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哪些劳动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7:13:41 317 人看过

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一、社保没满18岁能买吗

能买;不满18周岁能交社会保险,一般16周岁以上就可以交社保。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考察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考察期不是法律概念,是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而造出的词。

试用期即是考察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往往与劳动者约定超长的试用期或将试用期独立于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最大限度侵占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上述做法为法律所禁止,部分企业便改变说法以规避法律。

三、试用期三个月签要几年合同

试用期三个月的,应当签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是不超过六个月;对于一到三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是不超过二个月。

试用期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法律对试用期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任何与法律相违背、相冲突的约定条款均无效。用人单位更不能随意设定劳动者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随意设定劳动者试用期期限,或者试用期满了以后,认为还需要进一不考察,继续延长试用期,这些都是不对的。

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都可以约定试用期,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不可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小于3个月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4、曾与该员工约定过试用期的(企业只能与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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