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案件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53:15 274 人看过

1、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本罪。

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本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本人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紧急避险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自杀未遂是犯罪吗?
    一、法律规定自杀未遂是犯罪吗?自杀本身并不犯法,但个人故意导致他人死亡是犯法的,但免于起诉;个人生前遗产用来赔偿。比如某人在高楼上说要跳楼自杀,引起众人围观,公安、交警、医院等部门都出动了。这样你的自杀行为就对社会正常的秩序造成了影响,这就要追究你扰乱社会秩序的过错了,而不是追究自杀的过错。相关法律知识《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
    2023-04-28
    226人看过
  •  怎样规定的属于教唆自杀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教唆犯应当从重处罚。然而,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受到相应的处罚。特别是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行为,教唆者应当从重处罚。而对于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情况,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 唆 自 杀 的 法 律 规 定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然而,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另外,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不仅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023-10-09
    97人看过
  • 杀人案件的法律诉讼时限
    对于杀人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情节较轻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杀人案件是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而刑事犯罪是有追诉时效的。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终身抓捕。因债务纠纷拔刀杀人车厢里堵住杀人嫌犯本报讯2月19日凌晨3时许,北京铁路警方在北京西开往赣州的1625次列车上抓获一名杀人嫌疑人,而这名嫌疑人在逃仅3天。2月19日凌晨3时许,从北京西开往赣州的1625次列车在聊城站停车后,乘警在办理站车交接时,车站值勤民警向乘警通报了2月16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发生的一起凶杀案,杀人犯罪嫌疑人吴X军潜逃,请求乘警配合协查。接报后,北京铁路公安局大同铁路公安处乘警长侯兵根据站警通报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在向列车长汇报的同时,立即组织列车4名乘警及列车工作人员进行布控查缉,制定了以票找人的查缉工作方案,逐个车厢迅速开展排查。可是,经
    2023-07-11
    366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自诉案件中的代理问题
    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是指在自诉案件中,诉讼代理人接受自诉人的委托,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制度。自诉人应与诉讼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载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间等重大事项,代理权限中应特别注明代理人有和解权、撤诉权、如没有特别写明的,应视为诉讼代理人无上述权利。自诉案件的代理与公诉案件的代理相比有以下特点:(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即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自诉人没有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1至2人担任诉讼代理人;(2)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他们除了享有公诉案件代理人的所有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或鉴定人回避,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在授权条件下有权同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起诉,如果
    2023-06-14
    1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案件公诉转自诉
    一、有什么案件公诉转自诉公诉转自诉案件范围是: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二、刑事自诉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一)自诉状正本和副本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应提交刑事自诉状,如果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的分数按被告人的人数递交。副本尾部“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二)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证据材料清单证据材料清单上注明证据名称、份数、是否原件、证明的对象等。证据材料的份数与起诉状的份数相同。起
    2023-03-01
    216人看过
  • 行政案件自首法律规定及其实践
    行政案件投案自首的法律规定如下: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的;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捕的;6、并非出于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行政案件执行的主体是谁所谓执行的主体,是指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到的享有诉讼上的权利、承担诉讼上的义务的主体。在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时候,就是程序上的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它包括执行组织、执行当事人、执行参与人和执行异议人。1、执行组织执行组织,也叫执行机关,是指拥有行政诉讼执行权并主持执行
    2023-07-11
    391人看过
  • 律师说法:薛敬高杀妻自杀事件
    郎慧君律师执业20年,擅长工程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医疗事故纠纷等领域。薛敬高杀妻,杀人罪名是否成立?郎慧君律师:因为薛敬高已经死亡,随着主体的消失,薛某的杀人罪名也不能认定成立。这类事件公司是否应该负一定的责任?郎慧君律师:海员这一职业因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很容易引起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对于海员来说我认为应当加强心理引导,这个事件有职业病的成份!这不排除其恐惧出海,造成的!我认为家属应当获得适当的赔偿!但是按现行法律操作起来又很难。我国的法律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这个方面更是!
