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1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绿化按照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1、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1996年6月4日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10日发布)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市政工程保修规定的具体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和保修费用。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2、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3、保修费用
在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4、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229人看过
-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
88人看过
-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有多长?
442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
485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
479人看过
-
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年?
84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少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4法律规定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少如下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10日发布)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少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6结构的保修期为设计使用年限,即设计年限是多长保修期就多长,也就是常说的结构终身保修。 装修保修一般为二年, 防水保修一般为五年; 空调采暖一般为二个采暖或制冷周期(注不是二年,有时可能比二年短,如某年十月份完工的采暖工程,当年冬天为一个采暖周期,第二年冬天又是一个采暖周期,到第三年三月份供暖期结束,就是二个采暖周期了,保修期就满了,并不要等到第三年的十月份) 电气给排水等安装工程为二个使用周期。
-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年限通常是多少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期具体为两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为两年。
-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1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绿化按照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1.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1996年6月4日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绿化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最低保修期为:基础设施项目、房屋建筑的基础项目和主体结构项目,是设计文件规定的项目的合理使用寿命;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及外墙防渗漏为5年;供暖和供冷系统有两个供暖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