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主席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会主席产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应坚持党管干部、依法规范、民主集中、组织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上一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产生进行直接指导。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五条企业工会主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三章候选人产生
第七条企业工会换届或新建立工会组织,应当成立由上一级工会、企业党组织和会员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和选举工作。
第八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荐,或由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
第九条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
第十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报经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上级工会可以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基层工会推荐本企业以外人员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四章民主选举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均应依法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会员民主选举方能任职。
第十四条选举企业工会主席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五条企业工会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可以与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同时进行选举,也可以单独选举。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企业工会主席,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第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不得妨碍民主选举工作,不得阻挠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会员到场,不得以私下串联、胁迫他人等非组织行为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
第十八条企业工会主席出现空缺,应在三个月内进行补选。
补选前应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暂由一名副主席或委员主持工作,一般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章管理与待遇
第十九条企业工会主席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
企业工会主席一般应按企业副职级管理人员条件选配并享受相应待遇。
公司制企业工会主席应依法进入董事会。
第二十条企业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与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主席接受上一级工会领导。
第二十一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
企业应依法保障兼职工会主席的工作时间及相应待遇。
第二十二条企业工会主席任期未满,企业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依法履行民主程序。
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罢免、撤换企业工会主席须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无记名投票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由上级工会推荐并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企业工会主席,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费用等,可以由企业支付,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或上级工会与其他方面合理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主席的产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宜昌市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试行选配制
184人看过
-
企业工会主席的职权
436人看过
-
工会主席能被企业解雇吗
340人看过
-
直选企业工会主席有利博弈
187人看过
-
广州诞生首个职业工会主席
220人看过
-
企业工会主席:仲裁还你尊严——某省首例企业工会主席被终止劳动合同案
222人看过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
工会主席产生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充分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提名。工会主席按企业党政同级副职级条件配备,是共***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企业中层正职配备。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工会主席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 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
-
工会主席如何选举产生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7依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
-
大企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工作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大企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管理资源,提高管理层级,协调涉及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事项,避免专业化管理与原征管体系之间出现工作重叠或业务空隙。大企业管理联席会议负责审议大企业的风险管理、稽查选案、反避税调查,税收政策管理,以及纳税户征管调整等内容。联席会议形成明确指导意见的,有关部门要在大要案审理、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中贯彻执行。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与税政、征收、稽查部门协
-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3XX制定《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指南》(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规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分类指南》,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定工作规范,并报XX批准后实施。
-
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内容提示:实行工资指导线的意义工资指导线确定依据和原则工资指导线制定办法工资指导线适用范围(一)实行工资指导线的意义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导师行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制度。政府通过发布并实施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加强对社会平均工资和行业、企业之间工资分配关系的调节。(二)工资指导线确定依据和原则工资指导线水平主要依据全省本年度经济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