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卖共有房屋,合同无效被判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3:10:25 121 人看过

沙区女子张某(化名)擅自将与母亲共有的房屋卖给他人,结果被母亲告上法庭。法院认定这笔房屋买卖无效,判决买房人搬出(重庆晚报2月27日曾报道)。之后,买房人把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日,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在退还房款时,还要补偿买房人损失3.2万元。

合同无效买家上诉

去年3月25日,张某以自己和母亲的名义,与李某(化名)及重庆市朗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她和母亲自愿将二人拥有的位于小龙坎正街369号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张某当天还出具了承诺书,称有权代母亲处理这套物业。此后,李某支付给张某7万元购房款,并搬入该房居住。然而今年2月25日,李某收到沙区法院的判决,认定他与张某的房屋买卖部分条款无效,判他搬出该房。理由是,张某卖房母亲不知情。

交钱买房,装修后已入住了却还要搬出来,不服的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8万元赔偿,加上应退的7万元房款,张某需支付15万元。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由于李某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因此沙区法院在李某的上诉案未判决之前,暂时中止审理该案。

法院中止审理后,张某和李某也对此进行了盘算:张某觉得毕竟自己有责任在先,应该支付一定赔偿;李某也觉得住在不合法拥有的房子里,心里总不痛快。于是双方私下进行了几番商议,最后自行达成协议。双方约定:由张某退还李某房款7万元,张某自愿补偿李某各项损失3.2万元。李某撤回上诉并交房给张某后,张某将10.2万元支付给李某。法院在审核了该协议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于是予以确认。

据该案承办法官谢传江介绍,虽然签订了协议,但双方对协议的履行都有一定的担心。李某担心自己撤诉搬出房屋后,张某不付款。张某也担心自己把钱给了李某,李某又不搬家。于是,双方在法院的建议下,同意张某先将10.2万元交到法院暂保。上月底,李某按约定撤回了上诉并搬出该房。法院在得到张某的确认后,将10.2万元暂保款交付给李某。

