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去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00:26:23 310 人看过

业主房屋租赁期内不幸离世,与业主共居且享有共同居住权利的人员,仍可依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租用所述房屋。

但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时,必须遵循书面形式原则进行处理。

倘若各方未能采取书面方式以明确租赁期限,那么此类情况将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反之,如果租赁期间已经确立了明确的期限,则应视之为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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