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变更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9:21:16 293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了实际履行合同时,一方变更合同的内容,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还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时,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中的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同变更的类型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我国《民法典》上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通常所谓的狭义的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基于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例如在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权人可诉请人民法院变更合同,而人民法院裁定变更的;

(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形成权,其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四)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此种情况虽有判决,但无明文法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合同实际履行原则不得变更标的物吗
    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指按照合同标的不折不扣地实现其内容的行为。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上写的什麽标的就一定要交付什麽标的,实际履行时,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交付和接受的标的,除由于实际履行不可能或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等原因外,不得任意降低标的物标准,变更标的物或以货币代替实物。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均要及时、正确地履行合同。实际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当中应坚持的重要原则。该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不得擅自用其他的标的来代替,也不得用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履行,除非法律和同另有规定。标的是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的是不可理解的。在合同订立后,标的就己特定化、具体化。合同的履行即以此特定的标的为基础,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标的的,应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擅自改变标的均是违约行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
    2023-06-14
    241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一、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
    2023-02-17
    301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多长时间即自动变更合同内容
    我国法律对合同实际履行多长时间就自动变更合同内容是没有规定的,要依据合同有没有约定而定的,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执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变更的类型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我国民法典上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通常所谓的狭义的合同变更。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以下类型:(一)基于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例
    2023-06-14
    175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1.本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债权人自始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违约方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等犯罪,违约方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2.因债务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履行的,可以免除其实际履行债务的责任,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不能执行暂时由于由于债务人不合理的原因消除后,债务人应当履行原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性能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4.由于债务人的原因,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可以免除不可执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可履行部分应当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责任;部分履行不能达到债权人合同目的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一)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二)债务的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的;(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第五百九
    2023-06-18
    106人看过
  • 口头合同可否确认实际履行行为
    口头合同实际履行的确定: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1)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2)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口头合同能否撤销口同合同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双方口头同意撤销合同的,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
    2023-08-05
    196人看过
  • 合同中什么是实际履行
    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不能用金钱代替(特殊情况除外)。履行的数量和质量。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经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受更,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
    2023-02-22
    431人看过
  • 什么是实际合同履行人
    实际合同履行人是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成立合同,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善良风俗等原则。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必须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合同无效;2、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3、用人单位应当审查劳动者身份证件和相关证书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什么原则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内
    2023-03-09
    151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一半算实际履行吗
    不算的。如果对方履行一半之后就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5、
    2023-03-03
    167人看过
  • 以实际行为变更物流合同应形成证据链
    □北京市中银北京某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企业”)与宁波某物流中心(以下简称“乙企业”)一直存在仓储保管合同关系。2008年1月,双方签订的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约定:储存物品名称为进口棉花,储存量为全年,储存场所为乙企业下属仓库,货物的出库条件是乙企业仓库需根据甲企业的提货单正本放货,双方还约定了收费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等其他事项。2008年9月18日,甲企业代理丙企业进口美产棉净重496吨,并将该批货物存放于合同所约定之乙企业仓库,乙企业在甲企业制作的入库通知单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甲企业也在乙企业的入库手续上加盖了其公司的长扁形印章并由其业务员马某签名确认。2008年9月24日,马某将其制作的三处加盖甲企业长扁形印章的编号为0001945提货单传真给乙企业,并由马某手写说明由丙企业提取美产棉80吨,同时注明正本件后补。乙企业收到该传真后即将相应货物出库交付给丙企业。同年10月,乙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实际出资人怎么变更为股东
    实际出资人变更为股东需征得公司其它股东过半数的同意。然后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并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一、可以撤股转让吗?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公司财产清偿,不需要股东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一般无权要求撤回股份,只能进行股权转让;如无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也不能要求赔偿。因此如果股东要求撤回股权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否则只能够依法对于股权进行转让。同时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通过正当合法的手续进行。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搜索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
    2023-04-02
    1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月工资实际怎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月工资实际怎么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资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约定履行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二、公司拖欠工资要负什么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
    2023-04-27
    370人看过
  • 实际劳动合同内容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1、根据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根据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搬迁不给员工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企业地址变更如何补员工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后,员工无法到变更后的地点工作,属于劳动合同
    2023-03-08
    238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如何认定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2)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3)有部分履约能力,同时亦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或完全未履行,一般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的履约行为本意不在承担合同义务而在于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合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4)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但事后经过各种努力具备了履约能力,并且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则无论合同最后是否得以完全履行,均只构成民事欺诈;(
    2023-08-02
    29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实际履行行为责任的承担
    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合同诈骗罪是否还要承担侵权民事合同诈骗罪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2023-07-25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以实际行为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1
      1、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的履行是动态的过程,因客观因素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达成变更是合同履行的常态,处理合同争议时应注意不唯书面合同论,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复杂、动态、丰富的过程,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通常伴随着双方当事人根据客观情况及形势变化等因素而进行的
    • 劳动合同条款变更实际怎么履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2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的协议的法律行为。一般地,变更劳动合同原则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如果没有进行书面形式的变更,口头或事实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又如何认定呢?结合目前的法律法规,从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认为,变更
    • 2022年实际履行变更合同生效要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7
      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实际履行的变更有效吗?(2)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变更,对逾期不答复的法律效力认定,各地存在差异:1.广东等地对逾期不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此时不必继续履行原合同,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2.北京等地认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变更形式执行严格的书面变更制度,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使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
    • 实际行为变更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实际行为变更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履行是动态的过程,因客观因素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达成变更是合同履行的常态,处理合同争议时应注意不唯书面合同论,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复杂、动态、丰富的过程,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通常伴随着双方当事人根据客观情况及形势变化等因