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作便利收钱是什么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14:05:21 135 人看过

东方现行刑法明文规定,公司、机关团体或其它各类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倘若凭借其职位上的特殊优势,强行索要客户的财务资产,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并私藏客户所赠的财富,从中为客户谋取不当利益,那么他们将被定性为非国家公职人员贪污罪,这无疑会对其进行严惩。

对此类行为,法律同样制定了具体的惩罚措施,以便于维护财经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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