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纠纷鉴定结果两次一样还能申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3 0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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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房屋拆迁事项的诉讼纠纷中,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阶段的上诉途径。首先,对于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决,如若当事人对此结果存在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其次,在二审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若当事人仍存有疑虑或不满,便无法再次提起上诉,而是应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亦或选择进行申诉。关于申诉这一途径,实际上是指向最高一级法院提出申诉,其形式与再审申请较为相似。此外,市民也可行使另一种权利——向上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针对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这里需注意,不论是再审申请还是申诉,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的要求。
另外,当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案子进行重新审查时,由原审理法院负责的案件必须重新组建一个合议庭进行审理。若原案件属于一审法院审理的范畴,则需要遵守一审法院的程序规则进行审判,在此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均可被上诉或抗诉;而如果原案件属于二审法院审理的范畴,或者是由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那么就需要遵循二审法院的程序规则进行审判,此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即为终审判决和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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