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期安排女工进行低温作业,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6 01:14:33 204 人看过

首先我们来看看女职工在经期不能够从事的工作有:

1、在冷水环境下,女职工在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的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工作。

2、在低温环境下,女职工在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的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工作;

3、在劳动强度的工作中,女职工在第三级、第四级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作业;

4、在高空中,女职工在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作业。

经期安排女工进行低温作业,可以吗?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安排经期女工的工作地点平均气温低于或者等于5℃,那么用人单位就违法了,例如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也是法律禁止的。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岗降薪?

1、劳动者因疾病或者非因工受伤,经过治疗后不能够从事原工作;

2、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原本工作;

3、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不适合在原岗位上班的;

4、劳动合同上明确约定,公司可以按照约定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

经期女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自己所在工作地点平均气温低于或者等于5℃,那么用人单位就违法了,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女职工月经期间劳动保护的内容,除了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分级》(gb3869-83)中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

(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冷水作业是指操作人员接触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低温作业是指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

(三)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这就是说,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从事高度在5米以上(含5米)的高处作业。

(四)女职工月经期间的其他保护。除上述禁止从事的劳动外,企业还应为女职工建立月经卡,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应建立有冲洗设备的女工卫生室,尤其是从事巡回操作和长时间站立或繁重劳动的女职工,更需要设立冲洗设备,具体可按女工人数的多少来确定。从事流动分散工作的女职工,企业可以发给个人自用外阴冲洗器。女职工卫生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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