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属于哪种用工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1:10:33 467 人看过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用工是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该用工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劳动合同用工可在单位的正常岗位上实施,是单位用工的一种基本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什么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计算公式: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例:某钟点工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60小时,计算其当月实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天最多工作四小时。支付周期内工作小时最多为60小时)根据公式,则为:当月实得工资=6×60=360(元)其他意义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属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
    2023-02-19
    339人看过
  • 哪些形式属于受贿
    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二)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一、如何认定利用职务之便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
    2023-02-26
    337人看过
  •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哪种企业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严格起来说,这是一个社团组织,既不算公司,更算不上个体户。专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的性质差不多,行业协会是为会员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同样也是为各家专业户服务的。行业协会就是社团组织。个体户社保跟企业社保一样吗个体户社保跟企业社保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如下:1、缴纳社保的险种不同。个体户缴交社保只要缴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项目。而企业为员工缴交企业社保需要缴交五项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缴费基数不同。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高月社平的把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缴纳。低于社平百分之六十的,按百分之六十缴纳)。也就是说
    2023-07-22
    307人看过
  • 辞退员工属于哪种解除方式
    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2、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单位辞退员工有补偿吗员工被公司辞退时,是不一定都有经济补偿,公司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
    2023-03-31
    156人看过
  • 离职形式分为哪几种
    一、离职形式分为哪几种(一)自请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二)解雇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二、辞退职工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
    2023-06-15
    248人看过
  • 职工内部承包合同是哪种形式
    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出现的,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在法律特征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主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时,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组织。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者之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属于不平等主体。(二)客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共同客体是社会经济秩序,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共同客体是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三)内容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有购销、建筑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和财产保险等。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只是该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和与之有关的内容。(四)担保方式不同。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目前尚无合法的
    2023-06-18
    215人看过
  • 备忘录属于合同形式的一种吗
    属于。书面合同形式既包括合同书、确认书、备忘录,也包括往来数据电文。一、电子版有法律效应吗?电子版合同具有法律效应。电子合同是可以替代纸质合同的电子数据电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承包合同的订立日期应该如何确定合同订立日期如下: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2、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023-04-04
    115人看过
  • 这四种情形属于工伤吗
    男子下班就餐途中摔伤法院判定属工伤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实施不过半月,我省就出现了“上班途中遭遇意外”的首起案例。人社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法院却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认定算工伤。多名专家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点评,认为法院判决彰显了人性关怀。下班后搭乘同事摩托车去公司食堂吃饭,途中不慎摔倒受伤,这种情形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近日,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当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但法院审理后认定算工伤。这是自9月1日最高法工伤认定新规实施以来,我省受理的第一起案例。男子中餐路上摔伤算工伤聂某是韶山一家公司的员工。前阵子,他上完上午班后,于当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搭乘同事的摩托车去公司食堂,途中被大风吹下的电线挂倒而致伤。随后,聂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多处损伤和骨折。由于事情发生在公司厂区内,聂某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方认为聂某受伤已经是下班时间,不在工作
    2023-05-05
    361人看过
  • 人体器官盗窃属于盗窃的哪一种形式?
    偷盗人体器官不属于盗窃。我国刑法没有设立盗窃人体器官罪的罪名,但我们知道盗窃人体器官是一种极其残酷和严重的犯罪行为。直接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权利。轻则造成他人重伤,严重则造成他人死亡。盗窃人体器官的目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出售利润,但人体器官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财产。人体具有特殊的属性。活人的身体不能成为法律的东西,不能与人体分离的活体器官也不能成为法律的东西。因此,虽然有盗窃人体器官的行为,但不构成盗窃。偷盗行为涉嫌犯盗窃罪吗1、偷盗行为不一定涉嫌犯盗窃罪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2、盗窃罪的主观要
    2023-07-13
    108人看过
  • 兼职是否属于雇佣童工的范围
    对于兼职是否属于童工问题,需要按照年龄段进行分析:(1)年龄在16周岁以下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属于童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管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属于使用童工,一旦被查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一方面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另一方面又规定由学校组织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参加的社会实践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解释》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年龄在16周岁以上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的少年、儿童。所以,年满16岁是可以兼职,它不属于童工。兼职属于童工吗?兼职是否属于童工,那就要看兼职人的年龄范围了,如果年龄低于16周岁,那么就属于童工,企业不得招用;如果年龄高于16周岁,则不属于童工,可以进行兼职等工作。
    2023-05-04
    229人看过
  • 失业金与兼职:哪种方式更能赚钱?
    一边领失业金一边兼职:是不可以的。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旷工休息,可以领失业金吗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
    2023-07-19
    90人看过
  • 工伤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
    以下情形属于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一、工伤怎么认
    2023-06-24
    383人看过
  • 兼职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一、兼职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1、兼职过程中受伤不属于工伤。由于兼职是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所以,损害赔偿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兼职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
    2023-08-10
    351人看过
  • 中学生兼职是否属于童工范畴
    中学生兼职算童工。童工是指十六岁以下、与单位或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经济收入劳动或个人劳动的儿童。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儿童从事符合上述儿童工作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记录和保留旨在救助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有效地将其传达给员工和利益相关者。现在多少岁算童工不满16周岁的属于童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23-07-04
    6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土地出让属于哪种形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4
      土地出让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出让的形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 做兼职属于什么用工范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0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哪种形式的用工岗位职工不用买社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9
      实习生、退休人员、兼职工人(通常称为临时工人)等。但作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是基本义务。各单位在就业时必须遵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个人有义务缴纳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4)用
    •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哪一种形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解答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有效。
    • 房屋拆迁赔偿协议属于哪种形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0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属于哪类合同要看双方当事人,如果对方是政府机构,则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