法官提醒市民: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到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部门,对该房屋的权属情况进行了解和确认,以预防之后因房屋权属问题引发的不必要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6: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姐姐擅处共有房产法院判决卖房协议无效
    房产,将共有房产协议卖给他人,收取他人的购房款10000元。5月28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姐姐同他人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他人购房款10000元。周晓敏和弟弟周晓东姐弟俩均已成家立业,居住在父母留下的位于郧西县夹河集镇的一层四间砖混结构平房里。2007年2月11日,周晓敏未经弟弟周晓东同意擅自做主将该房屋卖给余某,并达成口头协议,周晓敏将一层四间砖混结构平房作价70000元卖给余某,余某当即付定金10000元,周晓敏出据了定金收据。同年5月23日,双方正式签定了书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房价70000元,并将2月11日所付定金10000元抵作第一期购房款,同月28日交付第二期房款50000元,同时由周晓敏出据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第三期购房款10000元在搬家前一次性付清。由于周晓敏未能出据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无法证明买卖房屋的所有权归被告合法所有,余某未再交付购房款。余
    2023-06-10
    138人看过
  • 擅自签订买卖合同将共有房屋买给他人是否有效
    9月2日,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方某与其兄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黄某与方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后因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闹矛盾,黄某从其在云霄县火田镇溪口村的住处搬离。1998年5月12日,方某私下将其与黄某夫妻共有的房产以3万元出卖给他的哥哥方某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方某未经财产共有人黄某同意,私自与其兄方某某卖串通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对黄某不发生效力,应由行为人方某和方某某承担责任,因此依法判决方某与方某某卖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方建明张桂芳)
    2023-06-09
    344人看过
  • 购买法院已查封房屋买卖房屋合同被判无效
    明知房屋被查封,买家还是与房主签订了买房协议。可到了交房时间,房屋仍未解封。面对不能过户的房屋,买家讼至法院要求解除买房协议。近日,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判处房主如数返还买家6万元定金。2007年4月,因借贷纠纷,张伟的一套房屋被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当年10月,经房屋中介介绍,李文(化名)在明知该套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与房主张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以20多万元价格买下了张伟的房屋。签订协议当天,李文付款6万元。等到了协议交房时间,张伟的房屋仍未解封,李文则拒付余款。同年12月初,李文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张伟双倍返还定金12万元。诉讼期间,张伟的房屋被法院解封。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对买家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予支持。法院做出如上判决。法
    2023-06-10
    202人看过
  • 丈夫将夫妻共有房屋无偿“卖”给母亲被判无效
    刘先生和妻子刘女士闹离婚,夫妻商定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位于本市宣武区一套登记在刘先生名下的住房卖出。而刘先生却将该住房以0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母亲赵女士。妻子刘女士得知后将刘先生、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上述转让房屋行为无效。3月25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终审认定,刘先生的行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该赠与行为无效。刘女士诉称,其与刘先生系夫妻关系,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刘先生名下。2006年5月19日,刘先生在未告知刘女士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房屋转让给其母亲赵女士,同年7月6日赵女士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07年3月刘先生提出离婚。经查询,方得知刘先生已将房屋转让,刘先生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故请求法院判决刘先生与赵女士的转让房屋行为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女士与刘先生为夫妻关系,刘先生与赵女士系母子关系。涉案房屋系刘女士与刘先生于1994年12月在拆
    2023-06-11
    306人看过
  • 意思表示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王老太带着儿子王山(化名)与张老汉结为夫妻后,王老太继承一套房屋,并将房屋赠与了王山。因为张老汉不配合,王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于是王山与王老太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想通过买卖的形式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结果被张老汉告上了法院。日前,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原告张老汉诉称,其与王老太经人介绍于1977年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王老太带来一子。1996年,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老太继承了一套房屋。2009年6月,王老太未征得张老汉同意,私自将该房屋低于市场价卖给王老太的儿子王山(化名)。张老汉认为,王老太与王山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张老汉要求法院确认王老太与王山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被告王山辩称,1996年,其母王老太继承了该房屋后,王老太与张老汉即将该房赠与给自己,双方对赠与行为办理了公证。因为张老汉不配合,自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自己和母亲签订的房屋
    2023-06-10
    314人看过
  • 擅将房屋卖给弟弟妻子告其合同无效胜诉
    丈夫私下卖了夫妻共有的门面房,妻子得知后愤而将其告上了法庭。日前,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屈某私下卖房的行为无效。家住登封市的徐某和屈某是20年的夫妻了。1992年,他们二人共同在登封市某市场建了5间门面房,所占土地系全家人的耕地。2003年6月,这部分耕地被批准为宅基地。2005年12月21日,丈夫屈某在妻子徐某不知道的情况下,把5间门面房北边两间及房后空闲地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其弟弟。合同签订后,弟弟付给屈某现金4000元。后来,徐某知道了这个情况,坚决表示反对,房屋也一直未交付给屈某的弟弟。今年初,徐某将丈夫屈某兄弟俩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屈某在没有取得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情况下,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事后又未得到妻子对其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追认,所以卖房行为无效。故判决屈某与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23-06-10
    367人看过
  • 家庭共有房屋被擅自出卖,如何维权?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时,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此时需要另一方进行追认后房屋买卖合同才会生效,否则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回房屋。如果是善意取得的情形,则另一方无法要回房屋。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能否追回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举个例子,出轨方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并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且通常配偶方也不知情,而小三作为受赠方无偿取得财产,亦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对出轨方的赠与行为不
    2023-07-20
    229人看过
  • 父亲擅自卖房给大嫂侵犯小儿子权益合同被判无效
    母亲杨某去世,父亲范老汉却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私自将房产卖给了母亲杨某去世,父亲范老汉却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私自将房产卖给了大儿媳张某。因对此处房屋的所有权有争议,小儿子范某日前将父亲与大嫂诉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8月,范老汉从其单位购买了一套位于门头沟某小区内的楼房,随后取得了此处房屋所有权证。2002年7月,范老汉的妻子杨某死亡后,其于2006年8月,未经小儿子范某的同意,与大儿媳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从范老汉处购买了此处房屋。当时,张某也知道此处房屋为范老汉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涉及其他继承人,但仍与范老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年9月,张某取得此处房屋所有权证。原告范某认为,这套房屋是我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杨某去世后,父亲范老汉将房屋过户给大嫂张某。二人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确认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大嫂张某辨
