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抵押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1:14:54 444 人看过

经济适用房性质特殊,根据现行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不能交易,即不得买卖、转让、办理抵押等;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担保抵押合同是否有期限
    担保抵押合同有期限,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其抵押权,则该抵押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一、抵押财产是否可以转让可以。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延伸内容】抵押期间的处置权由于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时获得的是抵押物的交换价值,基于这种财产的代位性,在抵押期间,相对于抵押权人而言,抵押人对于抵押物仍然享有处分权,但却要受到一定限制。(1)出租权抵押人将抵押物出租的,承租人的租赁权是否有效取决于抵押设定的时间。当租赁先于抵押时,应遵循“抵押不破租赁”的原则,在租
    2023-03-28
    10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能不能够来办理抵押贷款,经济适用房怎么来办理抵押借款
    对于很多有借款需要的人来说,用房产做抵押品贷款买房是借款人能想到的最多的借贷方法。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房产就能请求抵押借贷,那么经济适用房能不能申请抵押借款呢?假如能,经济适用房怎么来办理抵押借款呢?相信这也是困扰许多借款用户问题之一。经济适用房能不能够来办理抵押贷款呢?依据目前的状况来看,经济适用房是能够请求来办理抵押借款的,但是有前提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以内是不能够用来办理抵押借款的,而五年后能够上市买卖,到那时才能够用于抵押借贷。因为经济适用房归于政策性住宅,购房人拥有的产权是有限制的,所以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以内,国家不给你来办理产权证,没有产权证,则不能请求经济适用房抵押借款。当然,事无绝对。假如能够的话,用自个的亲朋好友的房产做抵押,不过要有他们的签字;或是可以用车辆也能够做抵押借款。经济适用房怎么来办理抵押借款?依据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在满意5年以上的条件后,借款者能供给有关房产
    2023-05-08
    374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有过失?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第三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民法典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
    2023-07-06
    383人看过
  • 至今是否还有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有必要买吗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种类型的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所以它的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所以又被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是有要求的,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才可购买。那么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经济适用房还有必要买吗?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房的一种,一直都有。只不过16年将不再新建经济适用房,而是考虑去库存。但到目前为止,市政府关于今年经适房政策尚未正式公布,相应的受理时间也未确定。可以经常留意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信息,或询问街道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区保障住房租赁管理中心,甚至有些街道会发通知到居委小区的,可通过居委宣传栏进行了解。规定2人申请经适房的,要求家庭年收入3.63万元及以下,若不符合经适房申请标准,只能申请限价房。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
    2023-05-05
    259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经济适用房作为抵押贷款的标的?
    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取得完全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自住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1、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按照市场价来出售。但是出售完之后,需要按照具体成交金额的10%,用来补交综合地价款。2、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出售的。如果坚持要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价的单价来出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十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
    2023-07-11
    40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赠予是否合法
    经济适用房赠予是合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经济适用房也可以接受房屋赠与的,接受房屋赠与后,就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要退出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第三十一条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一、赠与房产可以反悔要回吗?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
    2023-03-03
    91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设立抵押权
    1、经济适用住房能否设定抵押权?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而建造,供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住宅。如不能设定抵押,很多购房者就无从贷款购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因此,经济适用房可以设定抵押权。日后如果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如属划拨土地,则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应当从依法拍卖该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2、经济适用房如何设立抵押权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购房后,持《准购证》及相关手续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审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当在审验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或者减、免税证明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
    2023-06-10
    52人看过
  • 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有效?
    为了保障能够顺利拿到借款或是贷款,有些人会将自家车子或是房子等拿去抵押,抵押的同时需要签订抵押担保合同。由于是抵押担保,通常还需要再走一步,做好抵押登记。但是,有些人在拿到借款之后,如果债权人也没有要求的话,一般会忽略办理抵押登记。其实,不管债权人有没有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已经签订好的抵押担保合同在怎么说都是有效的,不会因为没有加个抵押登记就没有效力。所谓的抵押担保合同就是一种合同,因此它有没有效力得符合合同的生效条件判断,按照规定,抵押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如下几个:1、抵押担保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早订立合同时,都已经是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抵押担保的权利或承担抵押担保的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根据合同当事人的分类,还有如下几项规定:(1)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2)间歇性
    2023-04-30
    392人看过
  • 反担保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能否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A公司称:2012年5月31日,B公司与C银行签订《授信协议》,C银行向其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A公司根据约定向C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B公司的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C银行的上述借款到期后,B公司未按约还款,A公司根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约定,为B公司向C银行代偿借款本息共计17141082.45元。因B公司未按约偿还A公司上述代偿款项,反担保人也未按约向A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法院判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因A公司已就B公司的债务向C银行履行了保证责任,A公司有权依据相应的反担保合同要求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义务。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因宁波D公司、应一、应某提供的抵押物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的抵押权已依法设立,A公司要求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依据充分。由于《反担保最高额抵押合同》对A公司以行使抵押权方
    2023-04-27
    497人看过
  • 用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合同到期没续鉴法院有权查封吗
    一、用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合同到期没续鉴法院有权查封吗(一)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其中所需携带的材料如下: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3、权利人的婚姻证明;4、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近半年银行流水;(二)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三)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四)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五)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二、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以才可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用来抵押贷款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提供有关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时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没有手续就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所以无法获得银行和信贷机构的认可。经适房的申请条件如下:(一)需要持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收益价款的缴款手续,在国土部相关部
    2023-06-04
    307人看过
  • 质押担保是否只适用于借款合同
    质押担保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不只适用于借款合同,质押担保也可以在买卖等活动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一、可转让的权利如何办理质押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
    2023-03-26
    137人看过
  • 抵押担保适用对象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担保的费用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一、担保方在合同里怎么写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哪些属于反担保的保证范围反担保的保证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主债权,在担保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的特别协议,应视为担保主债权的全部;2、利息,利息有两种: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主债权产生的利息,无论是法定利息还是约定利息,都应列为担保对象;3、违约金,必须是主债权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保证;4、损害赔偿,主债造成的损害赔偿债务,应当保证。在这种情
    2023-06-29
    289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离婚时怎么分
    一、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离婚时怎么分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
    2023-06-04
    8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吗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可以进行房地产抵押;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贷款。实践中,经济适用房、政府联租房等住房,房产局根本就不受理抵押登记,有些地区对于经济适用房、政府联租房等住房连提档都不可以,谈何抵押。二、抵押与质押有什么相同点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三、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比如:存款单、债券)。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
    2023-06-15
    26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经济适用房能否抵押贷款,经济适用房能否抵押给个人,二手房买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
      经济适用房也可以当作银行抵押贷款,与商品房一样。按照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是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经济适用房买后,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时,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需缴纳房款3%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地人也可以购买已购的
    • 抵押担保是否适用法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5
      抵押担保不适用时效中断,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经济承包合同抵押担保抵押具体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以上就是关于 经济承包合同抵押担保抵押的相关解答仅供参考
    • 什么是经济承包合同抵押担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7
      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以上就是关于 经济承包合同抵押担保抵押的相关解答仅供参考
    • 经济适用房能否抵押贷款买卖,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6
      一、经济适用房是可以抵押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是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但需满足的条件有(以北京为例): (1)贷款人限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北京市正式户口的自然人; (2)职业和收入条件——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