    2023-04-22
    11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延期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我国关于离婚诉讼审理延期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
    2023-07-04
    209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区别。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刑事案件则涉及危害社会和公共秩序的案件。民事案件适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适用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民事案件中,一般都坚持不告不理原则,而刑事案件大部分公诉机关都是强制介入,只有一小部分罪名是亲告罪。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刑事案件则涉及危害社会和公共秩序的案件。其次,民事案件适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适用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此外,在民事案件中,一般都坚持不告不理原则,而刑事案件大部分公诉机关都是强制介入,只有一小部分罪名是亲告罪。 【法律适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分别适用于哪些案件?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的四部重要法律,对于这四部法律的适用范围,我们需要进行详
    2023-08-20
    463人看过
  •  中国刑法关于杀人案件刑罚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有两种刑罚: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则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有两种刑罚: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则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 意 杀 人 罪 刑 罚 范 围 及 情 节 轻 重 划 分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刑罚范围及情节轻重划分如下:1. 故意杀人罪共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共犯应当与主犯一并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 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2023-09-01
    305人看过
  • 行贿及自首案件的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
    行贿自首有那些司法解释:1、在贿赂案件中,公诉人应当举证被告人自动投案后是否供述了主要案件事实。主要案件事实的认定按金额计算。被告人在自首后供述了主要案件事实;2、受贿人起诉受贿人行贿。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即行贿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经司法机关说服、教育后如实供述犯罪的,视为自首;3、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行贿人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行贿事实,也可视为自首。自首行贿罪百万如何量刑呢自首行贿罪百万量刑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分子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
    2023-07-11
    464人看过
  • 我国法律上规定什么是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一、诉讼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自诉制度。凡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告诉。据刑法规定,告诉才处
    2023-03-22
    239人看过
  • 轻伤案件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轻伤案件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轻伤案件自诉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如果没有发生一些特别严重的后果的话,对于这样的一种故意伤害的案件,就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的向法院来提出,毕竟可能当时公安机关认为案件比较小,没有立案处理。从目前司法实践中看,所有轻伤害自诉案件几乎全部是公安机关作为治安案件受理之后,没有任何结论,受害人又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仅持公安机关内部鉴定机构作出的构成轻伤的伤情鉴定结论,到法院要求立刑事自诉案件。首先,法院受理轻伤害自诉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一种,当事人就是因为没有证据才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救济的,如果公安机关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就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处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不是伤情达到轻伤标准的都构成犯罪,轻
    2023-06-03
    474人看过
  • 自杀案中“意外”的认定
    在我国保险市场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个重要险种,寿险合同中也经常出现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人即应赔付的规定。因此,如何理解“意外”一词,实在是一个重要问题。保险公司通常将“意外”定义为:外来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但是,这一定义并未解决原因意外与结果意外究竟哪个是保险条款和《保险法》所指的意外。即,意外分为原因意外和结果意外,究竟哪个意外是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意外首例法院判定的自杀案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原因意外是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意外,结果意外不属之。这一观点恐怕存在问题。考察世界各国的立法及判例,笔者认为,原因意外与结果意外以及赔付的关系应当如下:如果原因意外,结果自然应当是意外的,由于原因与结果都是意外的,因此保险公司应当赔付。这一观点与法院认定的意外并无差异。例如,某人在路上行走,不慎被村中顽童飞弹击伤,保险公司即应当赔付。此时顽童飞弹击人为原因,对正常行走于路上的
    2023-06-11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紧急避险
    相关咨询
    • 相约自杀案件的处理,致人自杀的案件怎么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相约自杀案件的处理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二、致人自杀的案件怎么处理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
    • 法律规定离婚案是自诉案件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4
      法律规定离婚案不是自诉案件,因为离婚类型的案件是属于民事方面的案件,所以应当是按照普通的民事案件来进行管理,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自诉案件,主要指的就是刑事类型的案件。
    • 如何处理自杀的案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对于其他相约自杀的案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相约对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逞,未逞一方并不负刑事责任,不能认定未逞一方犯有故意杀人罪。(2)如果相约自杀,其中一方受嘱先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逞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
    • 杀人自首判死刑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2
      法律规定杀人自首不判死刑,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自首等相关的情节的话是会从轻处罚的,所以一般情况之下是不被判处死刑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单位所规定的自首的要件,也就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来进行投案自首。
    • 相约自杀怎么处理,致人自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相约自杀怎么处理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二、致人自杀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致人自杀即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