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拆迁过还能享受集体土地拆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8 08:18:53 254 人看过

一、国有土地拆迁过还能享受集体土地拆迁

若已初次享受过拆迁补偿的相关优待,那么在今后进行二度拆迁时,仍然能享有相应的拆迁赔偿权益。

此问题还需依据当地的政策进行更为精准的判断和分析。

鉴于政策具有极强的地域特性和时效性,因此建议再次详细了解当地政策的具体情况。

假设当地政策明确规定不得再次享受相关福利,那么在首次享受过后,便无法享受第二次的拆迁补偿权益。

此时您不妨寻求当地政府相关机构的权威解答与指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如果不签字会被强拆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拆迁时,若被拆迁者未签订书面协议,则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行为;然而若

(1)被拆迁人在法定时效内提出,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那么则不应实施强制拆迁,否则将构成非法强行拆迁。

(2)如单方面不签订协议,但未在法定时效内通过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且仍坚决拒绝搬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经依法核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n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征地批文能拆迁吗
    一、国有土地征地批文能拆迁吗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践中,国有土地征地批文堪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这份文件的存在,清晰地展示出政府已经依法达成一致意见,批准了对于特定地块的征收。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土地征地批文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拆迁许可证,而仅仅是整个征收程序的一部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在征收土地时,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经过批准之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并负责组织实施。这就意味着,在取得国有土地征地批文之后,政府仍需按照既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告、组织实施,并且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署补偿、安置协议等一系列必要步骤。尽管国有土地征地批文是拆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前置条件,但其本身并不是直接授权进行拆迁的文件。任何拆迁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并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2024-07-05
    39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何不同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有何不同在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事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1.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费用涵盖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而引发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环节的补偿。2.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费用则囊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方面的费用,同时也包括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关于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它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每一位中国公民都是国有土地的共同拥有者,因此可以说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作为全体中国公民的代表来行使所有权。相较之下,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则为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非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该集体组织所拥有的土地并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可以认为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通常情况下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来行使所有权。《国有土地上房
    2024-08-02
    83人看过
  • 拆迁土地纠纷媒体受理吗
    1、可以找媒体,但是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可以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不行可以起诉到法院;2、媒体,可以用,但只是辅助手段。需要被征收人开拓维权思路,综合运用各种媒体资源服务于自己的维权行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024-05-08
    99人看过
  • 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产权调换;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自建房子拆迁怎么计算补偿公式: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被拆房屋面积单价+土地使用权面积基本价格+补贴单价)×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补助费。这里要注意,单价要参照周边市场行情,安置补助费也要根据具体政策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
    2023-03-08
    223人看过
  • 国有土地拆迁征地要批吗
    一、国有土地拆迁征地要批吗按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之规定,任何涉及建设工程的开发活动都应该在国有土地范围内展开。而对于那些选择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实施建设工程的行为,必须事先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授权方可开办。这一合法的批准手续,也即我们通常所称作的“征地批文”。在许多城市化进程中的征收与拆迁过程中,许多遭受征迁的农民朋友往往在自己的土地被强制占用直至彻底消失之前,竟未曾有机会亲眼目睹过所谓的“征地批文”的公示公告。他们所得到的信息,仅仅是来自于口头的通知,告知他们的土地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
    2024-05-09
    61人看过
  • 享受过拆迁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一、享受过拆迁还能申请宅基地吗?1、拆迁之后还能申请宅基地。《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其实对于这种情况自然是不允许的,毕竟自己所在的村拆迁了,又想去其它村庄申请宅基地,都不是那个村的村民,又有什么资格得到宅基地呢。现在就算是同村人都不一定可以申请得到宅基地,外村人自然更是不可能申请得到了。可以说村里的宅基地只会分配给同一村集体的农民,非本集体是农民是得不到宅基地的。3、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等原因被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给与适当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有:(1)置换补偿:将房屋面积折算成楼房面积,
    2024-02-03
    76人看过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政策与实践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以及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其次,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不同。因为土地性质不同,以及法律依据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很大区别。最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同。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企业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是没有根本本质区别的。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补偿则因为土地的性质,房屋的性质等有很大的区别。所以,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该根据自己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国有土地上而进行区别对待,要及时的
    2023-07-05
