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与总分公司劳动合同关系怎么认定?
按照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进行认定,如果订立中的一方是分公司的,就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分公司的具体用人问题,主要在于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监控。
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5、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6、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7、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8、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如果是总公司派遣到分公司工作的员工,是与分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只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总公司和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并且劳动合同的期限还未届满的,应当与总公司进行协商或者是直接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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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解除与总公司有关系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8一、您与上海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句话来看,您既然确定是分公司的话,那么责任应该是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行为责任不能因为撤销而终止法律关系。 二、如果在没有和总公司清算法律责任的前提下由于子公司签订的,就属于两种法律关系即双重劳动关系,这样子的话总公司就有理由解除你了,未经同意建立了两种法律关系是由责任的。 这里强调一下,分公司是么有主体的,子公司是由主体的,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三、所以伤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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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什么,有哪些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20如果是劳动者和分公司进行签署合同的话,分公司是没有的法律资格来签署合同的,那么只有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之下才能够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实际上还是和总公司有相应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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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和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8可与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分支机构,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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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怎么样才能让劳动者赔偿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怎么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情形外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