太不靠谱了。我们一般所说的南海仲裁案,是由菲律宾2013年1月向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提起的,他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中国海主张的九段线,违反了《
    • 仲裁房屋拆迁要多少钱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由于房地产纠纷的原因很多,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方法也是有选择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诉讼或。那么,仲裁房地产纠纷要多少钱呢?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房地产纠纷在申请仲裁时必须支付仲裁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1)案件受理费是一种"国家规费"。主要用于补充仲裁机关的业务支出。二、案件处理费。案件处理费不同于案件的受理费。处理费是根据双方争议或仲裁诉讼的需要,对房屋和土地进行评估、勘察、鉴定
    • 劳动合同在仲裁中起到什么作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9
      劳动合同在仲裁中能够起到的作用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会根据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合同关系后的双方必须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签订内容来履行双方的约定,从而可以依法追踪双方的违约责任而作出公证的判决。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
    •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纠纷可以仲裁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安置房房屋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如果想申请仲裁,必须具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
    • 房屋拆迁的裁决,怎样中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