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张某是北京一家服装公司的员工,一直在该公司产品销售专柜所在的商场从事销售工作。张某接受了所在商场的管理。在他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约定月薪1560元。2008年7月,北京某服装公司员工张某以服装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部门投诉。他一直在公司产品销售柜台所在的商场从事销售工作。张某接受了所在商场的管理。在他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约定月薪1560元。2008年7月,张某以服装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服装公司支付2008年2月至6月双倍工资15805元,服装公司认为张某是公司的临时性非正式员工,不应给他双倍工资。即使支付双倍工资,也要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不包括销售提成和社会保险费,焦点分析:
至于本案争议的第一个焦点,笔者认为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劳动合同用工的依据。在劳动合同用工的基础上,对于任何企业和劳动者来说,建立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都不是计划经济时代具有同一性特征的管理关系。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劳动用工不再区分身份关系,也不再区分临时工和正式工的概念,这就叫劳动合同用工。企业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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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提成能否纳入双薪补偿的基本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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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可作为双倍工资计算的基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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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可不可以计入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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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补偿提成算在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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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范围及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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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罚则工资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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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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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提成计入基本工资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281、一般销售提成会计入基本工资范畴。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6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提成属于具有奖励性的奖金类工资,因此虽然该规定未明确将提成纳入工资范围,但在诉讼实践中一般会将销售提成计入劳动者的工资基数。 2、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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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成销售基数就可以不给销售人员发工资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目前,很多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都规定: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基数,如不能完成该销售基数,则不给销售人员发工资。实际上,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不论其是否完成销售基数,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向其支付工资。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也就是说,在工资分配方面,用人单位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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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和双倍工资是否需要同时支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第一个问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额,该处的工资是按照工资总额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内容,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第二个问题:双倍工资是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资金、津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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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是否纳入经济补偿金基数?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7对于高温费是否属于工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个人取得的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