    10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目前司法实践中,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相应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而集体土地上企业的拆迁立法上是属于空白状态,即便各个地方出台了一些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但也都或多或少的对企业拆迁的补偿缺乏相应的规定。只规定了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以及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方法。其次,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不同。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以及法律依据的不同,决定了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有很大区别。最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和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不同。对于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企业因拆迁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的企业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的补偿则因为土地的性质,房屋的性质等有很大的区别。所以,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该根据自己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国有土地上而进行区别对待,要及时的
    2023-08-05
    214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分几种情况吗
    一、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分几种情况吗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问题上,大致可分为三个主要类型。首先,当国家需要征用该类土地时,房屋往往作为其附属设施一同被征收,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安置补偿措施;其次,当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若未能针对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提供安置补偿,而且当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之前,房屋所在地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话;最后,虽然房屋被拆除,但原集体土地性质未发生任何变化,拆迁后腾出的土地仍然将用于特定设施或者绿化建设等用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
    2024-07-23
    329人看过
  •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城市拆迁上有哪些不同点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城市拆迁上有以下不同点:一、土地权属性质改变不同。国有土地在城市拆迁时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集体土地在城市拆迁时土地要实施征收,即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改变为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管理权限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征收由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三、补偿内容与标准不同。(一)收回国有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内容及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内容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
    2023-05-04
    37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
    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行为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行为相比,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地之上,即集体所有制土地上。(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房屋对所占土地享有使用权,拆迁时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村集体所有,拆迁时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4)城市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023-07-03
    153人看过
  • 征地拆迁须对集体土地把好脉
    在北京征地拆迁实践中,对农村集体土地按宅基地、非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等不同类别进行补偿。这种分类处置的办法切合农户对不同土地的产权属性,具有符合法理、相对公平、易于操作、成本可承受的优点。应对这一处置原则予以明确和完善,并据此制定全国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对同地同价不能简单化理解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中,焦点是补偿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地同价是改革的大方向,然而,其如何落实、是否可适用于征地拆迁尚待明确。有学者提出按市场化方式出售,除了给国家交税之外,绝大部分收益给农户,出发点是好的,却忽视了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的特性,不具备现实的可操作性。征地拆迁所得土地的规划用途一般都比较复杂。以北京通州两站一街项目为例,总征地2.45万亩,其中规划商住6516亩,仅占27%,其余均为公益用地。如果简单按市价补偿,有的
    2023-06-08
    40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拆迁有用吗?有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产权凭证,没有土地使用证会影响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二、征收集体土地的流程有哪些?1、需要征地的,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在获得上述部门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4、实施征地方案,进行补偿登记。三、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集体土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
    2024-01-31
    136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如何赔偿
    一、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土地如何赔偿?征地拆迁没有赔偿金,征收集体土地并拆迁地上建筑物的应该支付补偿金,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规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
    2024-02-06
    1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拆迁后,集体土地拆迁权益是否仍可享有?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07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在房屋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并成功获得补偿金后,未来若再次面临拆迁,投资者仍然具有相关的赔偿权益。 由于操作和管理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政策进行详细考虑。总的来说,政策因素所占权重很大,这是毋庸置疑的。换句话说,如果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特别规定不得再次享受此类权益,那么在初次成功获取后,便无法再次享受二次或多次的拆迁赔偿款。如果您对此存在疑问,最好的方式是直
    • 户口不在本地集体土地拆迁能享受到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5
      存在地方性差异,一般来说,是可以享受该拆迁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当地,就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可以享受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2、当事人也可以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集体负责人(如村主任)或者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
    • 拆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3-20
      拆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如下:1、拆迁的原因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原因可以基于公共利益,也可以基于商业,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达成一致后拆除;2、适用的法律不同;3、批准部门不同。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4、补偿标准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所给予的补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依据,而评估价值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依据房屋的市场价值确定;5、实施部门不同;6、强制执行程序不同。
    • 拆迁集体土地有赔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1、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制形式包括国家。 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
    • 国家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拆迁拆迁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5
      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法规和国有土地拆迁是不同的,我国在这个问题上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下: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