    2023-06-10
    227人看过
  • 女子房屋被同居男友擅自出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
    女子李某的房屋被同居男友擅自出售,李某得知后不同意,但在男友劝说下没再反对,且两人虽未结婚但育有两子。18年后因李某一直拒绝配合办理过户,买受人张某起诉过户。湖南益阳大通湖区法院判决,李某协助张某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擅自出售女友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虽然房屋在李某名下,但刘某与李某一起同居生活多年,虽未结婚但生育了孩子,刘某代理李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民事行为,符合一般生活认知,存在代理权外观,构成表见代理。因此在刘某出售该房屋时,张某有理由相信刘某有处分权,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既然买卖合同有效,张某已经合法获得了房屋所有权,所以李某在未反对的情况下应该配合办理过户。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
    2023-05-06
    133人看过
  • 未经授权擅卖母亲住房买卖协议被判无效
    母亲将自己居住多年的住房给儿子结婚之用,而儿子却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三间瓦房卖于他人,然后另盖新房居住。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儿子擅将母亲住房卖于他人的财产权属纠纷案,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1978年张女士带着几个成年子女在明光市招信镇建造了三间瓦房,由于子女多,1983年大家庭一分为三,三间瓦房由张女士带着尚未成家的小儿子居住使用,同时言明该三间瓦房作为张女士百年之后停丧之用。1990年小儿子结婚,由于当时家庭困难无力建新房,张女士便将这三间瓦房作为小儿子结婚之用,并随小儿子一起共同居住生活。后张女士搬至别处居住。1998年4月,小儿子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三间瓦房卖于他人,然后另盖新房居住。几年后张女士得知有人要拆建自己的房屋时,方知该房已卖与他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小儿子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小儿子在尚未取得诉争房产所有权
    2023-06-10
    403人看过
  • 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案例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转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8825号原告吴某贵,男,1953年12月25日生,汉族,住本市浦东新区##四村2号102室。委托代理人陈*浪,**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波,**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丁某芳,女,1957年6月2日生,汉族,住本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651弄4号304室。被告姜某妹,女,1923年12月7日生,汉族,主本市浦东新区洋泾镇西漕村北丁家宅8号。委托代理人沈某宝,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吴某贵诉被告丁某芳、姜某妹其他所有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谷*云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丁某芳、被告姜某妹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吴某贵诉称,本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弄4号304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系原告与被告丁某芳婚后购置,产权登记在被告丁某芳一人
    2023-08-12
    219人看过
  • 买卖宅基地房屋起纠纷合同违法被判无效
    新闻日期:2009年05月12日人民网河南视窗讯5月12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2005年5月,家住郑州市中原区的王某与马某签订购房协议一份,约定:马某将其在原郑州中原区石佛镇五龙口村的宅基房地产以7.5万元转让给王某,王某预付给马某2万元作为购房款,待村委会选举后由马某将五龙口村治保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材料上增盖五龙口村委会的印章后,由王某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5万元款项。马某将原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交给王某,视同双方过户,日后村委会统一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直接办理给王某。同日,王某与马某又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了转让价款事宜,原郑州市中原区石佛镇五龙口村委会治保会在该协议上盖了印章。协议签订当天,王某支付马某转让款20000元,马某为王某出具了收据。王某称其后来听说马某已将该房屋转卖,为此王某多次找马某协
    2023-06-10
    38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是,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是: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三、何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
    2023-04-30
    10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居间合同自然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几种: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二)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三)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四)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欺诈、威迫和乘人之危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合同不是当然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买卖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买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占有了房屋,仍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不过为了过户的需要,应补签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卖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23-03-08
    21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将夫妻共有房屋无偿“卖”给母亲被判无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1-17
      刘先生和妻子刘女士闹离婚,夫妻商定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位于本市宣武区一套登记在刘先生名下的住房卖出。而刘先生却将该住房以0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母亲赵女士。妻子刘女士得知后将刘先生、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上述转让房屋行为无效。3月25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终审认定,刘先生的行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该赠与行为无效。  刘女士诉称,其与刘先生系夫妻关系,涉案房屋为夫妻
    • 房屋买卖合同被擅自转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08
      你这个情况比较复杂,A公司未经你的许可将代理合同转给B公司,属于非法的转委托。 A公司对B公司的行为要对您负责,您也可以直接要求B公司对您的房子的损害要求赔偿。 您应该起诉A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他们对您赔偿,回复房子原样,然后收回房子。 对于那些现在住在房子里的人,您最好不要现在和他们冲突,而是先起诉AB公司。
    • 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3
      共有房产人出卖房屋必须要有共有人同意,私自转让的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向受让人追回; 但若受让人是善意取得,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进行了房产登记的,共有人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 共有房屋被其中一人擅自卖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7
      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一般认定无效,除非其他人取得房屋的行为属于善意取得除外。像你说的的这种情况,你朋友得知他共有的房屋被其前妻擅自卖掉了,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他前妻和购房者,请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要求买房人返还房屋。当然,如果买房人的买房行为属于善意取得的话,你叔叔就只能要求其前妻赔偿他的损失了。
    • 如何判断买卖房屋合同无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可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当事人恶意串通后签订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