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拆迁的合法程序和权益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11:15 282 人看过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如何认定

1、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是: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自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未居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只能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
    2023-04-30
    23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
    2023-04-16
    6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
    2023-04-05
    37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
    2023-06-18
    37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九大程序
    集体土地拆迁涉及到的利益比较负责,也是土地拆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有九大程序,流程如下:一、办理用地申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二、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农
    2023-04-23
    425人看过
  • 如何在征地和拆迁过程中保障权益
    “我们这边的地多少钱一亩?””我们这边房子多少钱一平米?””2016年征地多少钱一亩?”这些是日常客户律师在接到电话的时候被问到的问题。其实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展,一带一路的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大力倡导、开发区建造以及各地市的商业开发等项目是造成全国拆迁和征地的主要原因;我国的法律将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标准的权利交了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制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征收和拆迁现象,这也就出现了开篇中的问题。具体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问题?一、对项目不清楚很多百姓在客户律师咨询的过程反应没有见到过公告,原因包含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和拆迁的过程中不发布具体的公告,更不要说在公告之前调查大家的意见,还有一些是将公告张贴到非常隐蔽的地方,拍了照片之后马上撕掉。并且还存在着实际征收项目和公告的征收项目不符的情况;二、没有见过评估报告在拆迁
    2023-06-15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上拆迁程序是如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0
      1.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2.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 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1.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6-15
      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集体土地征收的权力主体和法律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行为。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征地主体只能是国家,单位和个人无权征收。土地征收,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享有审批权的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征收非农用地的,可以直接办理审批手续;征收农用地的,应该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再办理征地审批(国务院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被征用土地所
    • 2022年集体土地上的厂房拆迁如何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2
      1.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