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携带挪用公款潜逃能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21:49:00 440 人看过

挪用公款潜逃行为有两种认定情况。

1、贪污罪:

公职人员或者受公职人员委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2、挪用公款罪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两者都有挪用公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认定挪用公款潜逃的程序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将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携带挪用款潜逃的,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按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的,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怎么处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处罚如下:1、个人贪污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2、个人贪污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
    2023-06-30
    207人看过
  • 携带公款潜逃行为的法律适用
    某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出纳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共一百八十余万元。1998年10月13日上级主管部门到该单位查账时,李某预感到其挪用公款的事实要被察觉,遂携带本单位定期银行存单三万六千余元(潜逃中将该款取出)和单位当日收取的退休养老金五万五某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出纳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共一百八十余万元。1998年10月13日上级主管部门到该单位查账时,李某预感到其挪用公款的事实要被察觉,遂携带本单位定期银行存单三万六千余元(潜逃中将该款取出)和单位当日收取的退休养老金五万五千元外逃。1998年10月18日,李某在其亲属规劝下投案自首。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挪用公款一百八十余万元,贪污九万余元。在本案审理中,对被告人李某挪用一百八十余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没有分歧,但对李某携带九万余元出逃如何定性,有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而是
    2023-06-11
    492人看过
  • 如何确认携带挪用公款后的逃跑行为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携带公款潜伏和逃跑的行为。从“携带”与“潜逃”的关系、“公款”的范围、正确理解“携带”的内涵这三个方面认定。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不能仅指随身带着,即不能简单理解为款物在行为人的身上,而应该作扩大解释,即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到此公款。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在逃跑时将公款隐藏起来,或存放在他人处,或潜逃后将公款借给他人,均应认定其为“携带”。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如何判刑?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构成贪污罪,其处罚为:数额
    2023-06-30
    499人看过
  •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定何罪
    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全部挪用款潜逃的,对其可按贪污罪定罪,认定数额为全部挪用款;但如果只携带部分挪用款潜逃,对携带的部分挪用款应按贪污罪定罪处罚。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对于未携带的部分,如果已经使用,客观上无力归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里所指“未还”、“不退还”是指无力归还,据此规定应按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转移、隐匿挪用款的,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对其潜逃未携带的部分挪用款,仍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罪的介绍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2023-06-12
    244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的形式
    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一、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现犯罪事实将被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避的行为。二、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变现的证券、金银首饰等。三、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可以实际控制公款。挪用公款潜逃该怎样认定构成贪污罪。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原本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挪用后还携带公款潜逃,表明其主观上不止有挪用的目的,并且转化成占有目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贪污罪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案件的解释,该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该罪的最大区别就是有无据为己有目的,若有则属于贪污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
    2023-08-07
    124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构成什么罪
    案情:甲原系河南省信阳市一教育局出纳,2002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甲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采取收入款项开票后不上交的手段将本单位公款11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及炒股;2002年12月17日,被告人甲因其单位发现其开具的票款不符问题暴露,携带2万余元公款潜逃。2004年4月14日被告人甲在检察机关说服下投案自首,后追回赃款4000元。分歧意见:大家对甲将本单位公款11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及炒股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没有异议,但对其潜逃携带的如何2万余元公款认定存在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甲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采取收入款项开票后不上交的手段挪用本单位公款13万余元,没有做假帐及虚报帐目等行为,应全部定挪用公款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
    2023-12-22
    330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的认定标准是否需要修订
    行为人携带全部挪用款潜逃的,对其可按贪污罪定罪,认定数额为全部挪用款;但如果只携带部分挪用款潜逃,对携带的部分挪用款应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贪污罪
    2023-06-30
    393人看过
  • 携款潜逃违法吗
    犯罪目的
    携款潜逃是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不同,定义不同罪名。其中,“非法所得钱款”包括侵占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财产、非法挪用的公款、所受贿赂等。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他人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如将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按第三百八十四条二款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3.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室复杂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其次是侵犯了国家对公共财产的使用、处分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财产管理制度及国家对特定款物的管理权。4.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
    2023-06-25
    250人看过
  • 合伙人携款潜逃了怎么办
    该合伙人携款潜逃,则可以职务侵占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该合伙人的法律责任,追回被侵占钱款或者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起诉话应当在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书、投资协议、工商注册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据收集好之后,就报警处理,并将证据交给警方,这样我们从法律角度会占据一定优势。一、鉴定职务侵占罪的标准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案件,是私营企业,发生较多的一种犯罪。公司员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了单位的财产,达到一定数额的,会被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要看是否满足以下三大条件,一、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二、必须有侵占的行为;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总结而言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属于职务侵占。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职务侵占罪其实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工作中难免会遇到面对巨大财务诱惑的时候,希望大
    2023-03-25
    113人看过
  • 携带公款逃跑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如何理解“携带”、“公款”等,笔者认为,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应注意以下几点: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潜伏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隐藏起来,不为别人所知自己所处的位置;逃跑是指为了逃避追究而从甲地逃到乙地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与潜逃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实践中有的行为人用公款炒股、公款私存,案发后携带这些股票、存折、借记卡等逃跑;还有的为了潜逃和携带方便,用公款购买金银首饰、将
    2023-06-11
    155人看过
  • 挪用公款后潜逃还算贪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说明其主观故意已经转化,即由暂时使用转变为永久占有,客观上使被挪用单位对挪用人和物都失了控制,这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故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一、构成挪用公款罪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二)在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以下三种行为之一的: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这里所说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其他人使用。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是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走私等等。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论挪用时间长短,原则上都可构成本罪。2、
    2023-06-25
    195人看过
  • 非法集资携款潜逃
    网友咨询:我朋友在一家公司是管理人员,老板非法集资1000万左右,但我朋友在这家公司只做了半年左右就辞职了,又过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老板携款潜逃,现我朋友和另一管理人员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请问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青岛律师解答:如果没有参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应该及时聘请律师提供帮助。相关知识:什么是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023-06-12
    460人看过
  • 对携带潜逃行为定性的立法建议
    (一)携款潜逃是构成挪用公款罪后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携款潜逃的表述反映的只是一个单纯的客观行为,并未介入行为人的主观因素。而且这一客观行为本身也无法得出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方式,更不能判定其是贪污行为还是挪用行为。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上看,任何一种行为实施后都可能出现携款潜逃的问题。在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解释中出现的携款潜逃只可能是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发生的潜逃行为。这时行为人可能是挪用公款行为败露后,为抗拒追捕而携款潜逃,也可能是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在行为被发现之前就携款潜逃,总之,从主观推定,行为人只可能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而绝不可必然地的得出行为人持贪污的故意,因此,携款潜逃应作为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后的事后行为。而且,更多是发生在司法机关对行为人挪用公款犯罪的立案侦查之中,如果对其要认定为犯罪行为,也就是承认司法机关对某一案件在立案侦查后允许其犯罪行为继续实施,这有损于国家法律的尊
    2023-03-13
    247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可以逃离法院判刑吗
    行为人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应以贪污罪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挪用公款罪可以减刑吗?挪用公款罪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
    2023-07-28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如何认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2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认定: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 实践中如何认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是什么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在实践中对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认定: 1、携带应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该公款; 2、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2
      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公款。
    •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有没有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9
      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公款。
    • 携带公款潜逃的行为如何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